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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被选举权的行使,限制涉及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关乎民主政治的发展。选举权应与被选举权分离,被选举权应当受到合理限制,已为多数人所认同,本文就具体的条件限制做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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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显然,依据这些规定,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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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举权、竞选正当性与竞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追求形式正义转向追求实质正义,是选举法的前进方向。选举法能否实现这个升华,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候选人的被选举权。如果只把被选举权规定为被选举资格,那么,候选人就不可能成为选举法律关系的一个主体,选举因而必定缺乏合意。只有承认被选举权是被选举资格与竞选权的统一,并着重确认竞选权的一系列内容,选举法才能保障选举的实质正义。顺应我国选举实践的民主呼唤,采用被选举权着重指竞选正当性的学说,改革我国选举法对被选举权的定位及相应规定,是我国选举法改革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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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什么是侵犯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的违纪行为?答:根据《处分条例》第142条规定,侵犯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是指党员以各种方式侵犯其他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行为。侵犯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是一般主体。第二,主观上须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本违纪行为。第三,客观上必须实施了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的行为。具体可表现为:剥夺他人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故意不通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或者公民参加选举,故意不通知有表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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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军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必须得到有效保障。本文考察我国军人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状,从宪法学角度发现和剖析存在的问题,对军人选举的发展趋势做进一步思考,尝试性地提出自己的探讨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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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选举是根据选举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如果程序不民主难以保障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难以保证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从完善选举委员会组成程序、减少代表名额、用专职代表制取代兼职代表制、统一按居住地划分选区、提高代表候选人的条件、用"预选"的办法确定候选人、介绍候选人采取有条件的"竞选"、明确罢免代表的事项和理由、扩大选举权的司法保护范围等方面提出建议,以达到切实保障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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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在选民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时,发放选民证十分必要.
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依据选举法第四条规定可以看出,选民证是选民在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后,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证明书,也是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活动的凭证.一般情况下,有三种人无法获得选民证:一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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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否有条件限制,在业内存在争议。有人认为,依法只要是选民,就可以被提名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但也有人认为,有选举权不一定就有被选举权,人大代表候选人条件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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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社员权通常包括社员会议参加权、决议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员大会决议撤销诉权、社员大会决议无效诉权、理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诉权、社员大会召集请求权、股息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等。在农村信用社社员权这种复合构造的架构中,私益性、新身份性、双重性是农村信用社社员权难以有效行使的三个成因。分离行使是农村信用社社员权得以有效行使的恰当方式。农村信用社社员权分离行使包括社员权代理行使、社员权代表行使两种基本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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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民主政治的发展史告诉我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现代民主最鲜明的象征、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不同的社会制度、政治信仰和民主机制,尽管对民主有着不同的理解和思考,信奉不同的实现途径和操作方式,但至少在理论上都有这样一种共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乃是天下第一的民主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基本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构成了中国各级权力机关的基本框架。自本世纪七十年代末起,中国县、乡两级权力机关的诞生开始逐渐实行差额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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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民选举权虽然经历了从"同票异权"到"同票同权"的渐变历程,但农民平等选举权的真正有效还需做出巨大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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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公民的选举权利意识,提高公民参加选举的积极性?这是我国选举实践中提出的课题。笔者认为,在保障公民选举权的同时,把不参选权真正还给公民,正确对待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参选率问题,在承认公民不参选权的前提下提高参选率,在选民登记阶段充分体现对公民不参选权的尊重,是一条重要途径。本文试图就此作一探讨。公民有没有不参选权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人民通过它的行使来保障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真正实现了普选权。选举权和不参选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选举权内在地包含不参选权,不参选权是选举权的必要补充,承认公民的选举权就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