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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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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法的独立性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法的独立性特征形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法的独立性面临越来越多的困惑。民法特有的扩张性和包容性使商法无法独立存在和发展。商法不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而是民法的特别法。然而 ,作为一门法学学科 ,商法仍有其存在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中国商法是完全独立于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而仅相对地独立于民法的部门法.而且,在探讨商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上,不宜轻言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因此,在立法中商法应当具有其独立的地位和体系.  相似文献   

3.
商行为是商法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它是与民事法律行为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商行为所体现的营利性特征是其独立性的根源,也是商法独立于民法成为民法的特别法的基础。本文从商行为的内涵切入,分析商行为的营利性本质,体现其独立性,并阐述商行为对我国商法理论体系构建之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4.
不论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商法都具有独立的价值。从商法的发展历史来看,主要是商人阶层的发展促进了商法的发展,商人阶层是商法的历史基础。而商法在现代法中的原则和价值取向更加表明了商法具有不同于民法的价值。实证主义法学的理论是商法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总则的制定体例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其依据在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的精神理念、价值原则和制度规范均不相同,两种法律关系的异质性决定了不能制定一部调整所有民商事关系的民法典总则。民法典的固有功能在于规范市民社会关系,民商合一体例将民法典的调整功能扩展到合理性范围之外,是对于私法立法发展趋势的误判,在实践中没有成功先例。民法只能在自有逻辑和制度功能范围内回应商事领域的变化,无力指导商事特别法。商法规则进入民法总则会带来逻辑混乱和功能错位,因此,按照纯化的民法逻辑来构造民法典总则的内容和体系是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高校商法课程教材编写混乱,商法课程教学方法不能满足实践需要,这与我国的商法学课程建设起步晚、投入力量少有密切关系,商法在历史上就没有公认的体系也给商法学科建设造成了很大障碍。对此,我们要在编写商法教材与教学大纲中,协调好商法与其他法学课程的关系,提炼出商法分则的红线,并在商法课程教学实践中创新教学方法。  相似文献   

7.
古典自然法学派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将自然法认定为一种规律的倾向.我国现代学者亦有将自然法作为规律进行解释的思潮.自然法的本质就是规律.商法是市场交易规律的反映,符合规律的客观性、必然性和可重复性.自然法精神贯穿于商法之中.交易自然法指导着商法制定法.自然法的普遍性思想为商法世界的统一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2009年9月26日至27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成都学术研讨会在l~lJll成都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商法学界、法律实务界的近四百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学术会议。此次年会的主题为“商法视野中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9.
民法和商法有不同的原则、理想,所以有不同的分析问题的方法。民法强调平等、自愿,价值取向是社会的普遍公平正义;商法则强调效益、安全而以营利为价值取向。同一案例用民法和商法分析会有截然不同的结论。商事营利主体的行为要适用商事法则处理,而民事主体的行为要适用民法规则处理。  相似文献   

10.
在商法学的教学改革中,将商法教学的目标应当定位为商法理念的确立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应当运用多种教学方式,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真正理解有别于传统民法的商法理念,训练学生掌握商法实务的各项技能,帮助学生正确适用民法或商法,以便学生毕业后能够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与非诉讼服务。  相似文献   

11.
商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因特定时期的需要而产生,也应随特定环境的发展而变化。“民法商法化”使民 法和商法越来越趋于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而经济法并不能替代或包括商法。我国应将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实行民商合一 的立法体例。  相似文献   

12.
民法起源于自然经济社会并历史地演进,维系着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基本存在状态;商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关于商品交换的法律规范,它为社会财富的增长也为个体的自由和社会的解放提供着制度保障;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克服自身调节能力的先天不足而生成的矫枉过正之作。作为不同类型的经济生活的游戏规则,民法维持现状,商法谋求发展,经济法抑制变异,共同服务于经济关系的内在要求。而经济关系作为经济生活的背景,是将民法、商法、经济法从法的整体中划分出来的标准,也是三者法理具有可比性的前提。  相似文献   

13.
论商主体的存在价值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主体是商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区别于民法的标志之一。现代商法与传统的商人法不同,它是建立在现代民法的具体人格的基础上的,因此,对商主体进行特别立法是必要的。传统大陆法国家商主体的确立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我国的商主体确立原则应为:营利性和经营组织体性相结合。  相似文献   

14.
论商法的统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法的统一重在交易规则的统一。统一有时间、空间的定位,时间上从历史的探求,定位于现代商法的统一;空间上鉴于现代市场是无边界的,商法全球统一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当今仍然是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定位本国商法的统一显然是全球商法统一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商法脱胎于传统的民法 ,产生在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下 ,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的特点 ,促进了以集团交换为标志的工业经济的发展。但因其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的软弱无力需要国家公权力的扶持 ,由此产生了私法公法化趋势和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经济法继承了商法的重要规则 ,凸显了国家干预 ,是对传统商法的一次更新。  相似文献   

16.
一、目的要求。牢固掌握国际商法的概念、产生、渊源和体系;区别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涉外经济法的不同;还要掌握古罗马法的内容,以及对世界法学的重大贡献,它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大陆法系与英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1月10日-11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在广州中山大学举行.年会的学术议题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商法建设",集中讨论了四个议题:商事通则的制定与商法体系的完善、商人团体(商会、行业协会等)的法律问题、破产法实施问题和保险法的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18.
商法的规范对象--商事关系论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商法规范对象的商事关系直接决定着商法部门化、商法法域性质、商法价值理念以及商法的法技术方法,因此,商事关系事实上处于商法体系的基础地位。国内商法学界一方面经常将商事关系与商事法律关系加以混淆,另一方面将商事关系理解为狭义的商主体之营业关系,而忽略了商主体人格关系及其所涉及的其他社会关系。德国由于采用新商人主义作为商事关系的确认标准,从而合理地解决了对商事关系的把握和商法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9.
营业资产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营业资产在商法上的地位举足轻重。作为商法上的重要基础概念,它是揭示商主体和商行为含义的重要工具;作为商法上的特殊财产形式,营业财产具有整体性和有机性特征,明显区别于传统民法上的单一财产形式;作为商法上的重要制度,营业资产转让是转投资、增资扩股、公司合并、公司分立、股权转换、企业承包和租赁的基础交易形式;作为特别的商法现象,营业资产及转让具有特殊的成立要件和法律效力,不宜直接援用民法规则调整营业资产及转让。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 总论 一、目的要求。牢固掌握国际商法的概念、产生、渊源和体系;区别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涉外经济法的不同;还要掌握古罗马法的内容,以及对世界法学的重大贡献,它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深远影响;掌握不同法系的法律,使我们心中有数,做到知己知彼。 二、内容。(一)内在联系。本章主要从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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