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7 毫秒
1.
论经济犯罪刑罚的轻缓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世界刑罚发展看,刑罚轻缓宽和是刑罚进化的必然结果.刑罚轻缓化成为刑法改革的重要趋向.在这一趋势的影响下,各国刑罚整体趋轻,对轻微犯罪采用更为轻缓的刑罚.尤其是人道主义思潮的兴起,使这一趋向更为明显.中国已加入WTO,法律面临着与国际接轨,刑罚轻缓化不仅与世界刑法改革的趋势相一致,而且也是我国目前刑事立法司法迫切要求.经济犯罪作为秩序犯、法定犯,与传统犯罪相比危害性小,轻刑的空间大,自然成为刑罚轻缓化中关注的焦点.本文尝试对经济犯罪刑罚轻缓化依据和途径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望能对推动我国刑罚轻缓化进程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醉驾行为的犯罪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对刑法和刑罚的严重依赖和刑罚圈扩大之惯性使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不一定全部都构成犯罪。过分地严密刑事法网和过早地降低起刑点与我国的司法现实存在脱节之处,只是刑法未来发展的一个理想图景。刑事立法应当具有完备的理性,而与民意和领导拍板保持一定的距离。醉驾行为的规制或许在刑罚之外,但也应保持对钱穆制度陷阱的警惕。  相似文献   

3.
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一种未完成形态,关于犯罪预备是否应受刑罚处罚的问题理论上存在着一些争议,有学者反对处罚犯罪预备,他们认为处罚犯罪预备行为违背了刑法的基本理论、违背了当代刑法慎刑的价值取向,更违背了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而有些学者又坚持认为对于犯罪预备应当给予刑罚处罚,并从理论、政策、法律、事实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论述。但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过于绝对。就我国目前关于犯罪预备处罚的立法规定来看,我国刑法在原则上处罚所有的故意犯罪的预备行为,这不仅给人刑法过于严厉的印象,也不利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真正对犯罪预备加以处罚的情形少之又少,最多也是针对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预备行为加以处罚,这就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鉴于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在规定处罚犯罪预备的基础上,有必要对犯罪预备的处罚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4.
马克昌教授是新中国刑法制度建构的奠基人之一,他的刑法立法思想主要体现在:在宏观方面,确立了修改刑法的指导思想,厘清了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刑罚化与非刑罚化的关系,确立了刑法立法的观念;针对79年刑法的修改,提出了废除类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支持对法人犯罪的立法,主张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建议将保安措施纳入刑法,并强调立足本国,吸收国外经验,改进立法技术;针对97年刑法,他对犯罪停止形态、死刑立法、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立法、社区矫正、缓刑和假释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相似文献   

5.
打击经济犯罪需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维护市场经济的内生秩序。经济犯罪刑事立法第一要尊重经济规律;第二要慎用刑事手段。经济犯罪中可能存在多个数额,必须根据立法规定的数额来定罪量刑。经营性犯罪一般规定经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数额,是因为经营数额直接反映经济规模,它直接体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经济犯罪配置刑罚趋于轻缓,死刑逐渐退场,更多地配置财产刑,这是犯罪与刑罚同质报应的要求,也是刑罚实现预防功能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刑罚制定个别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罚制定个别化 ,是指在刑罚制定中根据刑罚目的考虑犯罪及犯罪人的个别情况。刑罚制定个别化对刑法立法、司法具有重要价值 ,因而应倡导刑罚制定的个别化。  相似文献   

7.
民众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法治环境尤其是典型刑事司法案件等现实层面的感受往往通过刑法情绪释放出来。民众刑法情绪是衡量刑法认同和刑法信仰程度的重要心理暗示。受"杀人偿命"等传统刑法观、现代仇恨犯罪理念、刑罚效果不彰和刑事司法系统运作不力等因素影响,民众刑法情绪会流露出恶性倾向,但亦有培养民众良性刑法情绪的现实土壤。民众良性刑法情绪的养成则助益于刑事政策贯彻、刑事司法运行、刑法社会效力的彰显、理性刑罚观和犯罪论的培养和刑法情怀的塑造。  相似文献   

