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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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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狱改造罪犯的目标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罪犯是初次社会化失败的人。监狱对罪犯的矫正和重塑是对罪犯进行再社会化的过程。公民教育是对罪犯实施再社会化的可供选择的路径。对罪犯公民教育在方案设计上,可围绕遵纪守法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家社会教育、科学理性教育、人际关系教育、抵御诱惑防范重犯教育、重建生活技能教育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2.
生命教育起源于西方,有着深厚的哲学、心理学等理论基础。罪犯生命教育主要包括罪犯生命价值教育、生命安全教育、生命逆境教育、生存能力教育以及直面死亡教育等内容。必须按照"首要标准"、"底线思维"以及社会管理和监狱管理创新的相关要求,拓宽罪犯思想文化教育内容,创新防御罪犯自残、自杀的新路径,实施罪犯生命教育。应结合监狱实际和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心理及行为特征,开设罪犯生命教育课程,加强罪犯生命教育理论研究,创新罪犯生命教育形式以及运用现代媒体技术调动罪犯学习兴趣等,着力增强罪犯生命意识和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能力,有效消解罪犯隐性自杀意念以及自残、自杀等自我毁灭性行为,全面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3.
监狱的安全和秩序是监狱的内在品格。"罪犯无害化"思想片面追求监狱安全唯一性,或者单纯地强调监狱的安全主义,就会使监狱行刑呈现社会防卫的功利主义和绝对主义,导致监狱功能异化,罪犯改造的主体地位边缘化。罪犯在"固化"的监狱中,主体人格监狱化,罪犯回归社会的目标"板结化",使监狱法治所倡导的一切理念、目标、价值、精神等瞬间"石化",监狱行刑效果背离刑罚的终极价值。  相似文献   

4.
罪犯再社会化与罪犯教育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育、改造罪犯就是对罪犯进行再社会化,但是监狱对于实现上述目标而言作用有限。故此,需要从整体上反思现有的罪犯教育制度,调整罪犯教育活动的目标、限制罪犯教育的对象范围、更新罪犯教育的内容。  相似文献   

5.
一、改造罪犯的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34年到1975年,毛泽东同志从不同时期的斗争形势出发,围绕改造罪犯这一主题所作的论述有37次之多,从各个角度阐明了新旧监狱性质的区别;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和哲学依据;改造罪犯工作的方针;改造罪犯的具体政策和方法;改造罪犯的可能性和条件;干部队伍建设等改造罪犯工作的诸多基本问题,形成了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的关于改造罪犯的思想。这些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改造刑作为中国60多年的刑罚执行的经验性本体,既在功能又在目的意义上成立,与矫正刑在哲学基础、客体、目标及属性上都有不同。改造刑的哲学基础为人是可以改造的认识论,改造的客体为罪犯的违法犯罪意识、心理、行为及思想,改造的目标应定位于使罪犯顺利重返社会,改造的属性为监狱次生机能。  相似文献   

7.
监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这个"小社会"的环境对于罪犯改造效果有着重大的影响。其中狱警与罪犯之间以及罪犯相互之间的关系看似单纯,实则各种矛盾远比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得多。由于罪犯思想的多元化、心理活动的隐蔽性以及他们特殊的人生经历,都使得狱中各种关系变得十分脆弱,冲突一触即发。因此,强调和谐社会的构建不能抛开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必须构建和谐的狱政管理关系。只有削弱干警与罪犯之间的敌对关系,化解罪犯相互之间的冲突,培育罪犯的健康心理,才能避免狱内暴力事件,促使罪犯积极改造,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使其将来能融入社会并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  相似文献   

8.
罪犯教育是我国监狱工作中对罪犯进行惩罚与改造的基本手段之一。从罪犯教育的本质来看,罪犯教育是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两种思想、两种价值取向相互较量、相互斗争的过程。从罪犯教育的地位来看,罪犯教育是充分发挥监管改造效益和劳动改造效益的内在主导力量;罪犯教育是使罪犯由犯罪人转化为守法公民的“治本性”决定因素;罪犯教育是中国监狱充分尊重罪犯,保障罪犯人权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9.
科学认识罪犯,理性界定现阶段罪犯改造质量和改造质量评价标准,树立全新的改造目标,把塑造良好的社会人格、实现罪犯的顺利回归、推进社会和谐作为当代监狱社会价值实现的最终目标。改革现行监狱行刑方式,构建以促进罪犯回归社会为核心价值的罪犯教育改造体系,是现阶段监狱管理的必然选择与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0.
罪犯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 ,是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高发群体。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稳定罪犯改造情绪和监狱改造秩序的需要 ;是提高罪犯素质 ,适应再社会化后的需要。《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研究与实验》采用“质的研究”方法 ,从理论上着重研究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从实践上着重探索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方法、途径和模式。  相似文献   

