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利益衡量在税法中的应用——以个人所得税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益衡量是指对发生冲突的各种利益进行估量后,考虑应置重于哪一方利益的一种思考方式。在税收领域,国家与纳税人、纳税人与纳税人、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与维护私人财产权以及税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冲突的协调是税法的重要课题。广泛的利益冲突为利益衡量在税法中的应用提供了契机,利益衡量为探讨税法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协调提供了一种方法。  相似文献   

2.
在案件审判中适用利益衡量原则主要由民事诉讼产生和发展,但通过对典型行政诉讼案例的实证研究,可以得出结论,行政审判中同样存在着适用利益衡量原则的必要性。适用利益衡量原则必须遵循必要的规范和程序,否则,利益衡量的过程可能嬗变为恣意适用法律、超越规范的任意而为。意识到行政审判中存在适用利益衡量原则的必要性,同时遵循一定正当程序对其适用,将会推动行政审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平衡利益与保持法的安定性兼顾,由此切实体现能动司法。  相似文献   

3.
利益衡量贯串于法律运行的整个过程,是法律中的普遍现象,也是法律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法。利益衡量分为立法和司法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中的利益衡量各有不同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立法中的利益衡量主要关注一般的、抽象的利益冲突,而司法中的利益衡量则涉及个案中特殊的、具体的利益冲突。对这两个阶段的区分是正确理解和运用利益衡量方法的前提。  相似文献   

4.
论比例原则中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适用比例原则的过程中,利益衡量具有必然性。进行利益衡量的前提是必须厘清利益衡量的范畴,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同时须明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内部的层次结构。利益衡量的主体,虽然广义上可为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等公权力主体,但是比例原则中利益衡量的主体是以司法权为中心而展开的。利益衡量虽具有价值判断的因素,但绝不是漫无目的的价值横飞,其应遵循衡量的法则,如规范位阶理论、基本权利核心理论、说理论证原则、基于个案的整体考量原则、原旨主义、谦抑原则等。  相似文献   

5.
现代社会财产性利益无处不在,但侵权责任法并不可能为所有的财产性利益提供保护,因为责任的成立关系受害人财产性利益保护与不确定行为人行动自由维护间的博弈与平衡。为此,我们必须在立法与司法环节进行必要的利益衡量,以划定侵权法对财产性利益的保护边界,而利益衡量又可通过"损害"、"过错"、"因果关系"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规范与司法适用来达致,从而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6.
面对中国利益主体多元化趋势,司法中利益衡量受到的挑战主表现在利益衡量标准的模糊、“媒体审判”的干预及法律之外社会中的多元道德观念。文章从明晰利益衡量内涵开始,指出实践中所受到的挑战并提出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7.
利益衡量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其特色在于不是从法律条文中直接得出结论,而是实质判断先行,在实质判断的基础上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条文。在注重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与民众反应方面,利益衡量论与当前我国的司法政策存在某种暗合之处。在司法裁判中灵活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对于贯彻落实司法政策精神、为裁判结论谋求社会认同,无疑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诉之利益的探讨,在于通过它建立了一种筛选机制,即当法条有许多解释可能性或无直接依据时,法官需衡量现行环境及各种利益变化,以探求立法者出于今日所可能表示之意思.一方面法官须在既定的法律规则框架之内寻求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依据;另一方面,法官又可在社会需求出现新的现实要求而现有的实体法出现权利空白时,在利益衡量基础上运用解释运动来扩充诉讼程序的张口.因此,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利益衡量的标准和尺度十分关键.  相似文献   

