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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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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宪法的经济内容在美国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演绎出丰富的含义,表现出平等原则的不同价值取向。《独立宣言》强调美洲人民应当平等地享有与英国人同样的权利和自由,表达出平等地进入世界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的迫切要求,以及有产者捍卫既得财产权的坚定决心。《邦联条例》强调各州主权平等之下各州的经济权利。《美国联邦宪法》则为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经济区域,协调联邦和各州的关系免受狭隘地区主义的破坏,保障经济的平衡发展,进而维护国家安全,在联邦与各州的立法范围上作出分配,其中涉及多项经济财产制度。美国宪法在经济内容含义上的变化对美国的政治法律制度有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2.
美国联邦宪法1787年由费城制宪会议通过,1789年生效。200年来,随着美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变化,国会曾提出近5000件修宪议案,各州曾提出200多次修宪申请,但经国会审议通过并经各州批准的宪法修正案,只有26条。纵观美国宪法的26条修正案,我们可以看到,美国联邦宪法的修改,大致是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发生的:一、社会、政治、经济等情况及各派政治力量的对比发生了变化,需要在宪法中有所反映,而原宪法条文没有规定,因此增补。例如:1789年生效的美国宪法没有权利保障条款。当时有很多人担心由于联邦政府的权力太大而危及各州的权利和公民个人的权  相似文献   

3.
杨永康 《法学杂志》2012,33(7):152-156
宪法的崇高性与军事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决定了从宪法的视角研究军事法学的必要性。本文在分析美国宪法军事条款产生的背景的基础上,分析了制宪者关于战争和安全的认识、关于保障安全和自由的制度设立的辩论、制衡军事权力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公民的自由制度设计,并研究了反联邦党人关于宪法军事规定的责难及《权利法案》的产生过程,在此基础上剖析了美国宪法制订过程中关于军事问题的辩论对美国社会生活的影响,以期探讨支撑美国军事强势地位的法律制度根源并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寻求国家长远性发展的一种理论性支撑。  相似文献   

4.
美国宪法《权利法案》第四、五、六条修正案所规定的内容并非仅仅是刑事程序,而是公民的宪法刑事程序权利。美国学界主流观点与司法实务判例对这些修正案的误读,导致有利于罪犯却伤及无辜的后果。通过重新赋予这些条款以宪法权利属性,阿玛尔认为可以避免颠倒事实和压制真相,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并体现宪法的人民性。对该问题的研究,客观上有利于在回应全球司法改革趋势的前提下,思考我国的司法改革对策,并可帮助廓清宪法权利与公民普通法律权利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5.
美国独立战争是一场因税而起的革命,而革命本身却导致了必须用税来偿还的巨额债务。《邦联条例》所创建的政府结构不利于清偿国债,或者说,其所要求的以各州为清偿主体的还债模式会导致邦联的解体。1787年制宪会议是国家主义者们为挽救合众国而作出的努力,其主要目的是赋予联邦以清偿国债所需的财政汲取能力。还债这一杠杆最终撬出了一部宪法和一个国家。有了宪法之后,汉密尔顿通过自己的行动激活了其中的关键条款,为美国财政宪法的权力维度奠定了基础,而盖乐庭则通过自己的行动矫正了汉密尔顿方案中隐含的利维坦倾向,为这部宪法的限权维度打造了基石。因此,通过对这一段历史的梳理,可以分析出美国财政宪法的生成机制和活力来源。  相似文献   

6.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法律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即联邦颁布的法律和各州颁布的法律。由于诸多原因,各州所颁布的法律极不统一,因而常常引起相互间的法律冲突。为了克服这种现象,自本世纪初以来,美国一些非官方机构在致力于统一美国各州法律的问题上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迄今为止,已制定了大量的统一法律规范供各州采用或立法参考,其中有些法律规范已为各州采用或修改采用,发生法律效力。一九六八年八月美国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和美国律师协会批准的《美国统一继承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就是在统一美国各州继承  相似文献   

7.
要从本质上实现对美国宪法的认识,必须考究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在全面分析美国宪法的基础上,仅详细描述美国宪法三项基本原则(联邦主义原则、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原则和"正当程序条款"原则)中的联邦主义原则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并通过列举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一些典型案例,揭示联邦最高法院对美国宪法基本原则的发展所起的巨大作用。  相似文献   

8.
杨艳芳 《法制与社会》2012,(36):135-136
美国宪法的产生归根结底是各个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以此为契机,美国宪法在随着美国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中不断地更新完善,表现出惊人的应变能力.与此同时,伴随着美国宪法的不断发展,其中关于公民权利的范畴以及主体权利范围不断地扩大.由此,在对美国公民权利变迁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9.
宪法是一个政治结构。美国宪法诞生于18 世纪,对它来说,如何能够合众为一,将十三 个分散的“主权人民”联合为一个统一的“美国人民”是从独立之后一直到内战期间的核心问题。联 邦主义是这个政治结构的核心。对于美国宪法中任何特定的制度,包括司法审查制度,都必须以这个背 景和框架作为基本的出发点来进行理解。只有从联邦主义的角度出发,我们才能够真正明晰司法审查 在制宪后大约一百年间的美国历史和美国宪制中所处的位置,即维护联邦的统一,约束各州的离心力。  相似文献   

