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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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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一词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而言,即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文件,在传统民法理论上称之为“形式民法”。我国目前还没有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通则》,虽然不是民法典,也可以归类干狭义民法。广义的民法,是指全部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除民法典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民事法律条款,单行  相似文献   

2.
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中国民法典,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热切期盼,而且主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然而,学者们在一些主要问题上,比如就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借鉴移植、编纂体例等方面还存在不同意见。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从研究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进程入手,介绍国外部分民法典的立法经验,以推动中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3.
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宣布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但是从“体系”的角度看,民法立法还存在体系化和科学化方面的重大缺陷,这些问题十分明显并亟待改正.现代民法进入中国,本身就是以体系化科学的知识体系进入的.但是我国现行民法均以单行法律法规呈现,这些法律制定的时间跨越期限很长,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他们没有体现民法社会的基本精神;一些在不同时期制定的法律制度相互不衔接甚至矛盾;一些立法制定时并不考虑既有法律法规的存在,也不考虑民法知识体系的科学性,只考虑单一的单行法规自成一统,结果使得民法整体出现立法碎片化的现象.立法机关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时曾经宣布,等条件成熟时应该制定民法典,借以整合民法资源,实现民法规则体系化和科学化.但是,现行建成的所谓“体系”并没有表现民法典整合的趋势,也不符合民法科学体系化的内在逻辑.为保障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权利,民法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任务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来,必须借助潘德克顿法学的科学防止立法碎片化,尽快实现民法现行立法的整合,并且尽快出台中国民法典.  相似文献   

4.
如果说《民法通则》是中国的“权利宣言书”,那么,民法总则作为它的升级版,更是“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是最贴近社会生活的法律,它伴随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从白天到黑夜.民法典又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是从民法典分则中提取的“公因式”,即各法领域均适用的规则.所以,民法总则是民法典中最为基础的部分,也是制定难度最大的一部分.它的颁行,意味着民法典编纂迈出了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步.正因为民法典关乎我们每个人,民法总则的编纂就不只是法律界的盛事,而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活动,争议的问题也比较多.民法总则历经反复讨论形成草案并三次公开征集意见,其体例结构、规范内容、条文取舍等都经过精心斟酌、打磨和调整,最后达成最大限度的共识.它在1986年《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结合30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变迁,体现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创设了契合中国国情和中国人生活的制度和规则,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创新和亮点.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存在着条文数量过多、强制程度较高、对权利自由的限制过度以及规范词使用不当等诸多问题.其原因在于民法根植之市民社会赢弱、立法理念偏颇及立法技术落后等.只有充分认识个体之于社会、市场之于政府、私法之于公法的优位性,才能切实更新立法理念,科学确定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人像和立法方法.只有科学配置民法强制性规范,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才能使我国编纂的民法典真正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适用性.  相似文献   

6.
继法国和德国编纂民法典之后,俄罗斯在九十年代前苏联解体之后编纂出台了《俄联邦民法典》,虽然目前只是第一、二部分,但掀起了世界范围内第三次法典编纂的热潮,其意义可谓重大。更重要的是《俄联邦民法典》本身,作为俄罗斯十几年政治、经济改革的经验总结,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复归了民法的私法自治精神,为俄罗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这是我们所应借鉴和弘扬的,但其薄弱的市民社会基础也是我们所应反思的。  相似文献   

