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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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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继承法》和《物权法》在遗产的物权变动方面规定不一致,在对法条的理解上也众说纷纭.遗产的物权变动因具体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发生第一次物权变动,即由继承人概括取得遗产所有权;再根据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具体原因和法律确定的遗产分配规则进行划分,完成遗产最终的物权变动.第一次物权变动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属于事件;第二次物权变动是根据法律行为而发生,应当符合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遗赠和物权变动存在不同的立法模式,不同的遗赠立法模式及物权变动模式决定着遗赠能否导致物权变动。在我国现行法框架内,遗赠具有导致物权变动的效力与现行制度存在着冲突。应当区分遗赠开始的时间和遗赠生效的时间,以遗赠人死亡的时间界定遗赠开始的时间。  相似文献   

3.
高伟 《政法学刊》2007,24(5):88-92
基于继承的物权变动属于基于非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基于继承的物权变动不需要公示,在继承的事实条件成就时直接生效。物权的使用和收益以取得对物的占有为前提,法律要保护继承人取得对遗产中物的占有。在公示要件主义的立法模式下,通过合同法律行为处分不动产物权,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4.
德国民法典采取"区分主义"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其思维路径是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相互区分。《德国民法典》第873条,第92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之设定转移,依当事人之合意及登记于登记簿而生效力。动产所有权之转移,依当事人之合意及动产之交付而生效力。  相似文献   

5.
受我国传统同居共财的法律文化影响,家庭财产共有也就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亦遵循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立法理念,对此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随着我国以同居共财为基础而形成的家庭模式的逐渐瓦解,共同继承人之间形成作为共同共有基础的共同关系的概率也随之下降,仍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合理性日趋减弱。共同继承遗产逐渐被视为按份共有,共同继承人对未清偿遗产债务应依据其份额承担按份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在未来修订时应进行制度重构。  相似文献   

6.
特殊动产变更登记即移转对抗效力,但以所有权移转为前提。物权未经公示不能对抗之“善意第三人”,指“善意”物权外观人,非物权人。物权关系对抗效力应平衡物权保护与“善意”物权外观保护。民法有“善意”术语,无“善意”概念。无权处分之交付本应由受害人决定效力,但处分相对人如“善意”,可完成占有或登记,保留行为后果,对抗受害人,决定处分协议生效,实现效果意思,取得标的物权。此类对抗非物权对抗。善意取得之处分协议生效是物权移转之根据。受领标的物是无权处分相对人取得物权之要件,一般动产善意取得不适用占有改定。主张不动产物权转让形式主义模式绝对拒绝意思主义模式违背法理,我国立法并未绝对禁止即时转让不动产物权。  相似文献   

7.
一、清偿债务与继承遗产及执行遗赠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清偿债务应优先于继承遗产。继承人应首先清偿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我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根据概括继承原理,债务包括于死者遗产之中,随继承的开始而转移给继承人。因此,继承债务与继承遗产是同时发生的,更确切地说,继承遗产包括了对债务的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一旦继承人接受了继承,他从继承开始起便成为新的债务人。可见,清偿债务不仅不能优先于继承遗产,而且只能进行于继承遗产之后。但遗赠则不同,由于受赠人不承受遗赠人生前债务,遗赠执行人只有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后,遗产有剩余时,  相似文献   

8.
为了平衡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利益,世界各国立法都赋予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然而,由于各国立法对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不同,使得赠与人法定撤销权的效力也有所不同。本文着重从物权变动模式的角度,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效力作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根据英美法契据制度,契据交付中包含着明确的意思表示,这个意思表示以产权的直接移转为内容,并且契据交付独立于买卖合同而成为产权移转的基础和原因。因此,契据交付完全符合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与德国法中的物权行为有所不同的是,契据交付既非无因,亦非有因,它与买卖合同之间的效力隔绝甚至要比无因原则更为彻底。这一事实反映了这样一个朴素的生活理念,即私权之变动应基于自由之意志。同时,无因性并非物权行为唯一可选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
26.继承关系准据法国际上有哪些基本的法律规定?继承是被继承人死后,其利害关系人或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被继承人的财产和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义务移转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各国关于继承关系的国内立法是不完全一致的。因此,司法机关在解决涉外继承关系的争议中,或者代办处理遗产事项的分配中,就必须首先确定这方面的准据法。法定继承关系的准据法。  相似文献   

