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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我国商标侵权民事责任归责规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归责是指责任的归属、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规则是指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学者对侵权民事责任归责规则有不同的观点,对商标侵权民事责任适用何种归责规则尚有争论。商标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规则关系到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和侵权民事责任的确定,我国商标侵权民事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归责规则,在法律规定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适用无过错归责规则,在法律规定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适用过错归责规则。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是追究著作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在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著作侵权后,侵权行为人是否应当向著作权人赔偿损失,适用何种原则进行赔偿,如何确定赔偿的范围和具体数额,是著作权案件审理的重点难点。正确认定赔偿损害责任以及确定赔偿数额,对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TRIPS肯定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和赔偿原则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知识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是追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又是知识产权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核心是对造成知识产权损害的行为人按照何种原则归责,或称按照何种原则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所谓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归责原则,即指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基本原则。它是确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人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统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法律各个规范的立法指导方针。知识产权的赔偿原则,是在根据一定的归责原则确定侵权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基础上,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进行赔偿。   …  相似文献   

4.
张建波 《山东审判》2003,19(3):79-85
新闻名誉侵权的责任构成是指新闻名誉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它是解决新闻名誉侵权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具备何种条件才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其合理运用,不仅有利于确定名誉侵权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有无、大小,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新闻媒体发挥其监督、宣传作用,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我国学者大多认为一般侵权行为应从损害事实、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的违法性四个方面来认定,但鉴于新闻名誉侵权固有的特点,譬如侵权主体的多重性、侵权客体认定的复杂性以及侵权行为形态的多样性,笔者试图从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出发,以期详细探讨新闻名誉侵权的责任构成与认定。  相似文献   

5.
张民安 《政治与法律》2012,(12):119-133
在侵权法上,行为人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不得被称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仅能称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称谓既不符合两大法系国家的民法学者对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条件的称谓,也违反了我国的明确规定,还混淆了行为人实施的致害行为是不是侵权行为的问题和行为人是不是应当就其实施的侵权行为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容易导致法学研究思维的混乱。  相似文献   

6.
关于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几个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构成的要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反之,缺乏任何一个构成要件,则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玉红 《河北法学》2006,24(2):102-106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目前存有三种学说,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应当依据不同的场合确定.对于权利人要求行为人仅承担停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则无须证明行为人有无过错,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特定场合,才必须证明行为人具有过错,此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的归责原则;若权利人要求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则必须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场合,才无须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即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  相似文献   

8.
一、制度设计的前提:关于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若干问题的澄清 (一)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互为依存,确定侵权责任的前提是侵权行为的成立,认定侵权行为的目的是追究侵权责任。只要侵权行为得到认定,侵权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得不到认定,行为人就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唯一要件就是  相似文献   

9.
谈TRIPS协议第45条肯定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知识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是追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又是知识产权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核心是对造成知识产权损害的行为人按照何种原则归责,或称按照何种原则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所谓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归责原则,即指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基本原则。它是确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人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统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法律各个规范的立法指导方针。“一定的归责原则直接体现了统治阶级对侵权立法的政策,同时又集中表现了侵权法的规范功能。”  相似文献   

10.
《电子知识产权》2005,(5):48-50,60
在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侵权纠纷占绝大多数,而其中被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并判令被告承担赔偿损失民事责任的案件又占相当比例。正确认定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确定赔偿数额对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认  相似文献   

11.
梁平  刘宇晖 《河北法学》2006,24(3):47-50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在我国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区分而论,就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又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直接侵权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间接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可分为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停止侵权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损害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张红 《河北法学》2005,23(7):57-62
知识产权保护中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其侵权行为,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过错责任作为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政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作为过错存在的判断方式,既能够适合行政责任追究的特点,也与过错责任原则并行不悖.讨论过错责任的例外,应以区分行政责任的处罚责任和其他责任为前提.为制止违法行为蔓延对行政秩序的损害,其他行政责任的无过错适用,可以认为是过错责任的例外.鉴于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影响,进一步对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比较分析,从行政法理论和与TRIPs协议协调与适应两方面,对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实践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本质论——兼论“绝对权请求权”之确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责任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侵权责任内涵不同,其把本应属于物权请求权的内容也纳入到侵权法的调整范围。如此创新并无理论基础,也造成了适用上的混乱。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返还财产等归为物权请求权制度内容,并进而确立人格权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权,还侵权责任以损害赔偿责任的本来面目是弥补缺陷最佳的方案。  相似文献   

14.
WTO知识产权协议侵权归责原则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沈木珠  孙岚 《现代法学》2001,23(3):116-120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从零水平向世界水平跃进 ,使中国有关司法近年始终保持攀高的趋势 ,法学界也为适应这种趋势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作者从分析WTO知识产权协议侵权归责入手 ,对TRIPS协议主张“无过错责任”总原则提出质疑 ,对中国司法总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提出疑问。最后 ,对TRIPS协议侵权归责以“场合”划分而不以“权属”之诉划分的实践意义及对如何正确理解TRIPS协议侵权归责作出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研究——兼与无过错责任论者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晓青  胡梦云 《河北法学》2006,24(11):54-64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是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其中一种突出的观点是主张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观点的产生存在一些特定的缘由.作者主张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应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并在考察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相关原理的基础上对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理由进行论证,对无过错责任论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保护论   总被引:47,自引:0,他引:4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由于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点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需由法律特别规定。这种规定不仅表现为权项范围的“界定” ,而且表现为效力范围的“限制”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属于非法事实行为 ,其侵害对象是知识产品所有人的专有权利 ,该类侵权行为具有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征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宜采取二元归责原则 ,即在过错责任的基础上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对知识产权采取了民事、刑事、行政的多层次保护措施 ,各种救济措施一并规定在知识产权之中  相似文献   

17.
祝珺 《知识产权》2020,(4):66-73
民事责任、行政义务、私权力控制的杂糅以及对商业利益的追逐,共同决定了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决策与行动。现实中,存在“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和商标侵权中难以适用、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与能力不匹配、义务面纱下的平台权力行使缺乏监督与制约等问题。应该从明确界定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与权力,完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通知、移除规则,建立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以及将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恶意投诉纳入严重失信行为等方面促进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18.
编辑侵权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连举 《政法学刊》2008,25(2):90-98
编辑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利用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就构成侵权。编辑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编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发表其作品,编辑未经合作作者许可而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编辑违背作者意愿未在作者创作的作品上署名,编辑擅自改变作品的署名及署名方式,编辑利用职务之便违背作者意愿在没有参加创作劳动的作品上署了己名;编辑非法阻止作者修改作品,编辑未经作者许可修改作品;编辑在加工过程中歪曲作品原意,编辑在改编过程中篡改作品内容;编辑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编辑侵犯著作权人获得报酬权的行为等等。编辑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对于严重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且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构成犯罪后果的还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欲避免编辑侵权行为发生,就要进一步提升编辑的法制意识和水平,强化编辑的道德素养和责任,加大刊社的规范管理和建设,完善出版的法律制度和政策。  相似文献   

19.
董文 《法学论坛》2020,(3):89-94
风险社会中泛滥的大规模侵权事件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沿用传统侵权类型的救济模式却抑或由于过错要件、因果关系要件的难以证明,抑或囿于致害者的责任财产不足,难以给予被侵权者妥帖而有效的保护。为了缓解大规模侵权类型在侵权责任体系中的规制缺位导致的救济困境,并于民法典中充分彰显人格权保护的理念,有必要在民法典编纂的进程中将大规模侵权纳入侵权责任体系,进行有别于传统侵权类型的规则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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