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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通过对什么是公民的行政知情权,以及其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的论述,阐明公民的行政知情权有利于民主与法治的建设、有利于行政模式的转化、有利于适应WTO的规则,文章最后对我国的知情权制度建设提出一些具体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公民的“知情权”及其实现   总被引:53,自引:0,他引:53  
知情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知情权分为广义知情权和狭义知情权。狭义知情权是指公民知悉、获得行政信息的权利。中国一些现有的法律中已有关于保障特定公民群体(如消费者、股东 )对特定事项知情权的规定 ;近几年开展的“政务公开”活动又在保障公民行政知情权方面有了一个开端。但是 ,中国保障公民知情权特别是保障公民行政知情权的法律还存在许多缺陷。发达国家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方面已经有了较为成熟和完备的法律体系 ,值得我国制订相关法律时借鉴。文章最后对中国制定相关法律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政府等行政主体公开法定信息的义务,同时规定了公民知情权的救济方式,是我国公民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上的一次重大进步.本文以该条例的颁布为背景,探讨了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并针对我国公民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应从立法方面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以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4.
知情权是当代法治社会中的一项基础性人权。行政知情权是世界各国宪法和法律乃至国际公约普遍确认和规制的重点,它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予以实现。然而,就我国现状而言,对公民行政知情权理论的研究还相对薄弱。本文从法理学的视角论述公民行政知情权所体现的法的自然公正和现代民主本质以及法的沟通性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5.
覃晖 《法制与社会》2011,(2):153-154
公民的知情权应该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2007年,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保护公民知情权的法规。目前我国公民知情权保护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在我国行政公开制度下公民知情权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利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6.
赵君 《法制与社会》2010,(21):28-30
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知情权及行政信息公开对于监督政府、加强民主、保障公民权利的更好行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一方面知情权在我国并未被宪法所确立,也没有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另一方面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掌控者,在公开行政信息方面也不尽人意。行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制约着公民知情权的实现程度,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构建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知情权作为法治社会中的一项基础性权利,与民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紧密的联系。它是公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监督政治权力的有效方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已经成为当代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从对知情权概念的分析入手,阐述了公民知情权的现状,提出了关于公民知情权保障的一点看法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鲍继娜  潘峰 《法制与社会》2011,(22):208-209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对各种社会事务的管理呈现出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强的趋势,这种趋势一方面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控制,另一方面也利于"行政国"的形成。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决定着公民在行政管理中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程度。本文分析了信息技术对行政管理透明化的支撑作用、差异化特征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提出了如何发挥信息技术适当作用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行政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它的设计能够极大的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促使行政权能够合法正当的行使,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行政听证制度的渊源及价值内涵的介绍,阐明了说理在听证中的价值,从而能够更好的了解与完善行政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对知情权规定的缺失,随着社会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其弊端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现实发展迫切需要我国宪法对知情权问题做出积极回应,应当将公民知情权上升为最基本的权利,以宪法条文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知情权,同时,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建设,最终实现公民知情权。  相似文献   

11.
行政信息公开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保证,他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需要通过信息公开了解利益相关人的需求和建议;公民自觉守法又是建立在广泛知晓法律、法规信息基础之上;信息公开可以有效遏止腐败;行政信息公开亦是政府的责任,它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2.
钟燕秋 《政法学刊》2002,19(5):66-68
公民知情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重要决策、政府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执行知情权是审判知情权的延续,是公民知情权的一个具体表现。目前当事人的知情权极少或者根本就没有知情权。  相似文献   

13.
李傲  许炎 《行政与法》2003,(2):38-40
政务公开制度是将行政法与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转变成现实行为的桥梁和媒介,中国的入世对它是否能有效实施提出了紧迫而严格的要求。通过对深圳市政务公开实施状况的调查,反映出应在宪法上确立公民的知情权,加快制定行政程序法,以及建构实施政务公开必需的社会氛围。  相似文献   

14.
知情权及其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例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知情权具有宪法基本权利的位阶。在我国,宪法没有直接规定知情权,但它却被确认于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通过宪法解释方法将知情权列入宪法基本权利的条件已经成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需要处理好处于其上位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以及处于其下位的"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之间的关系,协调与"卷宗阅览权"、"隐私权"保护之间关系。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争议构成了一种新类型的行政诉讼,它需要我们在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中作出积极的回应,方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5.
论环境知情权的价值基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朱谦 《政法论丛》2004,(5):23-27
环境知情权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在维护公众自身利益方面 ,环境知情权有助于公众及早采取防范性措施、免受正在进行的环境污染事故的侵害和有利于公众遭受环境污染侵害后的法律救济 ;在维护公众环境公共利益方面 ,环境知情权既有利于对排污者排污行为的监督与制约 ,又有利于政府部门环境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对政府及环境行政机关的监督与制约。  相似文献   

16.
公法意义上的知情权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平正 《河北法学》2007,25(7):50-52
知情权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但由于译介和立场的缘故,对知情权概念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认为知情权首先应当是公法意义上的知情权,其权利主体的范围不仅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社会团体等;除行政机关外,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享有一定公权力的国有企业单位也是知情权义务主体不可缺少的部分;知情权是一项独立的接近国家的权利,但尚不能称为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7.
论公民的行政知情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所谓行政知情权,就是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获取、知晓行政活动的宗旨、原则、依据、程序及其结果的权利。公民的行政知情权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按其本意讲是指“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对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任命,授权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职权。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  相似文献   

18.
行政信息公开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之一,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符合人民主权的政治理念。行政信息公开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能有效地防止行政权力的腐败,提高行政效率。这也是中国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9.
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序主义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万华 《法学研究》2013,(4):99-114
中国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进路存在重内部机制、轻外部机制,重实体权限设定机制、轻程序规范机制,重事后救济和追责机制、轻过程规范机制的结构性缺陷,难以对在国家权力结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结构中都过于强大的行政权形成有效的规范制约。行政程序作为来自外部的、规范行政权行使过程的规范机制,具有防止行政权滥用的消极控权功能和助推行政权积极行使的公共意志形成功能,中国未来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心应当转向行政程序机制的完善。当前的分散单行行政程序立法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难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进路转型的需要,应当在总结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程序主义进路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尽快从分散立法走向统一立法,尽早制定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法典,确立并实现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的制度化,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条件下保障社会转型的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   

20.
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其他行政公开立法的分工,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公开、行政执法公开等为行政行为中的公开机制,可在行政程序立法中予以规定。修法应当回归《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权利法的法律属性,实现知情权法定,确立公开原则,扩展公开范围,取消限制公民知情权实现的相关机制。修法还应回应互联网时代对开放政府数据提出的立法需求,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的内部与外部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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