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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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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192条规定的出台,是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首次得以确立的标志。从总体上看,该条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配套制度的系统安排和明确规定。探讨专家辅助人应有的诉讼地位,并以此为出发点,明确专家辅助人的选任资质、意见属性及其参与诉讼活动的具体程序设计,殊为必要。  相似文献   

2.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裁判文书为例进行分析,我国专家辅助人适用率极低,且适用状况较为混乱,反映出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模糊,聘请、出庭申请及申请决定权不明确,专家辅助人意见效力缺乏规定等制度问题。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应从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质、申请主体、申请的决定和意见的效力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鉴定意见对解决专业问题具有促进意义,但也可能因鉴定意见的错误等原因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建立并完善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势在必行。除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诉讼地位、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以外,我们还应当明确:鉴定人可以作为专家辅助人,但对于鉴定人的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专家辅助人在一定程度上的倾向性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但不应突破一定界限;法官可以将专家以人民陪审员的形式吸纳至合议庭,不仅可以对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意见进行审查,还可以确保中立性。  相似文献   

4.
鉴定意见对解决专业问题具有促进意义,但也可能因鉴定意见的错误等原因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建立并完善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势在必行。除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诉讼地位、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以外,我们还应当明确:鉴定人可以作为专家辅助人,但对于鉴定人的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专家辅助人在一定程度上的倾向性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但不应突破一定界限;法官可以将专家以人民陪审员的形式吸纳至合议庭,不仅可以对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意见进行审查,还可以确保中立性。  相似文献   

5.
2012年8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这一制度对于弥补鉴定制度的不足、提高鉴定人专业素质、保证庭审质证的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法律并未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司法实践会面临诸多问题。应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以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可操作性,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了在涉及专门知识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专家出庭参与庭审。这一规定在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提出了专家辅助人的概念,但由于法律对专家辅助人的概念、诉讼地位、权利义务、资格条件及适用程序都没有规定,司法实践难以操作,有必要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2013年即确立了专家辅助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但规定较为简略,故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例如专家辅助人的角色定位模糊、资格认定缺乏规定、专家辅助人出庭程序及相关权利义务尚不明确等。对此,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将其纳入诉讼参与人范畴;二是应当设置专家辅助人资格认定标准,对于"具有专门知识"的要求不宜作出过于宽泛的解释,但相对于鉴定人的资质来说,专家辅助人的要求可以更为灵活;三是应当完善专家辅助人出庭程序及规则,关于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时机、申请的程序等具体程序性问题应当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为了实现以审判为中心,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辅助当事人对庭审中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进行有效质证,设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很有必要,符合三大诉讼法的立法旨意。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专家辅助人角色没有更多的释明,造成在其近十年运行过程中与立法旨意的诸多不相适问题。对专家辅助人申请启动、资格审查、名册编撰、席位设置、回避规定、进退庭规则、意见采信、人身安全及权责一致等方面运行程序增强规范,可回归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设置之旨意,实现新时代的现代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首次明确了我国的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立法上完成了一次制度上的统一。然而由于立法上存在制度空白和模糊性,使该制度缺乏实际操作性,难以发挥自身的制度功能。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是一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应该为其配置细致的程序、制度和规则,确保对鉴定意见的质证能够走向实质化。对此,应当从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格和选任程序、质证程序规则以及专家辅助人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建构我国的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雏形,但是条文的规定简单概括。有关专家辅助人的资格、介入诉讼的方式、权利和义务、启动方式和其意见的可采性等相关问题都没有详细的规定,使其在司法实践运作环节出现许多障碍。构建专家辅助人制度前应准确理解其概念,明确专家辅助人的法律地位,充分认识构建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必要性,并建立配套的专家辅助人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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