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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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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工智能技术携带着云计算、大数据、卷积神经网络,突破了自然语言语音处理、图像识别的瓶颈,为人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紧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而来的是人工智能体危害社会行为的问题处理。弱人工智能体尚可作为人类工具,但当真正的强人工智能体出现并危害社会时,处理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完全自主的强人工智能体的刑事主体地位。与法人相比,人工智能体更接近于自然人。当数量足够多的神经网络协同作用时,量变引发质变,强人工智能体产生独立的自我意识不是不可能的。此时,强人工智能体出于"自愿"去"选择"行为时,将其视为刑法上的主体,才能更好地分配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全球化时代所具有的社会信息化、科技普及化、知识产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特点,决定了现代高等教育的四大发展趋势,即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国际化、产业化和综合化。要使我国高等教育适应时代的发展,适应21世纪的挑战,首要的是改变教育思想观念,将教育视为生产智力资本的产业。而我国目前的教育思想观念是将教育定位于为谁服务,而未将培养智力资本的产业功能视为教育的本质。必须逐步把教育作为培育智力资本的产业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首位  相似文献   

3.
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要义,在于其作为一种基础设施,提供给人类普遍使用。传统的职业分工是功能性分工,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给现有的职业体系带来"结构性失业"和"全面性失业"的风险。在人工智能时代,趣缘合作可能成为职业分工新的模式。在未来,把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交给人工智能来完成,这实际上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去思考人文、社会与心灵的新空间。未来的职业规划将愈发与兴趣紧密结合在一起,而终身学习和兴趣学习则成为教育革新的重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根本要义。现有的职业体系和教育体系都需要为人工智能带来的"创造性破坏"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4.
《外交评论》2018,(1):128-156
深度学习算法的突破使人工智能技术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周期,依托于算法和算力的全面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已经迈过产业化的门槛,成为推动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关键力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对国际关系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人工智能技术已经直接卷入战略决策和军事领域的国际互动中,会进一步放大各行为体之间的力量差距,打破原本稳定的均势结构。其次,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的自动化生产会改变全球社会经济生产模式,推动国际行为体内部的权力分配结构变革,最终对国际体系产生重大的系统性影响。最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还会影响新时代的思想观念,新的社会思潮将在不断的碰撞与辩论过程中逐渐成型。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使人类进入一个变革且不平等的世界,中国也将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5.
人工智能被广泛应用于当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将人类从一些简单烦琐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但人工智能也可能导致一系列问题,如人工智能的技术缺陷和法律法规不完善是否会导致各种风险?人工智能的应用是否会导致失业?人工智能是否会产生自我意识并控制人类?只有合理认识和解答这些问题,才能积极预防人工智能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安全有效地运用人工智能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相似文献   

6.
“碳道德”是随着低碳经济的兴起而出现的新道德规范,是当代科技哲学对传统工业文明得失的反思。“碳道德”协调着低碳经济生产力各要素间的关系,决定劳动者的价值取向并作为人的核心素质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只有那些符合生产力性质,进入现实生产领域并且与社会资本耦合的“碳道德”才能成为生产力。发展低碳经济要充分发挥“碳道德”的生产力作用,强化劳动者的“碳道德”素养。  相似文献   

7.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分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超人工智能三个阶段。在大数据、云计算、超算、精算、速算的演进和推动下,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变了人类社会生活、生产生存交往方式,为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开了一扇智慧之窗。人工智能为政府治理带来了决策质量与行政绩效提升、治理体系精细化以及政民互动等发展机遇。在人工智能时代,政府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各种挑战。优化政务数据流程和整合质量,加大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安全体系,升华行政伦理和规则治理理念,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创新治理能力并优化治理方式,以促进智慧政府文化自觉。  相似文献   

8.
关于强人工智能时代是否会来的争论持续不断,但是考虑到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我们应当对强人工智能的到来做好充足的应对。我国当前的刑事责任体系尚且能够应对弱人工智能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但难以应对强人工智能时代下的违法犯罪行为。究其本质,在于我们并未赋予强人工智能以法律主体地位,因此,人类应当在赋予强人工智能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构建强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体系。同时,根据智能化程度划分强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能力,并将现有刑罚体系中的四种刑罚方式适用于将来的强人工智能。  相似文献   

9.
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社会模式。社会现代化中的文化转型处处影响人们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人逐渐被自己生产的物奴役,精神领域被外在的物填满。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引,形成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结合的文化个体,在尊重大众文化商业性的基础上引导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适合市场经济条件的文化价值系统和民族精神,促使文化转型的科学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一)社会生产力就其最基本的意义上讲,是由人和物两种因素构成的。其中.主体生产力,即蕴含在劳动者身上的智力、体力的总和,是生产活动中唯一能动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力最基本的第一要求就是劳动者本身。这就给我们揭示出一个问题,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能忽视开发主体意识,发展主体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产力,尤其是现代社会生产力是一个结构复杂层次众多的庞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唯有劳动者才具有活力因素。劳动者之所以具有劳动力,是因为他具备了从事生产劳动所必须的智力…  相似文献   

11.
马克思关于普鲁士书报检查问题有三份重要文献,由于1842年之前马克思的成长环境的特殊文化因素,马克思的这组文献是对启蒙主义自由观的继承和改造:马克思将自由视为人的天性、本质;不同于启蒙主义者的是,马克思一开始就能够从社会历史的视角去观察自由的实际形态,认为自由必须采取“法律形式”而存在。马克思在感性上看到了阶级或者阶层的差别,为了拯救特权阶级的特殊自由,便会斥责人类本性的普遍自由。只有消灭阶级差别,自由作为人的天性和本质才能真正实现。马克思区分了自由的高级形式和低级形式,由于头脑的解放--思想的解放,社会关系、社会制度才能得到改善,手脚才会解放--劳动才不会成为奴役劳动或者说异化劳动,从而达到人全面解放、全面发展。保护精神自由,特别是审美自由,会成为真正实现人类的普遍自由之重要途径。这是1842年的马克思为人类文明所作出的伟大贡献。  相似文献   

