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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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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鉴于传统的权利本质学说均无法全面的指出权利的所有特征 ,对于权利本质之研究采要素解释学的方法较为合理 ,研究权利之本质实际上就是确定何种要素为最核心、最基础之要素 ,就是确定权利概念的中心词。私权之最核心和最基础的要素应为自由 ,这是由私权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所决定的 ,私法建构之权利本位要求私法建构应以自由为本位  相似文献   

2.
利益先于权利而存在,是权利的建构基础和本质内容。利益具有主客观统一性,除法律赋予权利之力外,权利的构成要素均来自利益。权利中的自由意思实际上是利益主观性的反映;利益的主观性能够更准确地说明权利的主观内容。权利客体与利益的客观性相联系;利益的客观性能够更灵活地描述权利指向的对象。权利的本质是法律对利益的限定。根据法律对利益保护的确定性程度,权利可以分为有名权利、框架权利和无名权利。所谓"权利之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实际上是无名权利或生成中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法律与利益具有天然联系,利益决定法律,法律又反作用于利益。基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分析思路,就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而言,民法是权利本位法,以个人利益(私人利益)为其法益目标,对个人利益(私人利益)进行优位保护;而经济法则是社会本位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为己任。不同的法益目标是民法与经济法共存的基础,而民法与经济法的互动则有助于利益平衡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法律运行动力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法律经历了从家本位到国本位最后到国——家本位的发展历程,精神品质上存在结构性缺陷:只具国家(或集团)本位而不具个人本位;在最根本意义上,忽视甚至否定个人权利和利益,片面强调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是一种反人本主义的法律运行观,也是一种单纯国家主义的法律运行观。因此,其法律运行动力机制也相应地存在结构性缺陷:单纯依靠外部力量推动而缺乏内部力量的驱动,法律社会化的动力不足,法律社会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难以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服从,最终使中国社会难以走上法治之路。  相似文献   

5.
诉讼作为一种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其不仅影响当事人权利行使的范围,也决定着法院审判权作用的边界。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法律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尤其在现代型纠纷中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变得极为重要和紧迫。因而如何扩大当事人诉权行使的范围成为学界与理论界探讨的话题。通过对域外制度的考察和实践发展需要,诉的利益之概念可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本文在厘清诉的利益之内涵与本质基础上分析民事诉讼中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及形成之诉中诉的利益之判断,以为当事人权利之保障和法院审判权作用范围的扩张提供些许助益。  相似文献   

6.
完善证券监管--从经济法的社会性本质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属于经济法的范畴,经济法的“社会性”本质同样是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本质。以此理论为基点,对我国证券监管的现状作出了实证分析,并阐明了完善证券监管必须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出发,合理界定政府监管权力和证券自律机构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权利是民法的核心与基石.尽管权利概念的理论众说纷纭,但均以某个要素或属性来对权利进行概括,各自仅代表着权利的某个层面或领域,无法统一和包含其他要素,因而都不能全面反映权利的内在本质.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权利,更为关键的是把握权利的要素、探讨权利本质.而权利的基本要素主要包含利益、自由与意志;权利的本质则是社会关系的反映,是一种合法的不平等,是正当的事物.  相似文献   

8.
既有的法文化建设倾向于权利本位,忽略了权利之保障以义务之履行为前提。基于三人社会模式和文明转型概念,反省当代社会规避法律、违反法律的原因,区分法治文化的本土资源和礼治文化的本土资源,可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阐述义务作为法治文化和礼治文化最大公约数的学理依据,提出迈向善治文化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内容。  相似文献   

9.
法权关系理论的发展向我们揭示了现代法律体系在权力与权利这两个基本范畴矛盾发展下的衍生变化,、法权是权利与权力的统一体,是人民权利的法律表现。而一直占据人们思维中心的义务概念,从本质上说只是权利(权力)的表现形式,从社会内容上看则是权利(权力)的利益反射。厘清权利与权力,权力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助于理解和分析现实的法律关系,而且对于正在建构中的环境权理论也多有启发。环境权利从“应然”向“实然”的转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着力于公民环境权的创设,同时还要关注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完善,二者的平衡发展才是环境权走出困境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0.
权利之功能在于保障人之自由,权利为意志的自由,以实证角度出发,权利主要包含利益与法律之力两种因素。请求权本质上系法律之力,不存在被侵犯之可能。请求权实乃相对法律关系的抽象与提取,基于基础权利而生。请求权为基础权利内在的法律之力的外化,旨在维护权利所含利益。请求权成为基础权利向诉权过渡的中介,体现了私法对个人自由的极大关怀与对意思自治的追求。  相似文献   

