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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保险利益原则之再界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纵观保险制度之历史沿革和各国保险法的发展 ,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 ,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 ,补偿损失”的职能。这一点于保险理论界已为共识。虽然现今各国保险立法多已将保险利益原则确立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 ,但是对于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解却存有差异 ,相应地对保险实务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影响。因此 ,深刻探究和反思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适用条件 ,对于保险理论、保险实务以及保险立法均有积极意义。本文拟以检讨我国现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出发点 ,以切实实现保险的基本…  相似文献   

2.
我国《保险法》经2009年修订,在保险合同法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该法第16条对如实告知义务做了全面叙述,而其中第六款则被视为对禁反言原则的承认。禁反言原则是对价理论衰落的过程中产生的一项重要合同法原则。基于合理期待理论,英美保险法借鉴了合同法上的这一原则,并将其适用于保险人一方。当保险方及其代理人的行为或承诺与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应当对投保方的合理期待进行保护,禁止保险人以合同条款对抗投保方。禁反言原则是保险法上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一项重要规则,且其适用之情形亦有扩张之趋势。文章试图通过对禁反言原则的全面考察,厘清内涵,并就该原则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和条件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出我国《保险法》当前对禁反言原则理解的偏差,并为我国立法之相关制度设计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3.
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用由国家补助,在《军人保险法》2012年7月1日实施之前国家对军人保险费的补助是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现在《军人保险法》按照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将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由地方财政承担,调整为由中央财政承担。但是,《军人保险法》无溯及力。因此,我们必须对《军人保险法》实施前后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保险费补助来源不一致将导致的问题进行法理上的思考,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关于军人保险费补助转移支付金及时核拨到位法律制度以及地方财政关于军人保险费补助转移支付及时核拨到位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保险法>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的规定意在防止道德危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未成年人的保险需求.但是,该规定可能使得部分未成年人丧失保险保障,并可能使未成年人之同意权无法行使,所规定之保险金额性质亦不清晰.从保险学的角度看,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的保障范围应当主要限于丧葬费用,应为补偿性质.如果以丧葬费用作为保障范围,则任何对未成年人享有保险利益之人均可以为之投保,且不需经未成年人同意.  相似文献   

5.
我国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保险法》将从事保险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原保险法第4条中分离出来,独立列为了第5条。文章针对保险法的这一修改,指出我国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最大善意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作者对我国保险法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保险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一、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及其评价中国加入W TO后,随着保险市场开放步伐的加快,保险费率由保险监管机构统一制定保险公司执行的管制费率,向保险公司自主制定的市场费率转化是一种必然趋势。这种变化不仅在法律上得以体现,而且在保险实务中逐步得以实施。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106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002年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07条规定:“关系社会公…  相似文献   

7.
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1款规定,死亡保险金在无指定受益人的情形下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该规定混淆了死亡保险金与遗产,受益权与继承权,以及保险关系与继承关系.死亡保险金不能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法》第42条第1款应当按照保险金的本来属性进行修改.保险法应当建立法定受益人制度,以解决无指定受益人情形下保险金的给付问题.  相似文献   

8.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人起诉义务人为民事诉讼的常态,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人对权利人提起确认诉讼的诉讼形态。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人提起的确认之诉有着其特殊的含义。对于这类形态的诉讼,无论从民事诉讼法理层面还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层面来看,法院都应当受理。  相似文献   

9.
在英美保险法中 ,近因原则是一项基本原则。根据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55条第1款的规定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有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 ,损失由承保危险造成 ;第二 ,承保危险是导致损失的近因。在我国 ,近因原则虽未明确的列入《保险法》 ,但近因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却早已为法律界、保险界特别是于海上保险中所广泛采纳。一、对近因的理解(一)近因的概念近因原则的核心是对于“近因”的确定。无论在我国 ,还是国际上目前尚无立法例可供参考 ,即便是确立了近因原则的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 ,也未对“近因”加以明确解释…  相似文献   

10.
运用刑事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是各国普遍的做法。法律保护的手段应当与保护对象的特性相适应,具体到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侦查工作中,应当根据商业秘密本身的特点、侵犯的行为方式以及所要达到的保护目的来制定相应的程序规范。首先,应当明确由商业秘密权利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行使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其次,为更好地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完善此类案件的侦查强制性措施。最后,对于诱惑侦查措施的使用,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保险法第33条禁止投保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之规定,存在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质保护不利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对该禁令予以适当调整或解除,并辅之以特别限制条款,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同时,补救该禁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保护的不足。  相似文献   

12.
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实践中对于消费贷款保证的法律性存在不同认识,主要有“担保说”、“保险说”和“保险与担保竞合说”。通过对保险与担保本质区别进行分析,可以确认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是保险而非保证担保,它与保证之间的相似之处仅仅是形似。对这一法律关系应通用《保险法》以及《合同法》、《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相似文献   

13.
社会上对于司机无证、醉酒驾车肇事,承保该肇事车的保险公司是否要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有不同的看法,但各家保险公司对此类保险事故一概拒赔却是不争的事实。各方对此现象有不同的看法,缘于大家对交强险条例第22条和道交法第76条有不同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有不同的解读。运用法理、法意及逻辑原理,对无证、醉酒驾车肇事保险公司交强险拒赔进行分析,解决此问题需要立法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巨灾保险法涉及面广,若要使巨灾保险法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巨灾保险事业得以长足发展,我国巨灾保险法的构建就必须充分考虑其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协同问题,主要是与财政拨付法律制度、已有保险法律制度、证券保险法律制度以及税收制度间的规范协同问题。其中,巨灾保险法与财政拨付法的协同主要体现在巨灾预警预防、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与保险法的规范协同主要体现在参保方式、保险机构的建立、相关法律责任认定以及保险原则的继承和发展等方面;与证券法的协同主要表现在特殊机构SPV的法律构建、证券化基本资产真实销售的规定、监督问题等方面;与税法的规范协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协同,以更好的促进保险公司开发巨灾产品以及促进企业开发防灾减灾技术,二是与个人所得税法的协同,以更好的促进和保障个人投保以及对特殊群体更多的税收照顾。  相似文献   

15.
告知义务是保险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义务 ,在性质上属于先合同义务 ,其立法基础应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去认识。告知义务人不仅包括投保人 ,还应包括投保人的代理人和被保险人。我国对告知义务的内容采用询问回答主义 ,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均可 ;告知义务的履行期为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至保险合同成立这一时间内 ,行为人违反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  相似文献   

16.
被保险人同意与保险合同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概念在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和功能,两者不能统一适用.即使立法者在通过立法将其概念统一规定在保险合同法总则部分,以求在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中贯彻保险利益概念的适用,而在法律的实际适用中亦须对财产保险利益与人身保险利益作不同的解释.我国现行保险法对被保险人同意的相关规则存在缺失,须考虑被保险人同意的具体行使类型与保险合同效力的关系,并根据保险合同利益配置准则来缓和对合同效力的否定.  相似文献   

17.
完善劳动力市场,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劳动法》在微观层次规范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国家作为公权力拥有者而介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中,主要采用法律的宏观调控手段对双方的利益进行平衡、协调。《工伤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标志着我国新型社会保险服务制度基本形成,但是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保证保险合同性质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出现大量的保证保险合同 ,而我国《保险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学术界和司法界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 ,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保证保险纠纷时的混乱局面。笔者将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相比较进行分析并抛砖引玉 ,以期能够正确界定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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