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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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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国内民事案件没有规定协议管辖,但该法第192条却对涉外民事案件规定了协议管辖。这种看法值得商榷。笔者认为,不管对国内的还是对涉外的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法律规定允许民事诉讼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以协议的方式来约定管辖法院,把纠纷诉诸法院审理。它只是落实法院主管的一个途径,是在纠纷已确定由法院主管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选择哪一家法院审理。只要依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使原无权管辖的法院产生管辖权或本有管辖权的法院丧失管辖权。  相似文献   

3.
票据纠纷诉讼主体的确认●张仁明票据纠纷的诉讼有其特殊性。在管辖方面,它属于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案件的审理方面,若诉讼双方不是票据直接当事人关系(即原告状告的不是...  相似文献   

4.
海口C公司诉海口B公司变更手续费纠纷一案,要确定其诉讼管辖问题,关键在于对双方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如果认定双方之间系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则本案属专属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项之规定,应由A地法院管辖;如果认定双方之间系别的合同关系,则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之规定,应由合同履行地也是被告住所地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笔者认为,C公司与B公司之间系居间合同关系,本案应由海口市中院管辖,理由如下:一、本案中,C公司与B公司之间订立的合同名称虽为《土地转让合同》,并且双方还约定…  相似文献   

5.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纠纷发生之后,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第一审管辖的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称民诉法)规定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此外,在第五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持别规定”中的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则规定了协议管辖,但这一规定只限于涉外民事案件中  相似文献   

6.
如何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增强人民法院的职能,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全面清收回本地企业的外地债权,达到逐步减少三角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笔者经过两年多实践后认为,采用协议管辖权清收外地的拖欠款,不失为一条较好的捷径。协议管辖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中规定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3条进一步解释为:“民事诉讼法等25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这种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  相似文献   

7.
【裁判摘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且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要求其住所地人民法院重复立案或将案件移送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的,应予驳回。  相似文献   

8.
刘懿彤 《法治研究》2015,(3):133-141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在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方面,由之前的4条删减为两条,将涉外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的规定删除,适用国内编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种修改不仅没有使涉外编管辖权的规定得到完善,反而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本文拟从2012年《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编协议管辖、应诉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出发,探讨其关于涉外管辖权方面规定的缺陷和不足,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借鉴一些国家或者公约关于管辖权方面的规定,力图提出一些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9.
于爱红 《中外法学》1992,(3):62-63,75
<正> 特殊地域管辖,是一般地域管辖规则的例外,是管辖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各国民事诉讼法均对此做了详细致微的规定。新的民诉法对原试行民诉法中的有关内容做了重要的修改。新法第24条至第31条规定的是特殊地域管辖制度,除第25条协议管辖无可非议之外,其他各条均把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列为管辖法院,这是旧法中所没有的。例如关于合同纠纷案件,原试行法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新法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又如关于侵权行为的纠纷,原试行法规定由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新法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10.
一、代位权诉讼管辖的性质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可划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地域管辖。对于具体案件来说,应当优先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其次是特殊地域管辖,最后是一般地域管辖。《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这一规定应当属于上述何种形态的地域管辖呢?若是一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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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私法中协议管辖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民诉法规定,涉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法律上的“实际联系”并不仅仅表现于或限于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以及货源地,也表现于合同准据法的所在地。当事人选择了涉外合同关系的准据法,表明准据法所属国与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从而使选择准据法所属国法院为管辖法院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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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怎么办?山东东营市林勇刚问:A县某厂和B县某厂在C县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于A县厂在D县的仓库交货。合同还约定: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可以向C县和E县法院起诉。请问:该协议选择管辖的条款有效吗?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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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对票据诉讼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第26条对该条作出了具体司法解  相似文献   

14.
《中国法律》2002,(4):14-14,70
为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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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不仅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且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该合同内容特别是独立于合同效力之外的双方协议管辖条款对其亦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在认定协议管辖条款有效的情形下,可以依据分支机构的住所地确定案件管辖权,而无须按照法人的住所地确定案件管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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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一方或双方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及司法解释尚未作出专门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尽一致。目前.对此问题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视劳动争议仲裁案为普通民事纠纷案件,争议的~方或者双力不服裁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之规定,原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此类劳动争议仲裁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与过去的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案颇为相似‘同是争议的一方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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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删除了2007年《民诉法》对涉外协议管辖的一些专门规定,通过第259条的参照适用,从而在总则编第34条等条款中对内外协议管辖进行了归并处理。这种取消国内与涉外协议管辖区分立法、分类适用的双轨制安排,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内外统一和国民待遇的完善。但是,我国在国内协议管辖中一贯沿用的实际联系和唯一确定性的适用标准与国际通行的惯常做法,尚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当事人选择适用涉外协议管辖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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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19.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20.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经济手段,在挑战传统民商事管辖权理论的同时,也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相关规定带来极大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诸如涉外因素判断标准的多元化、剔除实际联系标准、对不合理协议管辖进行规制以及承认电子消费合同中协议管辖的效力等方面应成为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趋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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