11.
生态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生态权利和生态义务、生态主体和生态客体。生态权是人类社会整体及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享有的权利,是应然之权利,它包括财产性生态权,人身性生态权和精神性生态权,生态权利是实现生态利益的基础和手段,生态义务和生态责任是实现生态利益的根本保障,生态主体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生态自然人、生态法人和非法人生态组织,生态客体是生态主体所追求的生态利益的载体,它承载着财产性利益、人身性利益和精神性利益。  相似文献   

12.
民法本位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本位问题系民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二者乃同一指称 ,这才是民法本位本源意义上之界定。以往学界对此似有所忽视 ,偶有学者对此撰文 ,但论证肤浅 ,未能抓住问题之本质。民法本位历经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之嬗变 ,古代民法为义务本位 ,近现代民法为权利本位。近代民法为个体化的权利本位 ,现代民法为社会化的权利本位 ,二者为权利本位发展的两个阶段。我国当前私权意识与权利体系尚处于初创阶段 ,与此因应 ,我国未来民法典应以个体化的权利为本位。  相似文献   

13.
权力本位与权利本位是相对应的一对概念,自从有了法以来,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一直是法所最求的理念或者最高宗旨。从权力本位回归权利本位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密切警民关系的具体体现,是现代警务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4.
传统侵权法仅对权利损害提供救济,然伴随各类利益救济诉求的出现,法定权利类型的相对封闭性与侵权法律实务的多元化之间矛盾日渐激烈,而为实现救济需要对权利内涵及体系的扩大解释又必将损及权利概念的科学性,由此催生利益损害在侵权法中的确认。近代以来,各国侵权法或于立法中明确规定利益为保护客体,或通过司法实践认可其损害应予救济。在侵权法保护客体从权利扩大至包含利益的进程中,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对利益损害之救济直接创制权利,大陆法系则以此推动立法上的权利创设,二者殊途同归,均有助于逐步实现特定利益的权利化,促进各国民事权利体系的不断丰富。我国民事立法对利益作为保护客体之确认经历了从《民法通则》的隐含到《侵权责任法》的明确,再到《民法典》第1164条的进一步完善,而隐私从初始的归入名誉权项下,进而实现利益独立,并最终成为《侵权责任法》明文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亦充分表明了利益损害之救济对利益权利化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已经由传统向现代全面转型。社会转型要求法律重构,带来权利的发展和变化。对权利的研究应该从静态的权利本位、本质和内容等的探讨转向权利面向(发展、变化和方向)动态的把握。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冲突是转型社会权力面向的基本动因;以社会和谐为基点的共和理念是权利面向的基本理念;社会各方面的平等对话是权利面向的合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16.
论义务及其与权利的本质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界定法律义务不能孤立地就义务谈义务,而要从权利与义务的整个关系链条、从法的整体上去把握。法律义务是一种法定约束;权利一经法定,就是对权利的范围与自由度做出规限,即隐含着不得超越界限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构成法的统一体,这同说“权利义务是统一的”的命题有所区别。后者只是说明二者自身相互依存,对立统一;前一命题则突出权利与义务是法和法律的整体构成上的两个必具元素,舍一不可。就法的本体而言,不能单纯以权利或义务为本位,权利义务都属于法的本质范畴,它们之间是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增长是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一项重要事情,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前提下,根据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理念,分析农业的特性,得出农业具有先义务性,存在权利与义务非对等性的现象,以此揭示农业补贴得以存在的本质内涵,即弥补这种先义务性,寻求权利义务的数量等值,最后得出须通过建立完善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保证正当权利的实现,使其获得正当利益,最终使社会正义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8.
民法本位是民法的根本指归。近、现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权利本位、个人本位。个人本位比权利本位更为本原,称其为民为本位,则更确切。可在广义社会法下的经济法等和其它行政法中确定社会本位乃至国家本位。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民法的归结点,均蕴合并体现在民法基本原则中。  相似文献   

19.
王晓平 《海南人大》2006,(10):56-59
权利是法律关系参加者,依法享有并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为实现特定利益,而自主决定其行为(包括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它具有法律规定性、法律保障性和法律自主性等属性。权力是人民授予国家行使的一种公共职权,实际上就是支配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性资源的强制性力量。它具有来源于人民的授予,是一种公共职权本质上是一种强制力量等属性。权利与权力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权利是权力的正当性基础,权利的行使或实现有赖于权力的保障,权利的行使和实现是对权力的最好制约。目前我国屡屡发生的权力侵害权利的事件,如延安“黄碟事件…  相似文献   

20.
权利本位是权利本位文化的特质。私法理念与权利本位的契合表明培育私法理念有利于权利本位文化的建构。传统中国因不具备私法理念生成的社会经济基础而未能孕育以私权神圣、人格平等和私法自治为基本内涵的私法理念。因此,中国传统义务本位的法律文化向权利本位文化转型过程中,培育私法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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