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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对于药品安全问题的定位完成了从市场秩序问题到社会管理问题再到公共安全问题的转变.当药品安全问题成为公共安全问题时,意味着国家需要更多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应对药品致害事件.面对传统责任体系下救济不足的情况,可以确保公共安全为中心,考虑发展补充性质的国家责任,通过建立国家赔偿、国家补偿、国家救助、风险基金等制度对药品致害的救济机制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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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部、山东省政府联合主办,美国消费电子协会(CEA)承担海外主办,中国电子商会、青岛市政府承办的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SINOCES)将于2007年7月6日-9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SINOCES组委会与青岛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中国公共安全杂志社将共同推出青岛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及消防产品展览展示区,以及2007中国(青岛)城市安防论坛。2007安防展示及论坛以“城市防控,安全奥帆”为主题,将邀请公安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中国防伪技术协会、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等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安防产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知名安防企业家参与展会及论坛活动。这是记者从青岛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中国公共安全杂志社于11月22日在青岛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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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公共安全服务方式也要随之转变和优化。理论结合实际分析可知,这种转变和优化应当为公共安全服务的主体应当由一元转化为多元,将公民参与公共安全服务制度化,公共安全服务要向长效方向优化,要完善公共安全服务的公开、透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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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防与社会经济、生产活动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不断成熟,安防行业已经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防行业不仅包括产品生产、工程施工、保障服务等一系列的内容,其中产品生产已从"中国制造"走到了"中国创造",产业的高速发展造就了各种样式、各种系统的高新安防产品问世,并已经纷纷走出国门。深圳市华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时代")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深圳龙华大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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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与科技》2008,(12):33-33
为了做好2009年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产品金鼎奖的命名评选工作,巩固、扩大安博会成果,根据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执行计划,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博览会"特色、开放、效益、热烈"的宗旨和提升规格、创新模式、深化内涵、拓展领域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参与与专家指导相给合的原则,申报命名一批名优新特公共安全防范产品,提升中国公共安全产业品牌知名度,促进中国安全防范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二、命名评奖范围参加第十二届安博会的中外安全防范企业产品三、奖项设置1、对具有提升产业影响力的产品授予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产品"金鼎奖"2、对具有突出技术贡献的产品授予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产品"银鼎奖"四、评奖要求评奖要突出品牌和市场效应,紧紧围绕安全防范产品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体现代表性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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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通信软件业、计算机系统集成业、计算机信息(咨询、网络、信息资源提供与处理为主)服务业是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民经济和再生产运行系统分析,其更趋市场流通性特征,所以信息产业界习惯把这些信息行业统称为信息市场或信息服务市场。信息市场活动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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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是中国安防产业收获的季节,1-4日举行的第九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是迄今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行业一次规模最大的盛会。参展企业、展出产品、展位数量、参展面积以及展会成交额和参观者等,均称得上中国乃至整个亚洲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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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安全产业化的实质就是要打破社会公共安全行业非产业化运行的传统模式,以产业的理念来经营社会公共安全产业,实现社会公共安全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标准化、集成化。社会公共安全产业化具体模式的设计建立在对社会公共安全产业化范围和目标界定的基础上。立足于产业化的主体结构来划分,社会公共安全产业化的具体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和中介组织协调型。这是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社会公共安全质量监督与产业化发展政策研究》的部分成果,本刊对这一研究成果首发,以供读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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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在上海第七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国际博览会召开之际,泰科携旗下众多品牌一起参展,并打出提供安防整体解决方案的鲜明主题,由安防专家在现场讲解泰科如何为客户实现安防方案最优化。其新近引入中国的ADT(安达泰)报警监控服务也因现场的精彩展示吸引了不少观众驻足观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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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保护视角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华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4,(2):182-191
为确保企业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美国创设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安全.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完善,召回主体和范围明确,在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明确了产品召回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但我国的产品召回机制,从立法到实施都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影响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检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之规定.作为对现实的回应,应统一产品召回立法,明确产品召回主体的范围,扩大产品召回对象的范围,并在产品召回程序中完善消费者的参与,进而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之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