12.
易卜生的诗剧《培尔·金特》是一则关于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与变化的寓言,展示了理性意志、自由意志和非理性意志之间的伦理冲突.培尔的“白日梦”是其兽性因子的表达与彰显,培尔的“出行”是对伦理责任的逃逸和规避,是其理性意志处于蒙昧状态、非理性意志肆意膨胀的体现;培尔的“归家”是其理性意识得到提升,克服非理性意志,摆脱兽性因子,向人性因子靠拢的选择,最终成为与兽相区别的、伦理的存在.本文紧扣“白日梦”“出行”“归家”三条伦理主线,通过逐一解构伦理选择、伦理身份、伦理意识等若干伦理结,来试图剖析易卜生蕴含在作品深处的道德旨趣:在受到道德指引、遵守道德准则的情况下,人的理性意志就会增强,人性因子得以彰显,人会成为一种伦理的存在;如果缺乏伦理意识,违背道德准则,缺乏道德指引,人的非理性意志就会占据上风,兽性因子就会失控,人就会误入歧途,实施伦理犯罪,引发伦理混乱.  相似文献   

13.
“两山”理论一方面,它破解了经济和生态互斥的局面,为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平衡点;另一方面,它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所探寻的人与自然关系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目前,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公共卫生事件等接踵而来,“两山”理论蕴含的方法论,有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构建,有助于人类进一步理解“两山”理论的当代价值。  相似文献   

14.
人工智能嵌入社会治理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带来了治理技术的安全隐患、治理主体的替代 危机、治理行为的价值缺失和治理责任的模糊不清等风险。人工智能的技术复杂性与不确定 性、赋能治理与侵犯权利的双重效应以及兼具治理工具与治理对象的自反是其风险根源。人 工智能嵌入社会治理的风险规避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致力于构建一个综合性公共政策框 架。概而言之,要以数据与算法治理为基础,加强人工智能风险的根源治理;以优化与完善社会政策为保障,彰显技术治理行为的价值理性;以风险评估与社会实验为手段,开展人工智 能风险的监测预警;以社会合作与共治为架构,推进人工智能风险的协同治理。  相似文献   

15.
美国每年都会发布世界各国人权报告,以“人权卫士”自居,对他国人权状况说三道四,其中对中国人权的指责和干涉尤为严重。对此,以美国政府1997~2018年发布的22篇美国对华人权报告为语料对象,运用AntConc语言分析工具对报告语料库中的词单、关键词、关键性搭配词以及词丛进行长轴距对比分析。研究发现,四届政府对华人权报告是一套逻辑严谨、框架完整、战略清晰、目标明确的战略工具,美国对华人权政策的内在逻辑和战略意图可概括为“三位一体”(框架-战略-目标),即在“人权对象-人权内容-评判标准-人权状况-评判依据-人权诉求”的基本框架下,循序渐进地推进“人权政策主权化”战略,最终实现所谓西方自由世界民主价值和资本主义“普世化”目标。  相似文献   

16.
“试用期”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的一个部分,是具有对人才的甄选功能的,根据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法律强制规定一定要订立劳动合同,还有时间的限制,那么“试用期”如何发挥其甄选的功能,在法律制度层面“试用期”是否有名存实亡的危险?劳动合同与“试用期”之间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需要考察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上对“试用期”定位的变迁,并解读其中蕴涵的法理。  相似文献   

17.
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相似文献   

18.
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的规定使侦查讯问面临新的挑战,而在长期侦查实践中形成的若干老问题也会从不同方面阻碍保障人权法律规定的落实.在这一形势下,侦查讯问中面临着影响办案的困难因素,既包括保障人权法律带来的新问题,也有侦查讯问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基础条件、保障条件及监督等方面的老问题.为了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侦查讯问应当与时俱进,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9.
Abstract: Can a public authority avoid public law requirements, such as an obligation to act fairly, by “contracting out” the performance of its functions? In Société de l'assurance automobile du Québec v. Cyr, 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said “no,” but it did not explain how far the Court will move the boundaries of judicial review to adapt to the growth of the private role in governance. However, there is reason to believe that the Court is moving towards a functional approach in defining state power and the location of the boundary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law. This promises to be more coherent and effective than the piecemeal functional approaches that have emerg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United Kingdom. A functional approach will prevent the lines of legal accountability to Parliament, the legislatures, the electorate and the courts from being severed by a contract between a public authority and a private party. At the same time, the emerging functional approach accepts that public law remedies should generally not be available if private law offers an adequate remedy or if applying public law would generate disproportionate costs to efficiency or would damage other public law objectives or private interests.  相似文献   

20.
The “trial-centered” litigation system reform, as a major task of China’s judicial reform, has drawn much attention due to its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as well as the maintenance of judicial fairness and authority. In the new-era background, the reform of the “trial-centered” litigation system will inevitably set new requirements on the litigation function, litigation structure and the judicial system as well. The perf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criminal defense system, as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the reform, is doomed to be an essential requirement concerning the realization of “trial-centered”. In a word, to perfect the criminal defense system is to reconstruct the lawyer defense system on the basis of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notation as “trial-centered”. To be specific, it refers to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in the new judicial field as the full coverage of judicial field, the integration of configuration mode, the protection of subjective rights as well as the substantiation of functional effectivenes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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