7.
一概述在民法法系国家,民法典是确立市场经济规则的基本法律文件。它一般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损害赔偿法以及不当得利法等重要的法律部门。在一些民法法系国家,民法典也对商事主体、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监护、家庭关系、继承以及国际私法进行调整。随着苏联的解体,市场经济的复萌,在这些新近独立的国家中,较快地采用一部新的民法典,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由此而进行的一系列的努力的表现即为:《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编纂,独联体成员国议会大会支持下的《示范民法典》的制定以及对《德国民法典》的翻译和移植。虽然所有的中欧亚国家都深受原苏联法律传统的影响,但在编纂法典的既有的专家数量、对于市场经济所持的态度以及接受外援影响的深浅程度上,各国间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同时,由于司法操作的娴熟程度、司法官员的清廉水平的不同,各国民法典在具体实际适用中也表现各异。提交给这些国家之外的仲裁法庭进行处理的涉及外国投资者的仲裁案件是适用民法典最多,也是最重要的一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5,(6):41-58
民法典不是一种简单的文本设计,而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文化,是抽象提炼的一些适用于所有社会主体的带有基础性的普适性规则。民法典的编纂与其说是一种重大立法活动,毋宁说是一种重大的国家政治行为。民法典制定的目的不应是单纯地为了填补法律体系上的缺失,更重要的应是利用民法典自身的丰厚文化意蕴和强大辐射功能,提振中国的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民法典的制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精神、法律理念和法律价值作支撑。民法典应是公民权利的圣经,是公民基本行为的路引与航标,是一国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体现和升华,是国家现代法治的主要载体。民法典的内容应以基本性、人本性、普遍性、典型性、重大性、稳定性和代表性作为设定条件。民法与商法的基本分工是: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法,是市场经济的前置性法律;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民法典编纂的技术路径选择上,基于节约立法成本和考虑社会的可接受程度,与其草率冒进地制定一部全新的民法典,不如在充分总结《民法通则》适用经验的基础上,对既有的较为成熟的《民法通则》进行扩充、改造和升级,将民法典打造成《民法通则》的升级版或2.0版。  相似文献   

9.
从知识史的视角来梳理近代欧洲民法典编纂,无疑会为理解当代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的知识支援以及反思的参照物。中西古今都存在集合式的法律汇编,而在理性思想指导下,以特定的工商经济需要作为基础,围绕个人权利本位,进而实现民族国家法律统一,并以逻辑化、体系化方式编纂民法典,是近代欧陆民法法系的现象。防止法官擅断,实现权力平衡,满足自由竞争经济,划定个人与国家的法律边界,构成了近代欧洲民法典的立法用意。然而,法国、德国的民法典对公共福祉失却先见,更遑论对社会伦理、实质正义进行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汲取以往的民法典编纂经验,又弥补其缺失,在恪守逻辑化、体系化的同时,始终以中国的现实生活为鹄的,在保障个人权益,促进社会主体创造性、积极性时,注重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实现平衡。实践中,面对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内在的张力,需严守职业主义与现代知识分工,以法律教义学方法兼顾民法典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融贯,以敏感识见、精细操作的解释论来解决。  相似文献   

10.
我国即将通过的民法典包括一千二百多个条文,采取总则与分则相区分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是立法体系化和科学化的结果,具有既节约立法成本又方便学习贯彻的优势。从民法发展历史来看,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这种体例模式有其必要性和科学性。在总则与分则相区分的体例下,我国民法典总则编集中体现了立法者的指导思想,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充分贯彻了民法基本科学原理,对全部分则的规定具有统辖作用。解决民法典庞大的规范和制度群之间的体系逻辑问题,指出总则与分则之间分工合作、统辖遵从的逻辑关系,提出以总则编作为民法典整体的思想基础、规则效力基础、法理解读科学性基础,是理解民法典体系的关键,亦有助于澄清在我国民法典编纂“两步走”规划的特殊背景下,民法典分则一些编章编纂过程中出现的轻视甚至脱离民法典总则编规则的法理混乱。  相似文献   

