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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4 毫秒
1.
近年来,金融刑事立法活动呈十分积极的态势,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司法实务部门对金融犯罪新罪名的适用却相当谨慎。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刑事立法与司法错位,导致法律虚置现象;犯罪构成要件不甚明确,立法技术有待提高;刑事政策宽容,司法非犯罪化;金融刑事司法人员专业素质的局限性等等。推进金融刑事司法工作,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做到:协调金融刑事立法与司法,注重立法效绩,加强司法人员专业素质培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探索金融刑事司法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作为当前惩治犯罪的重要刑事政策之一,对于促进警察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价值。因此,在当前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应当以规范警察执法为视角,在重新剖析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质内涵的基础上,纠偏当前警察执法过程中宽严失衡的现实问题,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贯彻到警察执法实践中去,切实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  相似文献   

3.
刑事政策是一定国家、社会对犯罪行为、犯罪现象回应的集中体现,其对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重要的统率和指导作用。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标志着我国在经历了长期的全面高压态势、严打政策之后,在社会转型期新的形势下,对于刑事政策的理性回归。但是,根据应然刑事政策和实然刑事政策的理论,当前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仅仅是在国家对社会发展以及犯罪这一具体社会现象深刻认识基础上作出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科学判断,是应然刑事政策的一种。众所周知,“应然并不必然引发实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相应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具体机制的建立、转变和完善中得以完成由应然刑事政策向实然刑事政策的现实过渡。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公诉权是国家打击、惩戒犯罪和实施审判监督的重要司法环节,如何在公诉部门行使公诉权过程中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该政策的具体贯彻落实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展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开放的空间,但需要立法者、司法者和执行者在刑法基本原则的制约之下展开其具体内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首先作为刑事立法政策指导刑事立法,而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执行政策应当放在整体的刑事社会政策中考察,在有关犯罪人人权保障和被害人被害补偿的刑事社会政策中进一步展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5.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提出的,公安工作中的侦查执法活动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安工作必须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这就要求我们正确理解"宽严相济"的内涵,转变执法指导思想,并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将"宽严相济"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遏制、减少犯罪,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以犯罪和犯罪人的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处罚目的等原则为依据而提出的,这种刑事政策思想在我国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本文阐释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赋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丰富的内涵,论述了贯彻落实这一刑事政策的立法、司法途径.  相似文献   

7.
在当前我国刑事法制背景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主张重点在“宽”,而非“严”。面对轻微犯罪大量发生造成的刑事立案总数居高不下,暴力性恶性犯罪愈演愈烈,给“命案必破”的工作目标带来压力,新型的社会越轨行为不断涌现,给公安执法实践带来困扰的局面,公安机关应该在科学界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础上,从执法理念更新、程序解读、实体运用等三个方面探讨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途径。  相似文献   

8.
治理理念、互动理念和谦抑理念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三大基本理念,分别是对统治理念、专治理念和扩张理念的超越。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施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质上是要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三大理念贯彻到犯罪控制当中。其中,治理理念的贯彻主要表现在立法控制上,需要针对少数民族犯罪制定刑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互动理念主要表现在司法控制上,需要将少数民族犯罪纳入刑事和解的范围;谦抑理念主要表现在社会控制上,需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优良习惯法资源和民间自治组织在犯罪控制上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严”,旨在对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累犯等实行刑事立法上的“入罪化”、刑事司法上的“从重量刑”、刑事执法上的“隔离与长期监禁”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宽”,亦可状述为轻缓刑事政策,意指对轻微犯罪,包括偶犯、初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实现刑事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刑事司法上的“非刑罚化、程序简易化”、刑事执法上的“非机构化、非监禁化”。“非犯罪化”,指原界定为犯罪须科以刑罚的行为不再以犯罪论处或科以刑罚。譬如在欧美国家,违警罪、性犯罪等等均已淡然退出刑法舞台,而缓刑亦渐次成为避科刑之弊害、助犯罪之人复归社会之一帖良药。而“非机构化、非监禁化”,则指广泛适用假释、社区性处遇或称社区矫正措施等情形,意在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秩序良性循环。谈及轻缓刑事政策之“非刑罚化、程序简易化”,纵观寰宇,国外有辩诉交易、转向处分、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国内亦诸如相对不起诉,委托调解、撤案另处等。  相似文献   

