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协商民主在我国有着光荣的历史和辉煌的业绩。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协商民主在我国所起的作用及重要地位,它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相似文献   

2.
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就"特"在其发展逻辑上、内涵规定上、文化底蕴上和制度支撑上。弄清我国协商民主的"特"性所在,有助于深化对协商民主价值和意义的认识,从而在实践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是中国人民民主实践历史的逻辑必然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民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主思想的体现,是我国传统政治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重要前提,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载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相似文献   

4.
中共十八大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深入研究协商民主理论,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我国的政治建设、增强人民民主的生命力、提高公民政治的参与力、提升公共政策的公信力、增进转型社会的和谐力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我国政治体制发展中与选举民主互相补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拓宽民主深度、广度,促进社会团结的优势。需通过培育协商文化、改善协商方式、完善协商制度、扩大协商范围等方式,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我国政治文明发展。  相似文献   

6.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它的实质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广阔的参与政治和社会公共管理的平台。协商民主的自由平等性、广泛参与性、合法合理性和多元性等都真正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实质,实现了人民民主价值的回归。在我国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就要在坚持完善政治协商这一主渠道的基础上,不断地拓宽协商民主渠道、创新协商民主形式。  相似文献   

7.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协商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民主形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丰富和发展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合”思想创造性继承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这种民主形式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中,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为基本实现途径,有利于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  相似文献   

8.
认识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厘清3个重要问题。这些问题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广泛多层制度化的体系。  相似文献   

9.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为了应对多元文化主义,解决选举民主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协商民主理论在西方应运而生。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根植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使得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协商民主上也表现出不同的内涵。与西方协商民主相比,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二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层次多、范围广的特点。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无论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基本政治制度,都包含着丰富多样的协商民主。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同时,还要注重选举民主的发展,实现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相结合,共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协商民主根植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是实行人民民主、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结果。而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则是与我国的政治协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协商民主产生于我国政治发展的长期实践,这个实践主要是政治协商的实践;深入研究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的联系与区别,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的职能作用,就成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理论已经广泛运用到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但在多党合作领域中运用最广泛。正确认识协商民主和多党合作制度的契合性,不断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和协商民主制度,对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协商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民主形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丰富和发展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合”思想创造性继承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这种民主形式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中,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为基本实现途径,有利于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协商民主是一种民主特质的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涵中蕴含着群众观点。现阶段我国协商民主具有现实基础的合理性,彰显出比资本主义民主更大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5.
民主理论及其演变与当代中国协商政治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二十世纪西方民主理论演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规范的民主理论向经验的民主理论的转换,由关注实质民主向关注程序民主转换,人们放弃了理想主义式的民主价值探讨,而追求对民主的实证分析。当代西方学者对程序民主的探讨,不仅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而且对理解和认识我国的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提供了更加广泛意义上的理论背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实现了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反映了当代世界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大趋势,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是中国特色的协商政治。运用好人民政协这一协商政治组织形式和民主形式,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和实践形式,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着丰富的政治实践,具有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价值。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命题,并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协商民主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相似文献   

19.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这篇讲话中,习近平全面分析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地位及特征。为此,本文论述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将我国人民民主落到了实处,中国协商民主产生和发展的条件等重要思想。  相似文献   

20.
政协参与立法是近年来地方政协尝试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协商民主不应是政治理想和方式,而且应当具有制度的保障。民主立法是政治民主的首要形式,理应体现协商民主的精神。各地政协尝试的参与立法实践,不仅深化了政协政治协商的内涵,而且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条件下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按照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的目标,在政协参与立法方面,要把政协参与立法明确为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协参与立法不是政协升格为两院制的手段,而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应有之义。政协参与立法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还是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体现,与西方两院制下的立法有着本质的不同。推进政协参与立法,在政协参与立法中形成政协参与立法的制度规范,不仅有宪法和法律的依据,而且符合民主法治的发展规律,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