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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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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林地林木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的根本要求。为推动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秩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9月25日审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立法着眼点在于:尊重林权人的自主经营权,促进林权合理流转,实现林农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流转”一词属于政策话语,并非是谨严的法律术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流转”一词遮蔽了物权性流转形式与债权性流转形式的实质区分,“流转”这一抽象概念应在物权立法中扬弃,而改成在物权立法中直接规定获得允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的具体形式,债权性流转的具体形式则原则上可以自由创设,只是不得规避法律,并且受到监督。通过对实践中的物权性流转形式的规范化概念整合,得出转让、继承、抵押、入股和信托五种形式。除了信托暂缓待议之外,转让、继承、抵押、入股都应当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的具体形式直接在物权立法中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3.
“入股”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有着不同的内涵,只有入股合作社或公司才有讨论流转法律性质之意义。债权流转说所提出的避免农民失去农地、促进农民收入最大化、现行立法支持等理由均难以成立。物权流转说更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塑造成真正独立的用益物权。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之物权利用形式,实现更加灵活和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才能适应农业国际化、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之要求。  相似文献   

4.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我国《物权法》明确将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物权类型中的用益物权,明确了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文章阐述了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中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正式构造。但该项制度仍有诸多方面需要加以改进、完善,其中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生效应采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转让中发包方的同意权应加以限制,取消对承包经营权抵押、继承的限制,规定股份合作权的流转方式,建立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等。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核心。因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正确认识,决定了对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法律性质的认识和把握。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认识一直争论不休,有主张是用益物权者,有持债权说者,还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劳动关系,亦有人主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田面权”。但归纳起来占主导地位的主要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两种观点。本文就此问题提出一点看法,以引起大家的思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化的弊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定位为债权,从理论上…  相似文献   

7.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历来是我国学界争议的一个话题,其中的债权说和物权说是两种代表性的观点。而笔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我国将经历一个由债权到物权的转变过程。  相似文献   

8.
推进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是盘活林地和林木资产的重要途径,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拟从我省集体林权流转现状人手,总结我省集体林权流转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现行林权流转法律规定的缺陷进行分析,试图对如何运用特区立法权,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进行立法探讨。  相似文献   

9.
我国林业发展历史错综复杂,随着近年国内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随着物权法的颁布,随着针对外资并购展开的系列调控,在面临如何处理外国投资者投资集体林权资产的法律问题时,法律界人士通常都会感慨其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根据实践经验,应当尽可能地通过简化法律关系,从集体林权资产的主要类型、集体所有商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确立和流转方式以及外国投资者投资集体林权资产的法律问题等三个层面,逐步对外国投资者投资集体林权资产的法律架构进行剖析,希望能够对林权法律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规定了两种土地经营权:一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设立的去除身份属性的次级用益物权,另一种是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列但无身份属性的农地用益物权。从设立规则看,两种权利所依据的权利来源虽不同,但都是直接支配农用地的权利。《民法典》没有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的条件,只在第342条规定了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需要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再流转的条件,再流转的限制条件会影响到物权变动的后果。两种土地经营权设定的担保物权均属于抵押权,公示的效力分别为登记对抗和登记生效。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农工的生产积极性,维护了土地承包经营长期而稳健的发展。但是由于兵团的特殊体制,使得团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缺乏物权的保护。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改革,必须建立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公示制度,依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者的物权权利;依法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创新,最大限度地优化土地资源的利用;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费用,切实减轻职工负担。  相似文献   

12.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并不发生变化,接包方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具有物权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则是一种典型的要式合同关系,具有更明显的债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在法律关系上当无疑义,但将主体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则无必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实则为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从法理上或实务上都不宜强调须经发包方的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则是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创新,应在制度上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3.
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纠纷及原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推广实施的农村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以实现"耕者有其山"的目标.作为全国最早实施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福建省和江西省在开展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这两个省在改革过程中,致使有的农村地区出现了林权过度集中和部分林农失山失地的现象,由此引发了许多类型的林权纠纷.林权纠纷多发的原因既与林权制度变迁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设计失误有关,也与农民的林权主体意识觉醒及林权升值有关.在林权纠纷中,农民通过各种规范和"非规范"的抗争方式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相似文献   

14.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逐步加强,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存在着性质模糊,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完全回归民法,行政权力过分介入,流转所需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本文从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物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回归民法,减少行政权力介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入手,着实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铺平道路,以期健康、稳定地发展.  相似文献   

15.
林权流转是实现林业财富的关键所在。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始于上世纪90年代,但由于体制和观念等原因,流转并不充分。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流转被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各地纷纷制定了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的文件和措施,在不断的实践与总结中,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从改革的成效看,林权流转制度的建立提高了人们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集体林业的发展。但从实践情况看,尽管各地林权流转的基本制度体系和内容相似,但细节上仍存在很多差异。统一大市场的建立,需要相对统一的林权流转规范。  相似文献   

16.
文章梳理了林权流转的制度流变,解读林权改革与林权流转的根本在于解放林业生产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林业的规模化经营及林业资源的最优利用。对此,在配套法律体系的构建方面,应当将“市场+私法”的模式作为林权流转的基础法制,厘清林权的物权属性,贯彻意思自治与合同自由原则,同时在私法建制的基础上,定位政府的角色并构建相应的监管机制,以培育林权市场、促进林业改革。  相似文献   

17.
2007年,中国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物权法公布实施后,如何在物权法视野下认识中国的林权体系就成为一个问题。为此,本期共刊发三篇文章专门探讨上述问题。第一篇立足于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依据物权法原理,以"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为主线,梳理出适当的林业物权体系。后两篇则分别对林地地役权和林业物权变动作了专题探讨。这些研究着眼于我国的法律经验,对我国目前的林权改革可以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一项独立征收客体,获得征收补偿提供正当性理论基础,然而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构造的理念是建立在债权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忽视对失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进行相应的补偿,这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产生了严重的偏差,并受其强烈冲击引发了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缺憾,亟须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进行制度化构建.  相似文献   

19.
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有利于保护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权利人权益。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草案》中的立法,需要科学设计《物权法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章节体例,强制施行当事人登记制度,确立包括抵押、继承在内的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消除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列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及其消灭情形。  相似文献   

20.
伴随着《物权法》的出台,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属性的认识已趋成熟,目前主要任务是在转型期我国如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全面实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利益,创造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粮食安全双赢局面。从法律上明确流转市场的主体、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纠纷解决机制,从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两方面建立与完善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序运行的法律保障机制具有积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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