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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论社区矫正中的人身危险性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危险管理是社区矫正的关键所在。而人身危险性评估是危险管理的基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与犯罪的行为表现等与犯罪人相关的各种因素,采用“统计为主、临床为辅”的合理评估模式。同时,应将“动态”的人身危险性评估机制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中,采用累进处遏制的管理方法,真正体现矫正个别化原则。  相似文献   

2.
循证矫正即遵循证据的矫正,是“Evidence—based corrections”(“以证据为本的矫正”)融入了中国文化元素后的意译词。其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20世纪末该理念进入矫正领域并在美、加等国得到广泛研究与应用。2012年9月,我国司法界正式引入这一理念。在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的社区矫正起步晚且存在着社区矫正管理的粗放性、矫治方法的主观化、矫正工作者的本位化、监狱与社区的错位性等诸多不足。借鉴西方的循证矫正理论,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循证矫正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实践模式,完善社区循证矫正这一新的司法改革模式,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数量快速增长,且再犯罪率很高,这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就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相关情况,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出一套涵盖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工作方法、矫正资源、矫正工作人员及青少年社区矫正机构的整合模式,以期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使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中。  相似文献   

4.
从认知失调的角度看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中引入认知失调理论,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的社区矫正中,应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益于未成年人矫正和健康成长的环境,选派优秀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利用正确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调整其失调的状态。同时,在使用认知失调法进行矫正的过程中还应注意灵活巧妙地激发矫正对象产生认知失调并及时妥帖地帮助矫正对象达到“心理平衡,”从而取得矫正的成功。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概念的多维思考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行刑说、救助监督说、处遇说、混合说、教育说等。这些概念,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国的社区矫正应是广义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置于社区矫正机构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再社会化的活动。在这里,社区矫正是一个“社区制裁”的性质,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它只对其中一部分矫正对象(罪犯)具有社区刑罚性质。社区矫正是一项独立的工作手段。其工作内容是对矫正对象的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等。  相似文献   

6.
对矫正对象的帮助、保护是社区矫正人性化的重要体现。社区矫正必须克服已往只重视刑罚执行单一性的倾向。要在执行刑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帮助、保护策略,凸现社区矫正的人性关怀。以进一步优化刑罚的矫正功能,不断促进矫正对象社会功能的恢复与发展。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特殊的社会地位使其需要更广泛和深入的社会支持。社会支持理论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不仅是影响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身心发展和再社会化的重要因素,而且能为优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当前,上海闵行区涉罪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面临着矫正人员不足,情感抚慰缺失,支持结构匮乏等一系列问题,控制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实现社区矫正目的,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成员的参与性,从物质与情感等多方面提供社会支持。  相似文献   

8.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道主义思想不断融入社会发展的理念中,特别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等社会发展理论的提出,促进了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发展。社区矫正是刑罚制度和刑罚观念更新的一种反映。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理念和一种制度化的行刑措施,发挥着建设或重建社会联系和制约的功能。当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过程正遭遇某些困境或阻力,如相关法律缺乏、重刑罚执行的性质定位与观念等。必须做好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建设,建构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社区矫正队伍。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数量快速增长,且再犯罪率很高,这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就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相关情况,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出一套涵盖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工作方法、矫正资源、矫正工作人员及青少年社区矫正机构的整合模式,以期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使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中。  相似文献   

10.
由上海政法学院、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2009年11月27~28日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会议主题是:“瓶颈突破与前景展望”,指导思想是:总结交流试点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和特色;找出试点中存在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探讨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理论问题.推动社区矫正法制建设的发展与完善;扩大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影响。会议议题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11.
This study used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 and conducted in-depth interviews to fifteen correction offends in a district of Shanghai.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notation of resilience theory, the study reviews the risk/protection factors in the context of one‘s “person-environment” and summarizes the basic conditions of resilience in different stages of “Normal Life Background /-Criminal Case Process / Community Corrections / Community Correction Release” and conclud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resilience of community prisoners in the “Original / Upheaval-Rejuvenation / Breakthrough Period”. Based on the above resul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rehabilitation of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offends can be regarded as the basis of the system services, thus the basic assumptions and implementation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for the community service framework and service system.  相似文献   

12.
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开进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分开进行"源于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的需要,是国际准则与国内立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基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实践的考量。美、英、日等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对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具有借鉴意义。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分开进行"分为矫正前、矫正过程中和矫正后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实践中成绩与问题并存。南京作为我国社区矫正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在长达7年的摸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社区矫正制度,但暴露出的问题也反映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国内普遍存在的积弊。要使社区矫正制度在中国生根发芽,必须首先解决社区矫正适用范围、执法主体、矫正措施等制度性的问题;而从大的方面来看,社区矫正的构建,归根结底还在于对行刑个别化和行刑社会化原则的贯彻。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是源于西方国家的一项司法制度,引入我国后,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社区制度性功能定位,社区矫正将会失去其原有的品性,最终演变为社区的矫正。当前实践中的社区矫正制度种种困境产生的根源在于对社区功能的误解,其根本出路在于重塑一个具有共同利益和情感基础的、能对其成员进行教化的社区。  相似文献   

15.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城乡社区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农村社区矫正具有自身的地域性特点,在城市社区矫正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第三部门"在大多数农村地区未得到很好发展。通过对安徽省杜集乡社区矫正情况的实证分析,探讨"农村第三部门"缺失语境下我国农村社区矫正模式,以提出可操作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憾。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推进,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刑法加以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必要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目前试行中的"五种人",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三是应当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调查评估主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应当贯穿于判决前、入矫后、解矫前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应严格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每个阶段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危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决前矫正期内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基础,评估的重点在于社区风险的防范;入矫后的再犯危险评估是根本,以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危险性人格,不断提升矫正效果为目的;解矫前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关键,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为目标。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继我国刑事法律中有关社区矫正内容的确立,加快研究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9.
随着司法文明的演进,非监禁刑罚逐步取代监禁刑罚成为新的国际行刑趋势。当今世界各国都在进行非监禁刑制度的革新,社区矫正制度是其中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社区服务作为社会矫正的主要形式,能够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有利于促使罪犯顺利地回归社会,并且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是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欧美国家的一种非监禁刑,我国于2003年开始此项制度的试点。作为对实践的回应,我国理论界从理论基础、主体、适用范围、意义、模式、实践效果、问题、对策与域外实践等诸多角度对社区矫正展开了思考与探讨,部分学者所谈及的社区矫正的不可行性研究、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社会参与等具有进一步探究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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