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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旭东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2)
公安机关进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创新就是追求善治和国家理性成长的过程.包括:加强快速反应与应急机制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重点突出公共安全信息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机制;加快区域警务与全球性警务合作机制建设步伐;建设公共安全事务合作与信任的社会整合机制等. 相似文献
2.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警务工作空间不断扩展,内容不断增多,难度不断加大,迫切需要提升农村警务效能。而当前农村警务存在保障乏力、引导功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驻村民警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为提升新农村警务效能,应建立健全以公安派出所为主体的警务运行机制、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公共安全服务机制、情报信息采集研判机制和以驻村民警为主导、社区民众为基础的治安综合防控机制。 相似文献
3.
统筹与创新:转型期警务机制改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旭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5(1):113-117
我国的警务机制正处于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社会风险骤增、社会管理任务加大的转型时期。应对转型期内公共安全环境与形势的严峻挑战,应当科学统筹现实问题解决与制度化建设、基层机构与上级机构建设、治安打击与防范、专门工作力量与群防群治力量等重大战略关系,统筹城乡警务布局和资源规划,统筹警务改革各系统之间的配合与协作,不断创新警务体制改革的宏观思路、组织体系、防控机制、专群合作以及城乡警务运行机制,推动形成统筹推进、紧密衔接、整体联动、增值强效的警务改革战略新格局。 相似文献
4.
南昌市公安局筷子巷派出所在社区警务建设的经验有:第一,推行"四个创新",即创新勤务工作模式,推进警务实战化;创新路面巡防机制,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创新考核奖惩机制,实现警务工作高效化;创新《邱娥国工作方法》,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第二,扣住基础工作,实行"三个强化",即强化社区警务建设、人口管理和防范工作。第三,拓展为民的思想内涵,采取"三项服务",即推行亲情化服务、公开化服务和效能化服务。筷子巷派出所对社区警务的启示是,要创建积极的职业价值观、信息警务应成为引领警务改革的引擎以及社区警务有重要的警政民主作用,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这一社区警务的目标。当然,在解决社区民警职业发展瓶颈问题上,公安机关还需要强化服务性指标的考核、建立专业化评价机制,并理顺社区民警的职业发展通道。 相似文献
5.
孙伟年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3,(2):92-94
警务管理创新是一场深刻的警务改革,是首都公安机关应对动态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日益复杂社会治安形势、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务需要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创新警务管理,必须深刻理解警务管理基本内涵,大力推进公安管理体制变革、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坚持队伍的科学管理,以适应社会形势和潮流发展,有效保障首都安全稳定。 相似文献
6.
建设现代刑侦警务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刑侦改革的重点就是通过扎实推进现代刑侦警务机制,促进刑侦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和强化“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培育信息导侦、科技强侦的破案打击新的增长点。 相似文献
7.
罗斌飞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4,(2):28-32
水域警务协作既是社会宏观区域协作的组成部分,也是警务协作的重要内容。面对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同质化现象,推进水域警务协作,必须依托现有比较优势,找准制约因素,明晰发展路径,大力进行现代社会管理的警务探索,建立与维护水域社会稳定工作相适应的公共管理警务机制,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公共安全保障。 相似文献
8.
杨瑞清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6):49-52
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活动及其管理的行为过程,是社区和社区警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基本途径。当前,社区参与尚存诸多问题及不足,直接影响到其功能发挥。为此,在社区警务建设中可以通过采取培育社区意识、注重居民公共安全需要、拓宽参与渠道、强化社区观念和制度化建设等措施加强完善之。 相似文献
9.
非地缘区域警务协作既是社会宏观区域协作的组成部分,也是区域警务协作的重要内容。面对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同质化现象,推进非地缘区域警务协作,必须依托现有优势,找准制约因素,明晰发展路径,深入探索,回应区域经济社会呈现一体化态势催生的警务需求,建立与维护与社会稳定工作相适应的公共管理警务机制,为我国经济发展机遇期的良好社会环境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相似文献
10.
傅金明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3,(5):84-88
"一体化警务"是指围绕统一的警务目标,以情报信息建设与应用为主导,通过一定的机制调整和制度创新,高效整合内外警务资源,实现警务领域高度贯通、警务效能大幅提升的现代警务新机制。实施"一体化警务"机制建设,对于加快警务转型升级、提升城乡防控能力、整合群防群治资源和强化公安履职能力建设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一体化警务"建设要创特色、见实效,重点在于全面统筹,关键在于系统推进,要打好组合拳、找准着力点、增强持续性、推进长效化、提升精气神,并使之转化为服务"平安建设"的具体实践,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11.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刘雨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4):22-2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4.
杨长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1):70-73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春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6-39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6.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7.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