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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英国的检察官可以以公共利益的标准,对案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这是英国检察官在起诉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最为主要的表现。与国外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相比,我国检察机关的起诉自由裁量权存在诸多的缺陷,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与不起诉有诸多不合理限制。应当借鉴国外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成份,结合我国司法实际,对我国检察机关的起诉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需要制衡的不起诉裁量权不起诉裁量权是指在案件具备法定起诉条件时,检察官依法享有的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判断选择起诉或不起诉的权力。①大陆法系之下,一度遵从严格的起诉法定主义,否定检察官的不起诉裁量权。受目的刑、教育刑理论兴起、严格规则主义与自由裁量权相结合的立法趋势以及经济分析法学三种法哲学思潮的影响,在权衡利弊基础上,大陆法系诸国赋予检察官作出不起诉的裁量权。②  相似文献   

3.
英美法系将起诉便宜主义作为其起诉的基本立场 ,检察官对案件享有广泛的起诉裁量权 ;长期以来奉行起诉法定主义的大陆法系也开始赋予检察官一定的裁量权 ,我国台湾地区的缓起诉制度就是其中一例。研究台湾缓起诉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学术的探讨 ,更重要的是对完善我国相关制度具有重要的实践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存疑不起诉” ,是不起诉制度中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种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司法公正 ,有效惩治犯罪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 ,应当充分理解与其相匹配适用的法律制度、原则  相似文献   

5.
在传统证据法学理论中,刑事起诉标准不仅是刑事证明标准的一种,而且是刑事起诉标准的一个层次。这种观点混淆了起诉标准和证明标准的本质区别,妨碍了起诉标准的科学构建。实际上,起诉标准是约束检察官提起公诉的自由裁量权的一种证据标准,它是检察官决定提起公诉时的一种尺度。而证明标准是约束法官定罪量刑的自由裁量权的一种证据标准,它是法官做出有罪判决时必须达到的一种程度。起诉标准的适用可以完全由检察官自行掌握,而证明标准的适用并不能由法官完全进行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6.
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并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两大基本原则,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起诉法定主义到起诉便宜主义,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起诉裁量权限于微罪不检举范围内,起诉裁量权适用面过窄,不适应诉讼经济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有必要修订刑事诉讼法,确立起诉便宜原则,扩大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7.
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并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两大基本原则,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起诉法定主义到起诉便宜主义,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起诉裁量权限于微罪不检举范围内,起诉裁量权适用面过窄,不适应诉讼经济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有必要修订刑事诉讼法,确立起诉便宜原则,扩大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8.
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起诉裁量权是与起诉便宜主义密切相关的由法律特别规定或认可的公诉机关对起诉与否的选择权.裁量不起诉符合实行起诉便宜主义的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和轻刑化的刑事政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免予起诉制度,规定了不起诉,其中酌定不起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本文首先探讨不起诉裁量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通过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不起诉裁量权的具体运作的对比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重点阐述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应如何正确定位及其在司法实务中的实施和完善,以期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根据检察官在起诉活动中是否享有裁量权,刑事起诉原则可分为起诉法定原则与起诉裁量原则,本文在考察刑事起诉原则变化发展的基础上,对两大原则所蕴含的法理基础及平衡方法进行浅析,并针对我国不起诉制度制约机制的补充与完善提出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不起诉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我国起诉裁量的空间极为狭小,不起诉的诉讼分流功能较弱,不起诉制度在实践运用中存在许多问题。因而,必须改革完善不起诉制度,使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具体来说,就是要完善法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规定基于国家政治利益或对执行刑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案件可以酌定不起诉,增设暂缓起诉制度,改革不起诉的制约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我国检察机关新增和解不起诉裁量权,这为检察权滥用留下了滋生空间。尽管刑诉法及司法解释试图限制检察官这一裁量权,但其滥用之潜在危害仍然存在。传统法学理论提出了种种对策,但均因大而不当存在缺陷。基于此,在和解不起诉案件中,为实现限制检察官裁量权滥用之目的,应提倡"另一种思路":通过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以权力制衡权力模式、以第三方约束权力模式来规制检察官和解不起诉裁量权之行使。  相似文献   

12.
侵占罪的管辖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侵占罪没有管辖权,但可接受被害人的报案并可依法采取一定的紧急措施。检察院对侵占罪没有公诉权,它对被害人的代为告诉仍然没有脱离自诉程序的范围。法院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侵占案件不应当开庭审理,而应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建议增加“在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对侵占罪行使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3.
挪用公款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发的一种犯罪.本罪首先属于侵犯财产罪,其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本罪的客体首先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和"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其次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公款"应当限于"具有直接支付功能的公共财产"."挪用"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和作为结算依据的金融凭证均不属于挪用公款.国库券被司法解释拟制为公款值得商榷.在刑法将挪用公款罪明确规定为"挪用公共财物罪"或单设"挪用公物罪"之前,"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和"从实质上把握‘公款’的内涵"的观点不宜推广.  相似文献   

14.
公诉机关被称为“法律守护人”,其对于公诉案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公诉机关与案件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如何才能确保其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尽职尽责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公诉机关追诉犯罪的动力在于民主的制约、对犯罪所产生的恶的抵制、对法律的信仰以及严格的准入机制。  相似文献   

15.
规范化解释和具体化解释是我国解决刑事审判法律应用问题的两种方法,其中又以规范化解释为重点。规范化解释具有概括性、强制性、普遍性等特征。规范化解释和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目的都存在一定的冲突。规范化解释可以限制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消除自由裁量权,更无法消除司法腐败。规范化解释可以规范一定的司法行为,但会严重影响法官审判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具体化解释符合刑事审判的特征,有利于厘清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界限,是解决刑事审判法律应用问题的根本途径和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实践中,公益诉权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检察机关的公益诉权不仅仅是一种诉讼权利,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法治原则和宪政精神,是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在公益诉讼领域的价值体现,反映了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关怀,它要求检察机关在行使公益诉权时应正确处理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关系,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充分实现公益诉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等是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常见罪名,但是上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特别是在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制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时要特别慎重,把握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之间的限度。在刑法应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行为,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恢复社会秩序。另一方面,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和刑法最后保障法的特性,有必要在刑法适用的过程中从刑法的基本价值、刑法教义学、刑事政策等方面进行限定,确保公平、正义、合理适用刑法,确保疫情防控不偏离法治的路线,确保刑法在疫情防控中的适用保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论量刑公正的一般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近代刑法学术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围绕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就刑罚价值取向和量刑公正标准量刑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报应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目的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最后在两者之间形成折中主义刑罚论,认为"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事实情况都是影响刑罚轻重的因素",此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并为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采纳。根据现行刑法第五条规定,我国量刑公正标准属于折中主义刑罚论,表现为"罪责刑相均衡",其精髓在于:刑罚的宽严程度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互适应",因此,正确处理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实现量刑公正的唯一途径。  相似文献   

19.
现代检察官制度构建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后,在分权制衡原则和法治理念的支配下,检察官分担了指控犯罪的职责,站定于守护法律的立场,负载着保障民权的使命。我国检察官是集指控官、护法官、保民官三种角色于一身的法律监督官。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秩序,但刑法典却将本类罪规定为结果犯、目的犯。这种构成形态与立法趣旨的悖反,源于人们对金融诈骗罪法益的模糊认识。金融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其主要客体应是公私财产权。我国刑法应当调整本类罪的体系,将其置于诈骗罪之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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