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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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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闻证据规则研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要求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对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该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  相似文献   

2.
证人庭外的证言以及在法庭上陈述的非亲身经历的事实,通常不能作为法庭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传闻证据规则的确立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其中最主要的是正当程序的理论.我国没有建立传闻证据规则,原因在于观念和机制两方面存在制约.应该在我国建构传闻证据规则,在不损害被告人质证权的前提下,设置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3.
在有关我国刑事证据法立法的探讨当中,主流观点主张应当移植传闻证据规则用于解决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等痼疾。但是传闻证据规则生长于英美法系国家,以陪审团制度、对抗制度和集中审判制度为背景;况且支撑传闻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本身也并非无可辩驳。中国的诉讼环境不适宜植入传闻证据规则,对待传闻证据我们应当将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予以剥离:承认其证据能力但对证明力作出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允许传闻证据无限地流入审判,则会对裁判者认定事实的准确性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会损害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并最终殃及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为了化解传闻证据所引发的风险,各国都努力设计相应的对策,其中堪称成熟者当属英美法系国家所制定的传闻证据规则。因此我国有必要对英美法系国家的传闻证据规则进行深入的域外考察,通过概念解构和规则分析的方式探究其传闻证据的深刻内涵和传闻证据规则发展中的经验启示,从而推进我国刑事诉讼中传闻证据规则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证据开始大量出现,这导致刑事诉讼中的网络传闻证据规则也日益具备实际价值。网络传闻证据规则确立的现实必要性在于信息时代电子证据运用愈发普遍和电子证据很难借助传统传闻证据规则进行可采性评判。对于刑事诉讼中的网络传闻证据规则的具体建构设计,应从网络传闻证据界定和例外范畴设置两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6.
传闻法则是证据法学中的热点问题,但传闻法则并非普世性的证据原则,贯彻传闻法则与庭审实质化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性。我国学者在讨论引入英美法的传闻法则时,忽视了传闻法则诞生的背景及赖以运行的独特的诉讼机制。在现阶段我国贯彻传闻法则的可行性不足,将来刑诉法再修改时不宜过于迷信传闻法则和强调证人出庭,要实现我国的庭审实质化目标,应当对现行的司法体制和诉讼机制进行全面改造。  相似文献   

7.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一项旨在保证证人出庭、有利于法官做出正确裁判和实现程序公正、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由于我国没有确立相应的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对于落实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成果,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的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和完善各种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8.
我国对监察调查材料的证据能力的审查,存在着规范密度较低、实务适用趋于保守的问题,蕴含着冤案的风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可通过法释义学开拓其理论适用的空间。证据能力规范在监察案件中的适用应侧重于关联性规则、传闻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个层面。关联性规则的实践应注意禁止习性推论原则和验真法则的应用,避免使用被告人品格污点和虚假的证据替代品来认定职务犯罪。在监察案件的审理中,应遵守传闻禁止的原则,促使证人和调查人员出庭作证;为兼顾审理效率,应同时尊重传闻例外规则的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应注意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在非法取证的调查启动和判断上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断,言辞证据的强制排除应侧重于陈述自愿性的审查,以保障被调查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而实物证据的裁量排除应侧重于阻吓违法侦查的效果考察,其裁量路径可遵照"三步判断模式"。  相似文献   

9.
刑事传闻规则作为起源于英美法系的一项证据规则,对于发现真实、保障被告权利具有重大作用。我国要引入刑事传闻规则需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改革。卷宗移送制度上需要采行起诉状一本主义,庭前准备程序需要建立证据开示制度、进行争点整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认定次序需要理清,刑事诉讼标的必须限缩。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证据规则具有司法功能,我国目前的刑事证据规则缺乏证据规则体系,缺少证据资格限制,规定比较粗疏,有的规定甚至互相抵触。从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口供补强规则、禁止诱导性询问规则与证据开示规则等方面探讨了完善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作为法定证据之一的被告人口供,在办案中的审查判断和运用上却又颇费周折。关键是运用口供要能科学地运用传闻证据,补强证据等有关规则,从而对其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作出科学判断。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的刑事审判中,被告人在庭审中全部或部分推翻其在庭前作出的不利于他本人的供述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被告人庭前不利于己的供述是指对有罪的完全承认和自认。对于被告人庭前不利于己的供述,只要取证的手段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原则上都具有证据能力,而不适用传闻证据规则,同时,为了体现程序的公正性,当对于供述是否是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而取得而发生争议时,应当由控诉方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3.
当事人的陈述是我国传统的证据种类 ,而在广泛开展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今天 ,其与现代诉讼模式的不适应性及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对当事人陈述这一传统证据种类予以检讨和重新审视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当事人陈述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 ,通过国外立法例之比较 ,提出我国应借鉴德国、日本的做法 ,原则上将当事人的陈述作为一补充性证据 ,在例外情形下经当事人合意 ,法院也可将其作为独立的证据。  相似文献   

14.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证据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据规则。它是采取刑事诉讼对抗制模式和陪审团制度的产物,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复杂化,传闻证据规则例外的情形也变得繁多和复杂,传闻证据规则运用的空间变小了。引进传闻证据规则意味着否定我国的传来证据规则,同时,英美的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背号和诉讼模式不相适应,所以,我国不宜引进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5.
发端于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为解决我国证人出庭难问题提供了思路,应当予以借鉴。深刻剖析传闻证据规则所蕴涵的理论基础可以发现,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益最大化分别是其赖以存在的法理基础和经济学基础。  相似文献   

16.
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证人先前不一致陈述既可作为弹劾证据也可作为实质证据使用。与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相比,美国法严格限制证人先前不一致陈述作为实质证据使用,并为其作为弹劾证据使用设立详细的规则。我国《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证人先前不一致陈述的适用有所涉及,但仅限实质性用途。实践中,证人先前不一致陈述的运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通常是在主询问中以先前不一致陈述弹劾己方证人和法官更容易采信先前不一致陈述。我国应借鉴域外经验从先前不一致陈述弹劾和实质用途两方面来构建证人先前不一致陈述的运用规则。  相似文献   

17.
电子数据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曾经遭受英美法系证据规则的质疑,因为电子数据可能属于传闻证据、非最佳证据或非法证据而被依法排除.为了破解以上困惑,还原电子数据的独立证据的地位,本文将对电子数据证据与传闻证据、最佳证据、非法证据的关系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论传闻证据规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传闻证据规则是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的一项重要的证据规则.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难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是法律的矛盾和司法机关没有严格依法办事.为此,需要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传闻证据规则和各种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9.
证人翻证的种类和原因颇为复杂。证人翻证后与当庭陈述相矛盾的庭前陈述在一定条件下可分别作为独立证据和弹劾证据使用;非法的庭前陈述既不能作为独立证据也不能作为弹劾证据使用。对证人伪证罪刑事责任的追究必须遵循特别的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推进,我国当前的庭审方式具有了一定当事人主义的因素,为了巩固这一"改革成果",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我国有必要设立传闻证据规则.同时,我国也已经具备了设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程序条件和诉讼环境.但我们也应清楚地认识到我国借鉴传闻证据规则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进而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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