9.
在审判中法官应当根据一定的价值判断进行取舍,妥当地平衡相互冲突各方的利益。做好利益衡量。必须遵守整体利益最大化、损害最小化、充分正当性、社会一般标准和利益衡量的谦抑原则。《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58条的规定是利益衡量方法在行政诉讼中典型的具体体现。法官的判决取决于利益衡量的结果。当公共利益在利益衡量中取得优先地位时,这种优先并不是对个人利益的消弭,而仅仅是保障次序上的先后。在优先保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必须对个人利益所遭受的侵害给予弥补,努力寻找一条协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在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此同时利益衡量自身也存在着难题,法官容易在司法裁判中恣意的倾向.通过一定的"防范"思路、规则、制度使法官在内心自觉地时自己进行约束.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原理论纲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 ,其本身具有利益平衡机制 ,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财产权理论看 ,这一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它是国家平衡知识产权人的专有利益与社会公众获得知识和信息的公众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更广泛的促进科技、文化和经济发展的公共利益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2.
论利益实现与思想政治工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利益是人们生存、发展和享受所需要的条件, 是人类全部活动的原动力。利益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利益实现是人们需要的满足。思想政治工作起源于人们的利益矛盾。它在利益主体、利益目标和利益实现方式的各自的和相互的矛盾运动中, 发挥引导、协调、约束、规范作用, 陶冶人们的情操, 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培养人们科学合理的人生观和利益观, 推动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致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社会目标,但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二者之间的不一致却是常态。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之间不一致的原因在于:机会主义性质的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经济活动的外部性;没有建立和实施有效的所有权。二者之间不一致将导致社会经济效率的降低和经济增长的停滞。解决该问题有福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两种思路。  相似文献   

14.
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视角下,从对产生农民“信访潮”的原因分析出发。理性分析信访制度在农民利益保护方面的优势和弊端,进而作出法治化选择,对于构建信访保护农民权益的多元机制,强化现有信访制度的优点并及时完善存在的缺陷,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暴力维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显性的、为争夺利益的社会冲突。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有两个,即物质性原因和价值性原因。物质性原因是根本,是由于行为人对利益的追求以及向社会表达利益的渠道不畅;价值性原因是补充,是缘于行为人对朴素正义观的信仰与追求。在坚持制度正义的前提下,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维度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方能化解冲突,遏制暴力。  相似文献   

16.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出现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因此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明显地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要充分运用国家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 ,加大政论行为推动的力度 ,顺应形势 ,努力推动维权工作社会化 ,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证。  相似文献   

17.
法的价值是关于法的目标、理想或主要功能作用的抽象,是法律科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实质公平与正义在经济法领域的特殊表现,是经济法基本精神的具体化。而经济法以追求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平衡基础之上的社会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是经济法宗旨、原则赖以存在的前提。追求实质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8.
新时代背景下,应更加注重法的价值对规范社会主体实现利益上的作用。若接续中外法理念将法的价值与利益联结思考进路,视法为规范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工具,则其关键价值在于正义、自由与秩序。正义作为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可能性”,既维护了其既有利益,也保障了继续拥有实现利益的机会。自由作为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可行性”,不仅确认了社会主体的生存资格、赋予了社会主体的发展动力,而且提供了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与交换行动方式。秩序作为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可得性”,能确保社会主体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实现利益。适时重解法的价值,可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寻得法理依据,为平衡社会诸利益提供“三个自由”标准,也能为补齐生态秩序短板提供理由与方法。  相似文献   

19.
公安民警在和平时期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对公安民警权益的保护不仅是对执法权益的保护,还应延伸到因民警身份而带来的个人及其家人的权益保护。当前,对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情况不容乐观,损害民警休息权、健康权、名誉权、获得报酬权、政治自由权等权益的情况仍比较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削弱了民警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而影响到公安机关职能的发挥,对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建立和健全公安民警权益保护机制,有利于改变保护不力的现状,提高公安民警的战斗力。  相似文献   

20.
“无直接利益冲突”与我国的社会稳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转型的加快。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如贪污腐败、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等不断凸显.不同利益群体问的博弈日趋复杂和激烈。部分社会群体的被剥夺感增强,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责任心流失,利益诉求机制的相对低效和缺失等,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矛头直指各级党政机关,少数事件甚至最终演变成大规模的群体骚乱,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而且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必须对其予以密切关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缓解社会不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相应的社会预警机制,努力把“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