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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冯卫国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2,14(1):58-61
由于配套法律的不完善 ,使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和刑事诉讼存在不衔接的问题。必须尽快修改有关法律 ,改革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体制 ,以增强鉴定结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 ,须经司法审查之后方可作为定案的依据 ,而不应将其作为立案的前提和判决的唯一根据。 相似文献
2.
黄永波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2,15(4):28-30
非法证据的收集违反法定程序,应该不具有证明犯罪的效力。本文从分析非法证据入手进而剖析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危害并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郑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6):137-140
公证是一种预防性的非讼证明程序,与审判程序虽然不同但存在联系,公证证据具有证据效力,可以在诉讼中使用.公证证据具有出具主体特定、程序法定、意思自治与国家行为结合以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等特征.世界各主要法治国家或地区均承认公证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明效力,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公证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公证证据在诉讼中的运用必须符... 相似文献
4.
蔡永彤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0(2):47-49
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效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证据种类及证据能力历来是影响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从其表现形式和生成程序来看应归为鉴定结论类证据,其证据能力因形式上存在的瑕疵而使审判人员在证据运用上产生困惑,应引起司法实务界的足够重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是医疗诉讼中的唯一证据,其法律效力如何应结合全案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5.
邵军峰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7(5):36-37
本文就如何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关系,从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效力、诉讼证据的举证责任、赔偿标准以及争议处理程序等方面加以阐述,以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6.
论刑事诉讼中私人违法取证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常青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1(5):45-49,57
刑事诉讼中私人违法取证效力的处理是诉讼理论与实务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美国和德国刑事诉讼中私人违法取证效力不同处理,原因在于两国诉讼模式和人权保障理念上的差异。在我国,私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有取证资格,对于私人严重违法取证应予排除,对于私人一般违法取证应由法官裁量排除。 相似文献
7.
李春庚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7(1)
在刑事诉讼中,DNA鉴定意见是判断人身同一性的关键证据,往往是有罪证据体系的支柱。通过分析卢荣新案发现,DNA鉴定过程中易发生检材提取时间不明晰、保管时交叉污染和鉴定时片面选择等问题。这是鉴定人员程序规则意识淡薄、鉴定启动的职权主义和鉴定技术的局限性造成的。因此,应严格审查DNA检材来源清晰可靠、保管链完整可查和鉴定程序合法规范等内容,从鉴定室管理规范化、鉴定人责任制、完善鉴定意见采信规则三大方面,确保DNA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8.
关于物证鉴定体制改革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旭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4(4):56-57
物证鉴定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在法律领域的具体运用,它有独特的法律涵义。物证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按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的认定或判断。物证鉴定作为诉讼中的科学实证活动,既要面对某种涉案事实进行科学判定,从而解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问题,又要对成为物证、书证、音像证据的材料进行科学鉴别,明确其证据效力。所以,物证鉴定结论作为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之一,不仅本身具有证据效能,而且具有对其他证据审… 相似文献
9.
“两法衔接”中的证据运用问题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体现,第52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意味着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有利于推动“两法衔接”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诉讼的效率。在“两法衔接”的过程中,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而行政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有效衔接的途径离不开检察机关在落实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合法、公正地收集、审查、运用证据。因此,落实到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性手段在于证据的合理运用和判断。本文将从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等多个角度,旨在新刑诉法实施的契机下,立足检察职能,以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下对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为视角,分析论证行政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10.
论痕迹检验鉴定书与痕迹检验意见书的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裕东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92-94
在司法诉讼活动中 ,对于痕迹检验鉴定书和痕迹检验意见书的证据作用 ,仍存在有一些不明确的认识。本文明确提出了痕迹检验鉴定书与痕迹检验意见书存在有不同的证据效力。痕迹鉴定书是对所检验的痕迹进行同一认定的书面表现形式 ,具有明显的证据效力 ;痕迹检验意见书是对所检验的痕迹进行属性分析 ,提出倾向性看法的书面表现形式 ,是痕迹鉴定的补充参考材料 ,没有明显的证据效力。因此 ,在司法诉讼中要正确运用。 相似文献
11.
