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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际法对海上恐怖主义犯罪与海盗犯罪的含义作了不同的规定,但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尽管有人认为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包含海盗犯罪,或者海盗犯罪包含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应认为两者是不同的犯罪。由于相关国际法对海盗犯罪规定了更为宽松的管辖权和登临权等治理措施,在两者竞合的场合宜适用有关针对海盗的国际法规定。  相似文献   

2.
从目前理论界对海盗罪的研究来看,国内法方面,成果主要涉及对海盗罪的定义、法律规制和我国刑法对海盗罪的适用等,对于海盗罪的国内立法完善、有关海盗罪的惩治及打击等现实问题关注不够;国际法方面,对于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关注程度较高,但对于国际法规制海盗罪存在的缺陷、国际刑法和国内刑法在惩治和打击海盗罪方面衔接不畅等问题,鲜有学者论及或流于泛泛,而对国际社会是否有必要订立一部统一的《反海盗公约》、如何建立反海盗国际合作机制等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不够。  相似文献   

3.
索马里海盗对我国海上安全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来索马里海盗事件频发,对亚丁湾一带海上通道的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从而引起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对海上安全通道的普遍关注。打击海盗,护航亚丁湾,维护世界和平,确保海上通道安全,不仅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且是我国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索马里海盗问题,着眼点应是我国的海上安全利益。  相似文献   

4.
黄岩岛事件引起了广大民众对我国海上领土主权受到挑战的严重关注。一方面,在法理上,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固有领土;另一方面,由于周边国家多年的蓄意蚕食侵占,我国的南海形势正变得十分严峻和复杂。解决南海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两岸要尽早开展积极的合作,共同捍卫祖先留下的海上领土安全:一是围绕共同目标,各自管控好实际控制的区域;二是在相关具体项目上进行直接有效的合作。  相似文献   

5.
自2008年8月在48小时内连劫四船,到9月劫持装载有33辆主战坦克的乌克兰军火船,再到11月劫持沙特巨轮“天狼星”号,索马里海盗逐渐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而这个位于非洲之角的国家俨然已成为海盗天堂。根据联合国的决议和相关国际法,中国海军挥戈索马里及亚丁湾海域执行护航任务。中国海军首次远洋护航意义重大,同时涉及较多法律问题。全面剖析索马里海盗的产生和发展,在严格按照安理会决议和相关国际法规定的前提下保护沿途船只安全并有效打击海盗,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国际海盗罪行的国内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随着亚丁湾索马里海盗的日益猖獗,国际范围内加大了对海盗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我国加入了关于打击海盗犯罪的有关国际公约,承担对海盗犯罪进行刑事追究的国际义务。文章探讨如何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国际海盗犯罪的问题,认为在我国现行刑法范围内具有追究海盗犯罪承担国际公约义务的充足性,毋需在刑法分则增设海盗罪罪名。  相似文献   

7.
索马里海盗行为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影响和破坏国际海运安全的问题之一,构成了严重危害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罪行,各国都建立了对海盗犯罪行为的普遍管辖权。目前,许多国家已根据联合国的有关决议和索马里过渡政府的有效同意派军舰赴索马里海域打击海盗。通过分析海盗行为的成因、危害性、打的必要性以及国际合作打击海盗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打击海盗行为的有益性进路和策略。  相似文献   

8.
随着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的日益猖獗,海盗问题已成为当今国际政治的焦点之一。联合国安理会就此问题通过了多项决议,我国海军首批护航舰艇编队也于2008年12月26日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而我国对海盗犯罪是否具有管辖权,则是关系我国海军进行护航活动是否合法的关键性因素。因此,我国惩治索马里海盗犯罪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至关重要。通过各种条约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惩治索马里海盗犯罪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其中包括国际法依据和国内法依据。  相似文献   

9.
从2009年开始,随着南海问题的升温,南海研究成为西方学术界地区安全研究的热点.相关文献的分析和解读表明,此轮南海问题研究起因于中国崛起、美国战略调整、能源安全等三大因素.其主要议题及方向集中在制度建设、法律途径、危机管理机制及中国角色等四个方面.为应对挑战,加强对话与交流,中国的南海问题研究要积极提出新主张,构建南海研究的“中国话语”,帮助推动化解当前的南海困局,寻找南海问题走向和平合作解决的新方向.  相似文献   

