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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学生在实习、就业时经常遇到一些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侵犯。本文从法律角度对学生在实习和就业时遇到的相关问题作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提出一些解决对策,以及从学校角度提出了提高学生法律知识的方法和途径,以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和就业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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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对知假买假者应依法认定为具有消费者身份,知假买假的动机不影响购买者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多倍赔偿金;人民法院对消费欺诈的认定,无需按一般民法理论中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判断,只要经营者实施了欺诈行为,消费者就有权向其主张多倍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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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连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1):81-91
在解释论的基础之上,借鉴域外的经验性做法,应将买受人不知瑕疵存在显著降低基本效用、瑕疵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存在品质约定作为正当化“知假买假”者权利的依据。三者具备其一即可呈现正效果,而欲否定该效果,则需三者同时缺位。无论对消费者的内涵作广义理解抑或狭义把握,仅存在解释路径的差异,不影响“知假买假”者主张损害赔偿。对于出卖人的明知,应根据表面证据规则,作有利于买受人的推定。相反,对瑕疵的证明,应由买受人承担举证责任。从对现行法的目的解释出发,惩罚性赔偿不应以瑕疵结果损害的出现为要件。从应然的角度,应褪去“知假买假”者作为“公共卫士”的光环,使其淡出打假的舞台,强化公权力的作用,方能正本清源,保障产品质量的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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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害的纠纷,目前我国缺乏法律规定,影响了这类纠纷的及时解决。从探寻实习学生的身份着手,探讨学校、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的法律关系,从而进一步分析学校、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义务,以确定学校、实习单位的责任承担,解决我国对实习学生保护上的乏力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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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协议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但因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规定不甚严谨,不能对其予以较好的规制,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助长了通过假离婚以达到不正当目的的不正之风。笔者拟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具体分析假协议离婚后的离婚证和补充协议的效力,以图对具体案件的审理提供建议,并为相关立法的出台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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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知假买假行为使用惩罚性赔偿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立法目的、消费者的认定、欺诈、打假的社会功能等四个方面。由于《消法》立法目的不明确,无法作为立论依据;由于举证难,无法否认知假买假行为为生活消费需要、事先知假,应该认定知假买假者为消费者、销售者存在欺诈,因而可以适用惩罚性规则;从社会功能上看,知假买假客观上净化了社会环境,提高了社会福利,因而法律应该确立这种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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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针对"知假买假"者、赠品不合格、明星代言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等等社会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将重点分析探讨"知假买假"不影响维权这一规定,通过详述这一行为各方争议的集中点,分析最高院对这些争议的解答,并进一步分析此司法解释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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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外币案件的法律问题柯葛壮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境外人员携带伪造的外币如假美元、假日元入境作案的现象日益增多.据公安部门调查统计,上海市1991年查获约1.2万假美元,1992年查获3.2万假美元,1993年仅1至4月就查获4.6万假美元.这些假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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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民事诉讼中,一些当事人怀有种种非法目的,居然在法庭内外造起假来。假官司、假被告、假证据、假证人、假法律文书等各种虚假诉讼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法院面对各种虚假官司,不得不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对缺乏诚信的诉讼,法院理应打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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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假买假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假买假行为自出现以来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就颇受争议。反对者认为知假买假者不是受欺诈而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所购商品不是用来消费的,而且对知假买假者的保护也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目的等理由主张不应予以保护。本文从知假买假者的消费者身份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以及保护知假买假者的社会功能等方面论证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保护知假买假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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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的现象自1995牟“王海打假事件”出现以来已有16年了,但对于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于惩罚性赔偿,学术界、司法界仍然没有定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对相关概念界定模糊,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知假买假行为的处理态度由支持转向否定,以至于司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遭到严重质疑。本文对《消法》49条中的关键概念进行分析,从而认定知假买假者为消费者,应该对其适用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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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填写假单据、假凭条的犯罪案件日渐增多,这类案件由于字迹少,相同的字、偏旁及笔画重复出现少,习惯特征不易暴露,加之书写时客观条件、作案分子的心理状态及故意伪装等因素的影响,给检验鉴定造成较大困难。笔者在工作中遇到一些此类案件,就办案的一点体会总结如下,供同行参考。 填写假凭条、假单据是犯罪分子以贪污为目的一种犯罪手段。由于凭条和单据的特定条件所限,填写的字迹有日期、姓名、金额等内容,所以检验这类字迹与少量字迹的检验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其自身的特点。 1 认真了解案情是检验的前题 了解案情的目的是分析案件情节,研究案件性质,通过了解案情可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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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传媒不断报道自称“刁民”的“打假英雄”王海“运气不佳”,在其“知假买假”后,由于与商家协商双倍返还不成,于是,鸣冤叫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判令商家双倍返还其损失。而法院审理后,均判决驳回王海要求商家双倍赔偿的请求,仅判令商家返还购物款。对此,社会议论纷纷,消费者很多不理解,也有一些传媒载文指责法院判决不公,认为法院的判决变相纵容和支持商家售假。其实,人民法院对于王海们“知假买假”的所谓“打假行为”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其“双倍返还”的请求是完全正确的。首先,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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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消费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两个方面探讨知假买假情形下是否能适用《消法》第49条的惩罚性赔偿规则;从《消法》、《合同法》及法制理念方面否定知假买假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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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分歧。分歧的焦点集中于消费者的界定、欺诈行为的认定、知假买假行为的社会现实意义等三个方面。本文试图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阐明知假买假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观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