11.
民法与环境法的理念碰撞与融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珂  张璐 《政法论丛》2008,4(1):45-51
民法是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法。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乃至社会长治久安的基本法律保证。民法与环境法存在理念的差异,民法与环境法互动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可持续发展是21世纪最重要的时代特征,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当顺应时代潮流,把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政策观念贯穿于民事立法的整个过程,推动民法理论的自身发展与完善,进而实现民法典制定与环境法制建设同步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12.
民商合一的民法典设置商法规范面临诸多挑战,不仅涉及民法规范体系与商法规范体系的科学性建构,更关涉到二元结构的统一私法体系的科学性实现。《民法总则》贯彻落实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立法举止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在世界范围内采用潘德克顿体系的民法典总则未有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面临前无古人的开创性难题,更因为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其确立的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与思路,对民法典分则各编的民商合一走向具有决定性影响。检讨《民法总则》中商法规范体系的立法得失成败,对确立适应我国民商立法现实需求的民法典编纂方案具有重要价值,也有助于实现民商事法律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3.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息息相关;民法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市场交易的秩序、效率与安全都离不开民法。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民法对于市民社会之意义,犹如宪法对于整个国家之意义。宪法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民法乃市民行为之总规范。一部好的宪法,可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一部好的民法,可以维系市民社会的良好秩序。民为邦本,法乃公器。在民法典的制定问题上,专  相似文献   

14.
王雷 《财经法学》2017,(1):134-144
通过在河南省南阳市开展依法治国调研,笔者总结、验证民法典编纂的三条地方经验:一是民法典编纂中需要构建以法院诉讼为中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一章增加规定"民事权利争议解决途径",畅通和规范人们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以尽量减少权利人为权利而斗争过程...  相似文献   

15.
所有现代欧陆民法法典,不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抑或是继承两民法典之法典以及参考两民法典之法典,均设有民法总则之规定。中国最近有制定民法总则的计划,并已提出建议稿,但此前已经有了9个单行之民法法律规范,构建了松散型的民法典体例,而民法总则属于一体型民法典之构成部分,这就需要对以往民法法律规范重新整合。结合中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对民法总则应加以规范之内容,以及法律原则、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民事客体、法律事实、民事责任等具体规范加以分析探讨,以期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法总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意味着已实施近30年的民法通则即将步入历史,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公民私权利的指南.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制定民法总则,作为中国民法典的第一编,其意义远远超出了旧法新修.人们期待,民法总则能够集中构筑中国民法典的精神之维,能够成为中国私权立法的铸魂之旅,开辟一个权利神圣的法治新时代.  相似文献   

17.
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中国成立后曾进行过三次民法典编纂的尝试,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其所确立的体系与制度也为我国未来民法典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物权法>的颁行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步骤;民法典的制定,应当立足于中国实际,总结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同时也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法律文化,并在借鉴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我国未来民法典内容和体系的构建,应当以法律关系为"中心轴"来构建,总则之中应当包括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即主体、客体、法律行为、责任;分则应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为中心展开,包括人格权、亲属法、继承法、物权、债权总则和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几编.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具有很强的价值与功用,它系我国迈向民法典时代的首要和关键一步.《民法总则》各章节的名称与内容的设计、厘定等具有诸多创新之处,由此使得《民法总则》可与我国现今时代的发展基本同步.对《民法总则》新创的概念、规则及制度等,应作出释明及进行学理上的补缺.囿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民法总则》也遗留一些缺憾与不足,由此使其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通过《民法总则》的制定,我们可以从中获得若干经验和启示,由此用以指导和提示我们未来更好地做好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  相似文献   

19.
张莹辉 《法制与社会》2014,(11):265-26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更为科学、完善和统一的法律来予以确立、规范、保护之。然而目前就我国是否应当制定一部成文民法典,既使制定成文民法典那么在法典编制上又该采取何种编纂体例,相关传统民法理论在未来民法典中是否予以认可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对这些问题的激烈争论和理性思考的过程中逐渐明晰我国要不要制定民法典以及如何编制民法典的问题。希望在不远的将来通过国家主导,学者讨论,全民参与的方式制定出一部立足当下,影响深远的中国特色民法典。  相似文献   

20.
商品经济社会是民法存在的基础。没有商品经济,民法就无立足之本,无存在之必要。作为与商品经济紧密相连的民法,在市场经济中得到了真正体现自身价值的机遇,但同时由于我国民法脱胎于计划经济,使中国民法面临着重塑的思考。制定中国民法典,实际上是在做一项法律移植工作。民法现念的移植,以民法是私法的观念为最要著,这也是制定民法典时最基本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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