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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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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证责任与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直接相关。保证方式不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顺序和强度不同。保证期间届满,保证责任免除,保证债务诉讼时效问题也就不存在;保证期间终结,保证债务生效从而不再受保证期间约束,而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约束。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前者届满,后者也届满;前者中断,后者未必中断;后者中断,前者必定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保证债务沦为自然之债,债权人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胜诉权。对担保法施行前所发生保证行为的保证责任认定,应当遵循上述法理、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而不能以有关通知为依据。  相似文献   

2.
合同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时间 ,是特殊的权利行使期间。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均属期间范畴 ,但在性质和特征上有不同表现 ,三者不存在种属和交叉关系 ;保证期间是一种独立的期间类型。保证期间因其状态不同其时间量也不同。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 ,但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它既非诉讼时效期间 ,也非除斥期间 ,而是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一个独立的权利行使期间。保证期间无论是设立还是中断 ,都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 ,也事关保证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关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保证期间”一语,见于我国《担保法》第22条、第23条、第25条、第26条及第27条.在这些条文中,保证期间的内涵并不一致,例如在第22条、第23条所言的保证期间内,尚未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之情事,债权人也不得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而第26条所言期间,则明显是指债权人得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第25条和第27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超过保证期间后保证人在债权人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的效力,实践中认识不一。本文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该行为的效力,指出如果债权人没有在合同规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主张权利,超过保证期间后,即使保证人在债权人的催收通知书上签字,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该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显然较一般保证人为重,对债权人更为有利。而对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成立、效力等问题少有论述,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 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与主债务人连带负债务履行责任或赔偿损失责任的保证。其特征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的一种:连带责  相似文献   

8.
保证是由主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主债务人按约履行债务,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形式,其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以维护交易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它一般要求债权人与保证人自愿协商订立保证合同而成立,在保证合同中规定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保证期限是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有效期,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为一定期限的担保,除此特约外保证期限应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相同。保证合同一般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经债权人请求而发生效力,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保证人与债权人仅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责任法律关系,保证人承担的是一种可能责任,只有期限届满时主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保证人才承担一种  相似文献   

9.
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及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修改现行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论保证人保证责任之缺陷及补救何建宏保证是保证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或赔偿损失。确立保)正制度的立法本意在于促进和确保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但在以权利为本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一制度的缺...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为防范求职者的诚信风险而要求其签定劳动合同保证的现象已大量存在,而劳动合同保证制度在法律上尚无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务中,法官之间对劳动合同保证的性质及效力的认识存在巨大分歧,形成了不同的司法裁判意见,导致劳动合同保证纠纷裁判思路与适用法律混乱,已危及司法裁判权威、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劳动合同保证其实就是一种特殊保证担保,我国的立法应当承认该类合同的效力,但应同时对其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2.
保证责任期间的性质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证期间是混合的除斥期间 ,是相对意义上的不变期间 ,根本上的除斥期间 ,其根本作用是除权 ,对此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保证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延长等规定  相似文献   

13.
为保护债权人债权、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担保法规定了连带责任保证制度。在实践中,连带责任保证制度也发挥着重大作用,不过却也存在债权人权利滥用、社会成本增加、有违民法"公平"原则和危及社会善良风俗等漏洞。基于债权人债权实现、保证人权利维护、纠纷解决成本最小化和公平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以及善良风俗原则维护之考量,应完善赋予连带保证人"举证抗辩权"的立法。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首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浮动抵押制度,这是对我国传统抵押担保制度的重大突破。浮动抵押从性质上看是一种担保物权,具有抵押物的浮动性或流动性、抵押物的集合性、性质的可转化性等特点。研究分析我国的浮动抵押制度。既有利于该项制度的推广使用。又有益于防范其给债权人带来的风险。  相似文献   

15.
保证保险合同性质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出现大量的保证保险合同 ,而我国《保险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学术界和司法界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 ,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保证保险纠纷时的混乱局面。笔者将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相比较进行分析并抛砖引玉 ,以期能够正确界定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6.
所有权保障经历了19世纪的兴起、20世纪“衰落”的现代所有权保障重构的过程。但现代所有权概念之重构的目的并不是完全抛弃近代所有权概念,重新创造一个新的所有权,而是对近代所有权加以改造,摒弃其绝对自由性,改采相对受限制性。但这种相对受限制的所有权并没有抛弃近代所有权的本质,所以,现代所有权虽然受到限制,但仍然是自由的所有权,这同时也体现了所有权本身就包含着义务的理念。本文试述了所有权保障制度演变的成因及现代所有权概念重构之目的,以期能使我们在真正理解现代所有权价值的基础上,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及所有权保障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当前中国的主要任务是在全社会建构起新型的现代性。十六大以后,我国形成了现代性建构的新模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上,把以人为本作为根本价值追求,民主法治作为制度保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基本策略来构建新型的现代性,以求解决现代性危机。  相似文献   

18.
刍议对信用担保业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信用担保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尚无单行法规对此领域进行调整 ,影响了该行业的迅速发展。由于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具有突出的国家政策性工具的作用 ,对它的调整应与对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调整在不同的单行法规中体现  相似文献   

19.
保证人的条件直接影响着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现行保证制度中关于保证人的条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值得探讨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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