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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中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工作缺乏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 ,对于违宪审查职责的行使 ,没有相应的违宪审查诉讼程序和程序性监督措施。在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方面 ,还有待法律进一步保障。要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必须建立独立的、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 ,使违宪审查工作专业化、专门化、技术化、经常化 ;拓宽违宪审查工作的途径 ;建立违宪审查诉讼制度 ,使违宪审查工作司法化 ;建立违先审查监督机制 ,保证违宪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在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时存在多重障碍,直接影响了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应加强对违宪审查制度的研究,探讨消除障碍的方法,以促进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3.
东欧国家在转型之后普遍建立集中审查模式的违宪审查制度。法律传统是影响东欧国家选择集中违宪审查模式的最主要因素。此外,国家政治结构、法律移植也对东欧国家选择集中审查的违宪审查模式有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论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法院是意大利专门的司宪保障机构 ,由国家元首、议会和司法机关任命的十五名法官组成 ,履行使宪法赋予的违宪审查权。本文主要介绍了意大利宪法概况、违宪审查的法定机构及其组成、违宪审查的工作机理、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及其对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违宪审查的模式及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实质上也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对现有典型违宪审查制度的比较,以及对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的分析,来探讨何种选择是既符合我国实际又能有效实施的二元违宪审查制度,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进而从制度上保证宪法的最高权威。  相似文献   

6.
中德违宪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宪审查是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对法律文件以及某种行为的舍宪性进行审查的活动。我国属于立法机关审查模式,德国属于专门机关审查模式。两国违宪审查模式的理论渊源不同,其次,两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审查的范围和方式不同。  相似文献   

7.
违宪审查制度具有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和化解权力冲突的基本功能。但是,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在审查的主体、范围、程序等方面却存在着诸多缺陷,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已不能适应我国法治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主流的违宪审查制度分为三种模式,各有优点和不足,而违宪审查机关的专门化、司法化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应采取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仲裁委员会专司违宪审查的模式、方案。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西方国家流行的两种违宪审查模式是建立在对立法的不信任和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基础之上的普通法院违宪审查模式和宪法法院违宪审查模式。我国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绝对权威。我国的违宪审查必须从立法机关内部展开,而非“第三方”介入。立法机关违宪审查模式是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不二之选。  相似文献   

9.
违宪审查制度是对宪法本身乃至于宪政秩序进行维护的制度性保障机制,该制度已经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生根落户,并在维护宪政秩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世界各国违宪审查制度进行审视和考察,可以从审查机构到审查程序两个方面,对分散式违宪审查和集中式违宪审查这两种审查模式的产生原因及实际效果进行探究分析,以期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构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0.
模式不是制度的等同物,研究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就不能仅仅从模式设计入手,深藏在模式背后的是价值和程序的约束。以世界违宪审查模式的价值认同和程序司法化为参照,以价值──程序──模式为分析框架,是构筑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进路。机构独立、解释权威、程序合适是进行违宪审查的基础要素。否则,再完美的模式设计也无法真正运行。  相似文献   

11.
对刑事侦查行为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平衡诉讼格局、对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合理分配侦查实施权和侦查监督权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司法审查应由法院来实施,法院有权对侦查主体是否适格、证据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当等进行审查.文章认为,实施对侦查活动的司法审查还有赖于对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对检察机关职权和地位的再认识以及对法院体制和法官任用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由于英国加入欧盟与人权公约,英国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法院开始审查议会立法的合法性,传统的议会至上原则受到动摇.英国理论界认为英国法院审查议会立法的合法性理论包括司法审查的特别授权理论、普遍合法性理论、宪法理论等.在实践中,英国法院审查议会立法受到大多数公民的认可,是当代英国精英政治对大众民主的有效补充.  相似文献   

13.
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合法行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国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仅享有十分有限的司法审查权。这种状况严重限制了法院司法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不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扩大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重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4.
国内法院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扮演了一种独特的角色。随着国际法从国家间的自助体制走向国际社会的规则体制的演变,国内法院成为了国内与国际法律秩序之间的“守门员”。国内法院阐明和适用国际法律规范,并通过司法审查职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遵守国际法;国家法律秩序的最新演变进一步使国内法院在一定意义上成了“国际的法院”,特别是,随着普遍管辖原则、国际人权法与国际司法体制的新发展,国内法院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国际法律秩序的“代理机构”甚至“基层法院”。国内法院毕竟是国内机构,但它在国际法律秩序发展中的潜能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5.
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是当下信息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法治建设、司法审判领域内的一项重要课题。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自1996年始,重点在于审判机制的信息化,其目的在于通过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有效适用,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对司法信息化的探索不仅要着眼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之融合适用,也应重视研究已有法院信息化机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通过对网上法庭、庭审直播与电子签章的制度梳理,能够有效发现与解决现行信息化制度之问题,这对于司法信息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6.
法制变革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审查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我们理性地看待建立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羁押权、搜查权收归"法院"的成功实践表明,司法审查机制能够成为保护被追诉者乃至普通公民免受国家权力无理侵犯的甲胄;俄罗斯建立法院对逮捕、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的艰难实践却证明,司法审查制度最终得以实现需要突破重重难关,尤其是改变旧的权力格局,确立新的权力结构。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并落实司法审查机制,同样需要完善错案追究、国家赔偿制度,实现司法独立、树立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7.
法院在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不一致时,可改变指控罪名,按照自己审理认定的罪名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司法实践中,应通过立法明文规定法院享有变更罪名权,并对其变更程序、时间限制、管理分工作出细化。  相似文献   

18.
死刑案件第三审程序是权利型审判程序,其基本要素也要相应地做出符合权利型运作的规律要求。中、高级法院的法官参与三审合议庭审判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排斥了非专业人员参与案件的审判,提起第三审程序的主体应包括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和检察机关。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不必局限于事实审或法律审,应坚持诉审一致原则,充分体现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和现实救济。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的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外国法查明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外国法查明的情形越来越多,但我国现行立法对该问题并未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立法的空白并构建了一套较为可行的方法,但实践中仍存在着许多值得探讨和完善的问题:查明外国法是法院的法定义务抑或自由裁量事项;当事人证明外国法的证据方式和效力如何;专家的范围、专家意见的效力如何.这些问题都需要立法和实践予以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20.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纳的一项拒绝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我国引入不方便法院原则将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在我国适用该原则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我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我国利益关系不大,必须存在一个替代法院且由替代法院审理案件更为方便等。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程序的启动必须以被告人提出申请为前提,同时被告须承担举证责任,最后我国法院应采用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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