11.
物业管理风险的成因及对策 --兼论物业保证金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延荣  梁宇 《法学杂志》2006,27(1):85-87
近些年来,随着物业管理纠纷的日益增多,社会各界对业主权益的维护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而对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发展及权利保护问题的关注则明显不够.笔者从防范物业管理企业的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出发,分析了风险形成的原因,探讨了在"建管脱节"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防范物业管理风险,提出了建立物业保证金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导论:劳动财产权说解读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现状在探讨知识产权的哲学基础时,人们往往首先想到劳动财产权说,该学说源于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他在《政府论》中,表达了这一思想,主要包括:①(1)一个人对基于自己身体的劳动享有财产权,即每个人对自己的人身拥有所有权,每个人的劳动属于他自己;(2)对于未被他人拥有的物施加自己的劳动可以对整个物获得财产权。后者还需要两个限制条件:(1)在取得财产所有权时应该留下足够好、同样多的东西给他人;(2)取得财产所有权以不造成浪费为限。“现代学者热衷于将洛克学说运用到知识产权领域,讨论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3.
李勇 《时代法学》2005,3(5):55-60
确定信托财产所有权须考察信托财产流转全过程。参加这一过程的法律角色不仅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还有财产接受人。信托行为由财产管理和财产转移两个法律行为组合而成,相应形成信托财产经营管理法律关系和财产转移法律关系。信托财产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此三主体对信托财产均无大陆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财产转移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委托人和财产接受人。信托成立前,信托财产归属委托人所有,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归财产接受人所有。  相似文献   

14.
消费者需求被满足的增加程度的货币度量表达了质量的经济学意义,即质量是附着在产品之上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其作用是界定质量契约中交易双方经济利益相互平衡的边界。实际经济中关于产品质量的不完全契约,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寻求关于产品质量契约的次优均衡。由于现代产品的复杂性,市场更多地要求通过第三方提供关于产品质量的制度安排以保证契约均衡。  相似文献   

15.
技术和法律是推动社会信息化的两种外部力量,但这两种力量不是同步增长的。技术是个人价值追求的结果,变化迅速,而法律却是不同利益集团妥协的结果,常常落后于技术变化。21世纪是信息化的世界,技术和法律的不协调就最突出的反映在知识产权领域。实际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其诞生的那天起,知识产权的理论和制度就受着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时至今日传统知识产权所包含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制度已经无法承载今天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巨大信息化变革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与界定 公众在知识产权被侵害的过程中的作用,在研究中经常被忽略或被放在次要的位置上,事实上公众很多时候是以间接加害者的面目出现的,1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知识产权侵权发生的机理中看出端倪.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特性新探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是指客体知识财产的无形,知识财产就像知识产权的"树根",由于"深埋地下看不到"而变得无形;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有形产权的专有性在渊源、排他度和派生权上不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由其"特许权"本质决定的,不同国家对同一知识财产的保护依据的是各自独立的知识产权,此外知识产权法的若干分支制度还人为设定了分项知识产权的地域范围;知识产权既非伴随着知识问世"同生",也非伴随着知识永久共存续,它会随着法定时间届满失效而进入公有领域.  相似文献   

18.
19.
国家公产使用是国有财产使用乃至国有财产法基本割度的重要内容.国家公产使用主要包括公务用财产使用、公共用财产使用和企业用财产使用.分析公务用财产、公共用财产和企业用财产的使用及其限制,以及使用限制例外,可凸显国家公产使用与国家私产以及私有财产使用的重要区别,这也是国有财产的公私产或类似划分及其区别立法规制的原因所在.该研究对于我国国有财产市场转型及其立法规制改革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20.
论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从分析知识产权滥用现象的制度原因、主要形态以及危害等问题入手,进而考察其他国家对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制,并在此基础上论证我国限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国际合法性和紧迫性,最后,从完善法律规制体系、引导企业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等角度提出了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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