10.
周玉渊 《外交评论》2014,(6):140-156
安全国际化是东南亚国家实现安全的基本途径,推动国际海事安全合作是东南亚国家在海事领域实现安全的重要表现。为了维护本国经济安全和战略利益,美国和日本一直在这一进程中扮演主导角色。东盟海事论坛成立后,东盟在本地区海事安全合作中的中心地位得以机制化并为大国所承认。东盟海事论坛及扩大会议为东盟国家与美国、日本和中国开展海事安全领域的功能性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有助于保障东南亚海域的安全,提高东盟国家的海事行动能力,提升东盟总体的地区治理能力。然而,"东盟方式"、大国权势竞争以及地区海洋争端,也制约着这一海事安全合作机制的深化和拓展,讨论南海争端等问题则更有可能加剧问题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1.
国际非法移民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国际合作治理至为重要。美国在非法移民国际合作治理中,一方面,将促进美洲地区经济与安全发展作为主要抓手;另一方面,注重与非法移民相关国家开展双/多边合作。由于发展援助政策的缺陷性、移民政治的敏感性、各相关国家移民利益的差异性等因素,美国非法移民国际合作治理的效果并不显著。  相似文献   

12.
海盗活动自古有之。冷战后,东南亚海域成为海盗活动最猖獗的地方,该地区各国加大了打击海盗的力度。海盗问题产生的复杂原因、各国对海盗的界定及对海盗威胁程度的认知不一影响了打击海盗的绩效。海盗活动的蔓延引起了东南亚周边大国的关注,给东南亚海域国家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也促使各方实行各种形式的合作。近期内,大国军事人员直接参与反海盗联合行动的可能性不大。  相似文献   

13.
海盗行为有着悠久的历史,出于对海洋秩序和贸易安全的维护,国际社会在17世纪便开始对于海盗行为进行打击,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演变,关于海盗罪的条约和习惯已经逐渐形成体系,这对于有效地遏制和打击海盗犯罪无疑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各国在海洋上的国家政策与利益不同,国际公约对于海盗罪的规制难免出现漏洞,为更好地维护海洋秩序和贸易安全,完善相关立法已经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4.
波罗的海与南海存在若干相似之处,前者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丰富,治理机制相对成熟,值得后者借鉴。在波罗的海区域,赫尔辛基委员会是海洋环境治理的主要机构,制定了旨在实现良好环境状况的波罗的海区域计划。除此之外,欧盟和一些跨国网络也参与治理。国际法和欧盟法构成了该治理机制的法律基础,各沿岸国家签订的区域协定《赫尔辛基公约》为波罗的海的环境保护做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瑞典和俄罗斯代表了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两个类型,其各自的国家实践以不同方式在国内实施赫尔辛基委员会等机构的治理方案。波罗的海区域的治理经验不仅适用于南海的区域治理层面,也能为我国内部海洋治理机制所借鉴。  相似文献   

15.
校企合作治理结构是校企合作不容忽视的问题。校企合作行为受到校企合作治理结构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规范有序的校企合作行为的形成依赖于校企合作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建立。从校企合作治理结构的内涵出发,用三角结构分析框架对校企合作治理结构形成的逻辑进行分析,进而对我国校企合作治理结构的历史嬗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6.
南海是半闭海,应加强国际合作以保护海洋环境资源。南海低敏感领域合作主要应包括南海渔业资源养护机制、南海油污预防与处理合作机制、南海搜救合作机制、南海海洋保护区合作机制和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国际法确定南海海权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南海海权是指主权国家对南海各群岛和部分海域的领土主权以及其他海域的相关权利。南海问题的焦点在于周边各国对南海海权的争端,以及区外大国对南海问题的涉入而引起区内的安全问题。文章从国际法的角度确定南海海权的归属,并进一步阐明南海海权的确定对南海安全问题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解析当前南海形势和我国海上战略通道安全问题 6月15日上午9时,2012年第2场《辽海讲坛》·名人讲座在我院举办。南京海军指挥学院教授张晓林以“当前南海形势和我国海上战略通道安全”为题,为现场观众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文化盛宴。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应急管理实践中,主要存在协同治理、合作治理两种模式,而协同治理模式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在已有学术研究中,将协同治理、合作治理不加区分甚至视为相同模式的现象比较普遍。协同治理、合作治理虽然有密切联系,但二者在主体地位关系、治理手段和治理价值取向方面却存在明显差异,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有别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治理,比较适用合作治理模式。实现合作治理模式需要从五个方面构建相应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0.
自有航海以来,海盗就一直困恼着国际航海事业的发展,并对国际海上贸易及海上人员及财产安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而今。虽有不少国际公约已对海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这些公约只是笼统地规定对海盗罪适用普遍管辖权。对于如何适用普遍管辖权惩治海盗行为并没有具体的操作规则。除此之外。对于适用普遍管辖权可能造成的管辖权冲突,国际公约并未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于海盗的审判.国际公约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这种国际立法的缺失,已经构成了国际社会惩治海盗的极大障碍。本文通过分析海盗罪的管辖障碍,并寻求解决之办法,以期国际社会更好的打击和惩治海盗,维护国际海上贸易的和平与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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