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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法律适用规则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象征着契约自由与私法自治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适用原则在知识产权使用合同问题上应得到应有尊重。对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最密切联系法律确定标准进行充分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与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应是保护国法。然而,在少数情形下适用许可国法或者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所属国法律作为保护国法的例外。  相似文献   

2.
TRIPS国民待遇的受益人需要分别援引四个知识产权公约的规定,才能确定其范围,还包括没有参加四公约的WTO成员方国民,这实际上进一步扩大了国民的范围。第3.1条承认四公约中国民待遇原则和例外规定并予以纳人,TRIPS的逻辑是在尽最大可能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融为一体的同时,在必要地方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代化。第3.1条允许的“国民待遇”例外主要指4个国际公约各自规定的例外,以及对版权邻接权特别规定的例外。原有公约的各自例外规定均构成该协定的例外。TRIPS第3.2条规定了在司法和行政程序方面的非国民待遇,并为在TRIPS框架下适用《巴黎公约》施加了一些条件。  相似文献   

3.
论知识产权法的合同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人通过合同执行区别定价策略来获取知识产权法下难以获得的利益,属于权利的私人定制.权利人通过合同对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制度予以反限制、对知识产权法不保护的客体提供保护、对知识产权进行知识产权法之外的限制,这些合同条款可否执行需要我们谨慎考虑其合法性.通过合同执行区别定价既有可能具有激励创新之效应,也有可能存在对公共利益侵蚀之威胁,因此需要在利益平衡原则的指导下,以合同法维护契约正义的制度为核心来考虑这些合同条款是否违反了知识产权法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属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是否属于显失公平之情形.  相似文献   

4.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规定:提供单纯网络技术服务"不承担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审查义务"。这种绝对排除著作权信息审查义务的立法矫枉过正,引起著作权人愤慨,与国外立法、学界认识、利益平衡原则及现实需要都不相符。保留特殊情况下的审查义务既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也有理论和实践基础。特殊审查义务源于法律规定,由法院判决和行政命令而具体设定。它主要是采用过滤技术对重复侵权作品的权利管理信息进行审查的方式来履行。规定不承担"普遍"性审查义务,并辅以"特殊"审查义务这一例外规定,是著作权法修改的方向。  相似文献   

5.
公共秩序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中最基本的、不可放弃的价值观念的体现,而对公共秩序进行保留,所维护的正是国家在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律秩序中不可放弃的正义观念。〔1〕因此,几乎每一个国家在其法律制度中都会设置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用以保障公共秩序。具体到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法律制度,一般国家都会将"不违反公共秩序"作为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它所保护不是承认国〔2〕的国家司法权威或司法主权,而是其对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基本观念。所以,各个国家法院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审查程序中就外国判决是否有违于本国的公共秩序进行审查。本文将从冲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与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法律制度中的公共秩序保留之间差异的辨析入手,进一步就国家法院审查外国民商事法院判决时进行的公共秩序审查进行深入探讨,以期明确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时公共秩序审查的内容、尺度。  相似文献   

6.
中国法律规定,条约和互惠是承认外国判决的基础条件。由于中国没有参加专门性的承认外国判决的多边公约,缔结的双边条约数量有限;法律没有对互惠的含义作出明确解释,司法实践倾向于以事实互惠为条件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使外国判决很难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这与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不符。因此,在现在的法律体制下,中国应该实行法律上的互惠;将来修改法律时,则可考虑取消互惠要求,转而加强公共秩序和程序公正等条件。  相似文献   

7.
行政规则是指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指挥权,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内部秩序或运作,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务人员所发布的并不直接对外发生法律效果的抽象性规定。其类型依据不同的功能可分为组织性规则和执行性规则。行政规则不仅具有拘束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务人员的效力,而且依据平等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组织性规则、解释性规则、裁量性规则与补充性规则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间接影响外部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果。因此,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发现行政规则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法律的精神时,应拒绝对其予以适用;如果发现其是合法有效的,也应该在判决文书中予以援引。  相似文献   

8.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体系发生了显著变化,技术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知识产权的全球保护要求随之增强.鉴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冲突法对外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国国内法对知识产权冲突问题的处理主要适用权利来源国法、请求保护国法、行为地法或综合适用法律,俄罗斯民法典的国际私法编中对这一问题亦有规定,中方权利人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时,应争取适用本国法,并积极进行权利注册.  相似文献   

9.
香港法院针对违反《基本法》的司法审查将不只限于审查立法或行政权力对公民及政治权利的限制,也包括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限制。《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一直是香港司法权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空白。对回归后香港法院援引《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判决进行梳理,会发现香港法院适用公约的情况不乏实例,包括将公约作为辅助解释基本法或辅助解释一般法律的的资料、将公约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但更多时候,当事人提出适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法院仅予以消极回应,尽量避免直接适用公约。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在于香港法院受制于自身的司法克己、《基本法》规范、香港普通法传统等因素。  相似文献   

10.
在发达且频繁的国际经贸交往情形下,传统的知识产权跨国诉讼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需要。变革传统制度的要求,就是扩大法院在涉外知识产权领域的管辖权。知识产权冲突法的实证还表现在一些内国法院纷纷适用外国的知识产权法。我国立法应区分知识产权案件与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差别,除完善现有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规则外,还应创制专门的涉外知识产权司法管辖规则。  相似文献   

1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5.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6.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7.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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