王幼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5):59-62
本文阐述了我国现阶段刑事诉讼证据中最常见的被告人的供述笔录基本特征。从立法上分析了我们对待被告人供述笔录的矛盾态度,分析了刑事诉讼中的认定口供证据效力的实践操作。提出构建我国被告人自愿性供述的规则,并对与之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汪贻飞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24(5):35-42
不论是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还是大陆法系的鉴定人制度,鉴定专家都需要出庭,并就鉴定结果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而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导致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无法受到有效的检验;而且在证据能力和证明的关系问题上,证据能力缺乏独立的品格,附属于法官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未来我国需要从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的庭前开示、庭审的实质化,以及树立证据能力的独立品格等方面来彻底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鉴定科学证据的科学基础——鉴定证据的标准、效力及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定科学证据的运用无疑能提升刑事证明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但是若被不当理解和运用则会造成对刑事司法公正性和实质真实发现的干扰。对鉴定科学证据,需要制定若干标准作为对其存在的知识基础的衡量指标。鉴定结论由于其知识基础的不同,其效力和可靠性也会有所差异。司法实践中,对科学鉴定证据的应用须设置一定的程序控制,以便对其进行把关和过滤。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DNA鉴定在刑事诉讼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很多成功的案例令人们心悦诚服,但一些失败的案例也令人震惊,有必要理性思考DNA鉴定的相关问题。提高DNA鉴定的证据效力,关键是如何保障司法人员科学运用DNA鉴定技术,并在诉讼中正确应用鉴定结论。 相似文献
15.
伍浩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4)
声纹鉴定是一种新兴的司法技术手段 ,它在迅速发现犯罪 ,及时依法取证和查清犯罪嫌疑人方面起着独特的作用 ,加强对声纹鉴定在刑事司法中的证据效力的研究已经受到了各国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本文介绍了西方国家 ,主要是美国的声纹鉴定在审判中的证据效力及其发展 ,指出了加强科技证据研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5)
过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常常以到案经过、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说明”和告知性文书等形式出现。它们形成于诉讼过程之中,形式多样且功能多元,有较强的独立性。在刑事诉讼中,它们可以影响结果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是被告人量刑轻重的重要依据,是判断程序性争议问题的砝码,也是监督侦查合法性的重要材料。但在实践中,存在过程证据收集不规范、对过程证据注重形式审查轻实质审查、过程证据与结果证据的印证规则虚化等问题。因此,应当通过以审判为中心规范对过程证据的取证,完善质证机制强化对过程证据的实质审查,通过“三步走”完善证据法的印证规则,以达到规范过程证据适用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马建平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1994,(5)
鉴定结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证据之一,探讨有关鉴定结论的一些问题,对于提高办案质量是有益的。 (一) 所谓鉴定结论,是指刑事、民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运用科学技术或其他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事物进行鉴别或判断后所做的书面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从证明力 相似文献
18.
潘洁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4):91-93
证据效力是公证的基本效力之一,也被视为公证与私证的主要区别。公证的证据效力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公证证明的内容属于司法认知的范畴;二是从证据材料的优先性来看,经过公证的书证证明力大于一般的书证。公证的公信力是公证证据效力的渊源,而相关法律规定也为这种公信力提供了保障。公证证据在诉讼证明中可以成为书证,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属于可予认知的内容,只是在形式上具有初步可信的证明效力,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辩驳和推翻的。目前,公证证据在我国仅适用于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应受到限制,一般不宜成为司法认知的对象、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刘南男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73-78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规范证据资格、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以及司法证明活动的规则体系。证据制度是大陆诉讼制度中亟待完善的部分。我国台湾地区在近年来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在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根基上大量吸收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逐渐确立了融合两大法系之长的折中主义诉讼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且较为完善的刑事证据制度。对海峡两岸的刑事证据立法、刑事证据规则及刑事证据证明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为大陆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重要思路。 相似文献
20.
相启俊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3,15(4)
在民事诉讼中,书证应当提交原件。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书证复制件的情况十分常见。由于我国法律关于书证复制件证据效力问题规定得不明确,导致司法操作上存有歧义。对此,我国立法上应当借鉴大陆法系对书证复制件严格限制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吸收英美法系判断、取舍书证复制件证据效力的具体规则和便于实务操作的立法技术;司法实务上应当在书证复制件与原件内容相同的限度内或没有反证足以反驳的特定条件下,认定该书证复制件有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