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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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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采用当事人本人诉讼主义,在委托代理人方面采用以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导向的任意诉讼代理制度.这一制度定位具有历史必然性.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对委托代理人制度进行的修改,并未实质性改变我国委托代理人的制度定位,但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该制度发展完善之方向.应充分认识我国委托代理人制度对民事诉讼机制现代化的掣肘,从而在制度建设上向有所规范的相对的当事人本人诉讼主义以及有条件的律师代理转变.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在举证责任分担、防止"诉讼突袭"和证人作证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影响了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加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设立举证时限制度以防止"诉讼突袭",完善证人作证制度以促进证人积极参与庭审活动,是完善我国举证责任制度,推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在举证责任分担、防止“诉讼突袭”和证人作证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影响了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加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设立举证时限制度以防止“诉讼突袭”、完善证人作证制度以促进证人积极参与庭审活动,是完善我国举证责任制度、推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试论民事诉讼释明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释明权的行使是法官的职责,也是法官的权力.完善的民事诉讼释明制度能够有效地修正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缺陷,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司法公正实现有重要的作用.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为学习对象,故而释明制度的构建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5.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的阐明制度不仅能修正辩论主义所带来的弊端,也有助于防止突袭裁判,探寻事实真相,追求双方当事人的实质平等。在社会诉讼观的倡导下,法官的阐明制度成为法官与当事人对话的一种纽带。法官阐明权范围的扩大成为当今民事诉讼发展的普遍趋势。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关于法官阐明权范围的规定,我国可以效仿德国的法官实质指挥诉讼义务体系,从两个方面来界定阐明权的范围:一是建立阐明权范围的一般标准;二是明确阐明权的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6.
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司法改革涉及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换和新的诉讼运行机制的确立。目前我国调审合一、法官主导的法院调解制度具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 ,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为此 ,有必要建立与当事人主义模式相适应的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7.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中,充分发挥法官与当事人的积极作用,使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相互之间协同推进诉讼。我国应当选择一种新的诉讼模式以平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价值追求。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符合这一要求,是各国民事诉讼的共同发展趋势并且与我国国情相适应而应当成为我国的新选择。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有一定程度的体现,但仍需对当事人与法院的角色分配作出调整以构建该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8.
从对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的欧美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在适用案件、开示范围与程序、法院职权以及制裁措施等方面得到我国相关制度几点改进启示。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当事人地位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牵涉到民事诉讼的方方面面.若使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地位有根本性变化,必须彻底摈除我国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广泛存在于我国的审判活动中,造成了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地位的畸变.必须从当事人地位的主体性、平等性、复杂性三个方面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大刀阔斧地改革诉讼制度,在民事诉讼中贯彻当事人为主,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思想,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司法公正,真正走入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10.
论人事诉讼中辩论主义与职权探知主义的协同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事诉讼对象的非处分性造就了人事诉讼中应对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的适用加以限制,广泛适用职权探知制度。实行职权探知主义的根据在于人事诉讼判决具有对世效力,以维系身份法秩序的稳定,保护未行使审问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伴随传统的职权主义被当事人主义所取代,以当事人为主导的诉讼模式在我国逐步确立,普通诉讼程序法理不仅难以满足人事诉讼案件审判实践的需要,同时无法实现二者的调和。文章认为设立专门人事诉讼程序,构建一种辩论主义与职权探知主义兼容的协同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主义对人事诉讼裁判带来的冲击。人事诉讼中诉讼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普通诉讼程序法理难以满足这一要求,构建既有别于普通诉讼程序,又不同于非讼程序的独立人事诉讼程序乃是客观之必然。  相似文献   

11.
对抗制的运行机理是诉讼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诉讼进攻和诉讼防御,以求得发现案件真实。然而,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当事人在胜诉欲望的驱使下,不惜花费较大成本收集足够多的证据及其相关信息的同时,还进行信息封锁,在庭审时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辩论技巧击败对方,实质上演变为一场司法竞技比赛,严重偏离了实质正义价值要求。作为弥补对抗制的不足而诞生的证据开示制度在合作的基础上追求实质正义,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双方的共赢。证据开示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又出现新一轮的对抗,为了消除对抗带来的弊端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公益诉权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检察机关的公益诉权不仅仅是一种诉讼权利,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法治原则和宪政精神,是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在公益诉讼领域的价值体现,反映了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关怀,它要求检察机关在行使公益诉权时应正确处理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关系,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充分实现公益诉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尚未确立答辩失权制度,而现行的答辩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建立答辩失权制度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合理限制,有利于落实诉讼平等原则、避免举证混乱、提高诉讼效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国外答辩失权制度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该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同时也应注意保护被告在谊一制度中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兼具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特征,这是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资格的基本前提。同时,考虑到民事赔偿的本质,对特殊主体应当具体分析其在案件中所处的情况,进而确定其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分为审理内容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传统观点采"汝说事实,我给法律"的法谚,主张裁判基础事实的构筑采当事人提出主义,事实和证据的法评价专属法院职权.无法认定事实与证据时采当事人自我责任原则.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反对在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上设定泾渭分明的界限,主张法官通过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释明,积极参与案件事实的解明,在法律适用上强调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对话和讨论的义务.当前在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构建和谐司法机制,以实现司法活动公正高效权威的运作,合理地分担法官与当事人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事实问题上法官的积极参与作用受当事人处分权主义的支配.在法律问题上当事入的参与性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无明文规定时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参与权,有义务与当事人一起完成法律适用的任务.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和有关制度与宪法构建的国家体制、诉讼机制和审判职能不能和谐相融,且显见瑕疵,为此,必须进行开放式民事诉讼立法,其内容要紧扣公正公平原则,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构建以权利限制权利、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7.
论滥用诉权     
诉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它建立的基础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所发生的纠纷,当事人行使诉权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基于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和尊重.诉权的行使一旦超出了合法界限,就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诉讼随着纠纷而启动,从而出现了滥用诉权的问题.如何界定滥用诉权及滥用诉权的表现形式,都是当前需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电子证据的证据资格是研究诉讼主体在诉讼活动中提出的电子证据能否被采纳以及采纳的标准问题。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电子证据亦不例外,必须经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检验,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相似文献   

19.
由于视听资料具有其他证据形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现代法治社会中,当事人依赖它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呈不断增加之势。尽管它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审判实践中被法官采纳的私人制作的视听资料却极为有限。本文旨在对视听资料的合法性进行界定,以期扩大视听资料被采纳的范围,从而让它能更好地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规范、完善、细化告知程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使一切可向诉讼当事人公开的程序及实体信息得以传递并真切落实,有利于保障诉讼当事人充分行使其权利。目前,刑事诉讼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告知程序的规定相对简单并存在一定缺陷,司法实践中未予告知、难以告知、迟滞告知和敷衍告知等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亟需对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告知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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