11.
罪犯矫正契约化是矫正主导者和罪犯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就罪犯的矫正问题达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平等性质的矫正程度和状态。包含了矫正思想理念契约化、矫正主体契约化、矫正适用范围契约化、矫正目标契约化、矫正场所契约化、矫正内容契约化、矫正制度契约化、矫正运作(实践)契约化等。矫正契约化是一种以社会安全和秩序为价值取向的"积极行刑主义";是刑罚方式和矫正制度的调整;其核心在于矫正的实践活动。  相似文献   

12.
监狱领域中存在行刑主体与客体、改造主体与客体等基本范畴。监狱行刑主体是监狱及其民警,行刑客体是罪犯;改造主体是罪犯,改造客体是罪犯的犯罪思想和犯罪恶习。在行刑主客体与改造主客体这两对基本范畴之间,行刑主体与改造主体处于上、下两个不同层次,且行刑客体与改造主体是同一体,因此形成"二层次主客体联结论"。  相似文献   

13.
界定"改造内容",是理论界和行刑实践中一个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课题.时至今日,"改造内容"仍没有一个权威定位.判定改造内容应坚持本质性、普遍性、准确性、可知性准则.将"改造内容"界定为罪犯个体错误的世界观应是准确而科学的定位.改造罪犯世界观的关键是要把握好揭示、改造与巩固三个环节.  相似文献   

14.
罪犯的释放是调节社会安全的一个重要枢纽,对罪犯释放制度的科学设计和有效落实是社会安全治理的关键环节之一.通过对古代罪犯释放中的暂行释放和具保释放,民国时期罪犯释放的出监教育和安全管控,新中国罪犯释放的留场就业和安置帮教等史料的梳理,考证我国罪犯释放的变迁过程,提炼历史上罪犯释放中的改造效果、释放方式、出监教育、刑释安置...  相似文献   

15.
罪犯来源于社会,回归社会。监狱矫正罪犯,从基本理念的确立到具体路径的选择,都要充分考虑到这一基本要求。回归的价值导向,决定了监狱矫正罪犯的内容和路径不能仅仅满足监狱自身的需要,而是应立足于罪犯回归的需要。对罪犯的矫正与改造,其本质的涵义就是通过教育,转变罪犯的心理结构,能够使罪犯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文化知识、道德法律规范和社会交往能力。以教育为核心,就是需要在罪犯矫正的全过程贯彻教育人、矫正人的宗旨,能够发挥教育的主导性作用。  相似文献   

16.
罪犯教育主要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对服刑罪犯所实施的旨在转变其犯罪思想、行为恶习,教授其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应该对罪犯教育的强制性原则、罪犯教育的内容、罪犯教育的实施方法进行中外比较研究,找到不足和差距,进而吸收借鉴,修改完善我国罪犯教育法律规定:一是尽快修订《监狱法》;二是完善罪犯教育的基本原则;三是修改刑罚执行、罪犯教育具体原则;四是规范罪犯教育内容。  相似文献   

17.
罪犯职业技能教育的优劣对罪犯回归社会有重大影响。目前,我国对罪犯职业技能教育存在师资力量薄弱、教育内容偏离劳动力就业市场实际需求、教育方法不够科学以及教育时间难以保障等问题。因此,为了减少和预防罪犯重新犯罪,有必要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内容应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教育方法得当以及教育时间充分保证。  相似文献   

18.
改造罪犯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 ,提高改造质量必须走罪犯改造工作社会化的道路。要实现罪犯改造工作社会化 ,就要树立“宗旨意识”等四种意识 ;处理好“罪犯改造工作社会化与监管安全之间的关系”等三个关系 ;做好“整个社会力量”等五方面工作  相似文献   

19.
在高等教育变革和监狱人民警察招录机制改革背景下,监狱学专业教育和理论研究向何处去,是学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回应新时代的新问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了"监狱学专业综合改革暨罪犯改造理论反思"学术研讨会,就监狱学专业教学、专业改革与课程建设、监狱学学术研究及罪犯改造理论反思等主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新文科视域下监狱学专业综合改革、监狱的空间政治、第三代罪犯的矫正、罪犯改造一体化等富有启发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我国对罪犯实行刑罚执行社会化改革的试点之一,也是我国现行刑罚执行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国外刑罚执行社会化主要以教育刑思想为核心,保持较高的假释适用比率,挖掘开放式监狱的过渡功能,推行开放式处遇,保持罪犯矫正的社会参与,适用非监禁刑。我国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于改造罪犯,贯彻具有我国特色的行刑社会化,是探索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需要。同时,也是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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