8.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刑事政策。近年,犯罪门槛下降、轻微犯罪增加体现了刑法立法"宽松立法,从严打击"的趋势和要求。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便是该立法目标的体现。在刑法司法过程中对轻微犯罪的具体适用则应当坚持"严格适用、从宽处理"的原则。以此为原则,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客观危险行为应当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三次以上且受到了行政处罚的扰乱行为之后,再次实施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法治视域中,刑法之“善”不但应当注重对秩序之维护,而且也应当注重对自由之保障;刑法之“恶”既要重视对犯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资格之限制或剥夺,也不能忽视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然而,我国刑法之“善”与“恶”均具有偏重性。实现刑法之“善”与“恶”的均衡性要求在立法上应当:将更多的侵犯个人利益且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化;缩小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犯罪的死刑适用范围;加快罪刑法定原则之“司法化”进程。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立法与司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不能受"事件性立法"与"政策性立法"的方法论左右,亦不能贯彻立基于西方个人主义法益论之上的非犯罪化思潮,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与传统文化观念不允许照搬这种非犯罪化观念。由我国的关系共同体之社会结构决定了在刑事立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应以维护共同体之存续为界限,这延伸出一种内在论的有限犯罪化;在刑事司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应以关系共同体之自我修复为界限,这决定了在刑事司法层面,应贯彻以恢复性司法为中心的有限非犯罪化思想。  相似文献   

11.
目前 ,我国出现了相当数量事实婚重婚的现象。根据新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对事实婚的重婚行为以重婚罪定罪处罚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为了更好地惩罚事实婚的重婚罪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应就事实婚重婚行为可构成重婚罪的问题 ,制定一个新的、比较完善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2.
抢夺罪是最常见的侵害财产罪名之一,学术界与司法实践中对其犯罪构成等基础理论并未有太大分歧。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抢夺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增加了"孕妇"、"病人"等特殊保护对象,保留了"数额较大"等定罪标准但提高了定罪量刑的数额,并增加了"导致他人自杀"这一"严重情节",引入了"被害人谅解"制度。最新的司法解释不仅未能全部明确解释现存问题,反而在司法实践中导致新问题的出现。  相似文献   

13.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中有两个量刑幅度,此条款过于原则、笼统,在实践中很难掌握,在制定司法解释时应明确规定该罪的立案和处刑条件;对“重大损失”和“特别严重后果”应有明确的界限划分。  相似文献   

14.
由于新型经济犯罪是一种较为复杂的刑事犯罪,犯罪主体的特殊化、犯罪手段的专业化与智能化,使其在刑罚适用方面也呈现出与众不同之处。在慎用死刑、适当适用自由刑的同时,必须注重适用财产刑。只有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判处相应的财产刑,才能有效地打击与遏制新型经济犯罪。  相似文献   

15.
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受害人特别众多、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对社会安定和经济秩序的破坏性特别大,在定性、量刑与执行过程均存在难以解决的病症,成为司法实践的难题.因此,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处理必须解决司法审判机制中实体与程序方面的问题,又要在行政视角进行构建,实现两者的双重结合.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中疑罪案件处理的几个问题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疑罪从无是无罪推定原则在案件的实体处理上的体现。准确界定疑罪案件是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前提和关键。疑罪从无原则不仅适用于审判阶段 ,也适用于侦查和起诉阶段 ,但效力不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未能彻底贯彻疑罪从无的精神 ,如二审程序的立法有悖于这一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又给其予以重大冲击。  相似文献   

17.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从客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罪刑对称和主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刑罚个别化演变而来的。这一原则要求在规定和裁量刑罚时 ,既要注重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实际危害 ,又要注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或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中的“罪行”应当是具体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全部事实 ,而“刑事责任”则是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以及犯罪前后表现出来的、决定其人身危险性的一系列主观情况。要在司法中贯彻这一原则 ,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六)》中新增设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本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分析,其客体是复杂客体并包含高管人员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在司法适用上,需要注意划清本罪与正当捐赠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此外,还应在本罪的法定刑中增加资格刑。  相似文献   

19.
非法行医罪的刑事政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行医罪属于典型的法定犯罪,应在罪刑法定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刑法和行政法不同的规制范围,并坚持处罚上的轻刑化原则;在对非法行医犯罪化的过程中,应以法益侵害为基准,从非法行医行为是否严重侵害了国家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和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这一实质标准去把握;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刑法规制应坚持谦抑原则,尽管目前本罪非犯罪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但非刑罚化措施应广泛适用.  相似文献   

20.
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工作是经侦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新形势下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有力工具。科学地搜集、存贮、管理和利用经侦信息,对于提高经侦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