10.
联邦体制之下的美国死刑立法与制度改革,并非简单的州际立法取舍与司法适用标准变革问题,而是历时经久、事关宪法效力的根本问题。美国死刑改革作为世界死刑多元化改革模式中一个独立而有益的范本,其发展经历了以立法改革为中心向以司法控制为中心的转变。宪法确立的"二元联邦"制、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是宪法修正案影响美国死刑变革的制度基础。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对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残酷与不寻常刑罚"条款进行"进化中的伦理标准"解释,不断调整死刑适用程序与实体标准,构建出以程序上的"双阶程序"、实体上削减与引入法定加重情节限制为核心的死刑裁量制度,开创了死刑立法与司法改革的双向互动局面。  相似文献   

11.
美国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经历了由州法向联邦法、由判例法向成文法演进的历史进程,并且最终呈现出有限法典化特征和二元复合结构。美国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的演进轨迹和制度现状,显示出形式主义和实用工具主义法律观念切换交融的基本脉络。在“后民法典”时代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进程中,可向美国吸收两方面经验。第一,法典化运动是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公私法律保护机制的重要路径。第二,形式主义法律观念应当同实用工具主义法律观念彼此对观和相互借鉴。作为形式主义法律观念的产物,知识产权法典化的进程应当坚持价值统一和形式多元的综合模式。  相似文献   

12.
论消费者保护视角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确保企业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美国创设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安全.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完善,召回主体和范围明确,在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明确了产品召回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但我国的产品召回机制,从立法到实施都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影响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检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之规定.作为对现实的回应,应统一产品召回立法,明确产品召回主体的范围,扩大产品召回对象的范围,并在产品召回程序中完善消费者的参与,进而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之目的.  相似文献   

13.
王彦  甄世辉 《河北法学》2004,22(8):56-60
取得时效制度是民法时效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对促进物尽其用、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取得时效包括动产取得时效和不动产取得时效、所有权取得时效和他物权取得时效,这些具体制度都有其自己的构成要件。取得时效中的中断和终止,是平衡财产权利人和时效取得人之间利益的重要杠杆。  相似文献   

14.
刘立霞  张晶 《时代法学》2008,6(5):95-102
警察非法搜查第三人取得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有关这个问题美国的实务界和理论界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目前美国联邦法院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采用的是“隐私期待”标准,基本上倾向于“有效说”。但美国联邦法院的做法也存在着自身的缺陷,建议采用完善后的“限制无效说”。  相似文献   

15.
ACTA是由美、日等知识产权强国发起的旨在全面加强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诸边协议。ACTA内容广泛,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行政、刑事、边境及数字环境执法等四类措施和保护手段,较之《TRIPS协议》,ACTA在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凸显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6.
纵向限制一直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难点,这是因为此类行为多有促进品牌间竞争和抑制品牌内竞争的双重效应,如何取舍殊为不易。美国反托拉斯法对地域限制等纵向限制行为的百年规制历史表明:借助普通法合同自由与社会公益的二元分析框架来界定特许权限范围存在知识上的缺陷,只有同时引入经济分析等其他分析工具才可能对特许权的恰当配置作出更为理性的判断,过于膨胀的权利话语无益于复杂经济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7.
王玎 《法学评论》2020,(1):160-173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33个管制征收案件时主要采用是否属于物理性侵占、是否属于经济利益互惠、财产权行使是否构成对公共或他人的妨碍、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对财产价值的影响程度五类标准。管制征收构成标准的体系构建,需通过对五类标准进行形式与实质递进式的双阶层划分来实现:是否属于物理性侵占、是否属于经济利益互惠以及财产权行使是否构成公共妨碍为第一阶层的形式标准。一项管制行为属于物理性侵占即构成管制征收;管制行为属于经济利益互惠或者财产权行使构成对公共或他人的妨碍,则不构成管制征收。在不属于物理性侵占、经济利益互惠或者财产权行使构成公共妨碍的情况下,对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和对财产价值的影响程度作第二阶层的实质判断。不符合公共利益标准或者对财产价值造成过度影响的管制行为构成应于补偿的管制征收。  相似文献   

18.
Losers: Recovering Lost Property i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lost property regime of Japan, which has one of the most impressive reputations in the world for returning lost property to its rightful owner, and compares it with that of the United States. Folk legend attributes Japanese lost-and-found success to honesty and other-regarding preferences. In this article, I focus on another possible explanation: legal institutions that efficiently and predictably allocate and enforce possessory rights. These recognized, centuries-old rules mesh with norms, institutional structures, and economic incentives to reinforce mutually the message that each sends and yields more lost-property recovery than altruism alone.  相似文献   

19.
The looting and systematic depriva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s of the Jewish population in the Netherlands and France during the years of occupation brought about a deprivation of dignity, since these measures were intended to hit these people in their capacities as legal subjects, destroying their abilities to take part in economic and social life. In the immediate postwar period, the restitution of property rights in both countries was closely connected and limited to an abstract conception of dignity restoration, understood as the renewed recognition of the dispossessed owners as free and equal citizen before the law. In the late 1990s, a new phase in the restor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took place on a much more collective and political level. In this second round of restitution, dignity restoration was directly connected with an explicit recognition of the particular, concrete suffering of the groups of victims involved.  相似文献   

20.
由于版权作品数字化侵权使用的日益泛化,且现有版权司法救济途径多存在"周期长、举证难、成本高、收益低"的弊端,使得版权人,尤其是中小版权人,很难以较低的维权成本,真正实现其权利的司法保障。鉴于此,美国率先在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的革新上作出突破性的示范,于司法体制外另辟蹊径,在版权局之行政性框架内,设置版权小额索赔委员会,专门处理小额版权纠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亦存在司法救济效率不高、数字版权侵权泛化的问题,因此,为迎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政策,有必要总结美国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革新经验,以为我国版权小额索赔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制度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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