10.
宽与严是矛盾的,但在刑事立法和刑事诉讼过程中是统一的。宽严相济不仅仅是刑事司法政策,更是刑事立法和刑事诉讼的理念。在刑事立法、刑事诉讼中适时贯彻宽严相济理念不仅关乎刑事法律的社会功能能否顺利实现,还直接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11.
正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刻内涵,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途径对于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在立法上有所体现,而且在司法层面也应得到体现。检察环节的各项办案工作都应当审时度势,把执行刑事政策与依法办案统一起来,全面认识和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12.
宽严相济是我国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对刑事法律的制定和刑事司法实践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反贪办案过程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号召、鼓励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主动坦白交代罪行,争取从宽处理等方式,以感召愿意悔改者,孤立顽固者,分化瓦解犯罪营垒,缩短破案时间,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3.
在严厉反恐刑事政策指导下的世界各国反恐立法,呈现出反恐刑事法网日益严密的趋势,但是,在严厉打击恐怖活动犯罪中,存在如何保护人权的问题。应当借鉴国外立法及反恐经验,结合我国反恐实际情况,在严厉反恐刑事政策的指导下构建适合本国国情的反恐法律体系,打击恐怖活动犯罪应该在反恐法律框架内进行。而严厉的反恐刑事立法会存在"严有余,宽不足"的问题,应该在反恐刑事政策司法化的过程中积极发挥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以宽济严"的一面,从而实现打击恐怖活动犯罪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4.
轻缓刑事政策作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罪犯的再社会化、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检察环节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在立法和司法方面都存在一些制约,我们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对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转型,刑法这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应在多大范围内介入社会生活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我国应该选择"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是我国刑事政策必然要面对的抉择。基于我国刑事立法的特点、我国与其他国家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差异性、我国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国应当坚定不移地实行"犯罪化"。  相似文献   

16.
在打击涉防疫物资犯罪刑事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适用、案件定性、刑事执法等方面的困难,是新的犯罪形势和手段带来的挑战、立法跟进不及时、侦查力量与犯罪形势不相匹配等原因造成的,可以通过完善立法或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则标准,坚持实质性认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社会宣传、增强防范意识,加强线索经营和阵地控制、强化全链条打击,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打击合力等方式应对。  相似文献   

17.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具有重要的影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在侦查程序中严格贯彻执行,既有利于实现“人性化执法”,又能够严厉惩治犯罪,从而使社会保持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8.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当前惩治犯罪、防卫社会的重要刑事政策之一,对于促进警察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价值.因此,在当前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应当以规范警察执法为视角,在重新剖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质内涵的基础上,纠正当前警察执法过程中宽严失衡的现实问题,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贯彻到警察执法实践中,切实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  相似文献   

19.
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分别是我国不同时期的刑事政策,这些刑事政策对贿赂犯罪的立法有着深刻的影响,对其进行准确理解是贿赂犯罪科学立法的重要保障。为了在贿赂犯罪立法中更好的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改变对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处罚宽严失衡的现状,改变贿赂犯罪立法前瞻性不足与稳定性不足的现状,改变贿赂犯罪的立法权过分扩张与司法权紧缩的现状。  相似文献   

20.
人身危险性是刑事政策科学化的重要支柱,是体现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二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承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和"严打"的具体刑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人身危险性是质与量、稳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从人身危险性视角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是对犯罪现象和犯罪人客观规律的尊重,是刑事政策研究科学化的重要成果,是对人身危险性的认识由形而上学到辩证统一的转变。从人身危险性视角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以从探求人身危险性评估的科学方法、健全犯罪分类理论、完善立法和改善司法等方面寻找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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