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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方世荣  羊琴 《中国法学》2005,2(4):41-51
如果对某一民事诉讼案件的解决有赖于行政行为效力问题的先行解决,该行政行为就成为了民事诉讼的先决问题。而行政行为又可作无效行政行为和其他非无效行政行为的区分,其他非无效行政行为还可分为形式审查的行政行为和实质审查的行政行为。不同类型行政行为效力上的差异对于在民事诉讼中能否直接裁判行政行为这一先决问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我国民事诉讼在涉及行政行为先决问题时,应当以行政行为的效力差异为基础,遵循公、私法二元化原则和民事、行政审判组织的职能分工,对于无效行政行为,民事审判可以直接宣告其无效后再就民事争议作出裁判;对于形式审查的行政行为,民事审判可以评判其内容的真实性,但不得宣告该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予以撤销;对于实质审查的行政行为,则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行政审判庭解决其效力问题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2.
论民事诉讼中行政附属问题之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菲 《行政与法》2009,(3):79-83
行政附属问题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虽然某个行政行为不是诉讼的主要标的.但是它决定判决的内容,民事判决的作出依赖于该行政行为争议的解决.然而,作为私法关系构成要件的该行政行为,对民事审判的拘束力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见解,目前大致有完全承认、先行后民、直接审查等处理方式.要避免这种混乱,则应该区分行政行为的私法效果,即对形成私法关系的行政行为,民事审判应受其效力的约束,待行政争议解决后再行恢复民事诉讼;对确认私法关系的行政行为,民事审判自可不受其约束,而直接对争议的法律关系进行审查,作出民事判决.  相似文献   

3.
羊琴 《广东法学》2004,(1):18-27
民事诉讼案件的解决有赖于行政行为效力问题的先行解决,该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的先决问题。行政行为可分为无效行政行为和非无效行政行为,非无效行政行为又可进一步分为形式审查行政行为和实质审查行政行为,这些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在效力上存在差异、我国解决民事诉讼先决问题应当以行政行为效力存在差异为基础,并遵循公、私法二元化原则和诉讼分工原则。具体解决思路是:对于无效行政行为,民事审判可以直接宣告无效;对于形式审查行政行为,民事审判可以评判其内容的真实性,但不得宣告该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予以撤销;对于实质审查行政行为,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行政审判庭解决其效力问题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4.
论国际民事关系中“先决问题”的冲突法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国际民事关系中“先决问题”的冲突法适用刘卫国在国际私法中,当某一争议问题的裁决需要以另一问题的先行确定为前提条件时,把当事人请求裁决的争议问题称为“主要问题”或“本问题”,而把必须先行确定的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例如,1963年英国...  相似文献   

5.
民事审判中经常遇到对具体行政行为先行审查问题,由于理论研究对该问题较少涉及,又兼缺少必要而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对该问题认识模糊不清,在程序上做法也不尽一致。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在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附带性审查,通过对传统处理方式的批判,进而论证了附带性审查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并且尝试对附带性审查的范围,即广度和深度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裁判要旨】如果第三人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应证据从而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则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行政行为有相应的证据,而不应直接作出其违法的认定。如果当事人主张的其双方之间的民事争议的认定对于行政登记是否正确合法具有关键影响,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认定能够直接决定行政登记是否正确合法的,则人民法院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所规定的行政诉讼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制度,对相关民事争议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解决,并在此基础上认定相关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7.
现代行政中,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与民事行为及其他行政行为相关联。实践中这类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容易产生争议。穆某某申请行政诉讼监督一案涉及民事、行政法律关系,案件办理中涉及的主要争议问题有案涉机动车的所有人确定、案涉转移登记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提出抗诉法律依据的选择等,应适用行政诉讼法第91条第2项提出抗诉。  相似文献   

8.
行政案件的性质,决定了行政诉讼有其自身的特点.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为了解决在办案中自觉不自觉地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状况,我们在审判中注重抓好解决由民事诉讼向行政诉讼程序的转变,改变审判方式和工作作风,以尽快适应行政审判的需要.一、在诉讼目的上,由审查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改变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民事诉讼争议的焦点是直接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而行政诉讼争议焦点是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行政附属问题的最显著特征是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交织存在。这种交织常常会影响民事案件的正常审理。仅仅依靠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任何一种诉讼程序都难以化解民事诉讼中对行政附属问题审理时的矛盾与冲突。我国可以建立民事附属行政诉讼制度,在民事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对于关涉民事裁判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这一制度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王彪  顾深山 《法制与社会》2010,(36):160-162
现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和我国改革深化的国情实践已经尖锐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宪法能否司法运用。即法院能否根据宪法的规定来处理案件,这就必然涉及到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虽然确立了我国行政诉讼的一项特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即人民法院原则上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但是人民法院能否对行政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并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历史和认识的原因,法院对"合法性"均作狭义理解,司法领域中"虚置"宪法。本文以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依据作为切入点,建议应明确将"依据宪法"作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标准之一。  相似文献   

11.
行政行为对民事审判的拘束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应当如何对待相关联的行政行为,涉及司法审判的自主性和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两大法系解决此类问题的制度背景和基本思路不同,但面对相同的价值冲突,实际处理方法有相通之处。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出现了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开始形成自己的路径。文章借鉴域外经验并总结中国实践,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思路。文章倡导尊重司法审判的自主性,并指出行政行为对民事审判的拘束力是相对的、多样的、情境性的。  相似文献   

12.
刑罚应处罚的危害行为的范围,属于刑事政策的话题。坚持现行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还是将治安违法行为和部分行政处罚行为一并归入刑法中的犯罪当中,是值得认真研究的基础性问题。将何种行为定位为犯罪,实际上涉及到刑罚权的边界问题,而刑罚权的运作受到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法治模型选择、公权力制约以及法治的适宜性等多方面的共同作用。无论从分权的角度,还是基于法治的判断,乃至文化、国情等维度进行衡量,现行刑法对犯罪定义的基础性界定,仍具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3.
为了探讨精神病人合同能力鉴定的相关理论 ,解决合同能力鉴定中鉴定标准混乱的问题 ,对合同能力鉴定的法律基础、标准、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事行为能力的广义、狭义区分进行了论述。提出合同能力鉴定的核心问题是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主张将合同能力分为有、无两级 ,强调合同能力的分级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等级存在区别。并提出合同能力鉴定的程式为 :首先判定其行为能力 ,有行为能力相应具有合同能力 ,无行为能力即无合同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者 ,应根据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生活关联度 ,再分为有合同能力、无合同能力。  相似文献   

14.
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及处理医事纠纷的特有原则(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医事法(又称卫生法)究竟是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还是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对此,国内学术界争议民大.本文从医学科学与医疗行为的本质特征入手,揭示了医患关系拜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及等价有偿互惠互利三大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同时也不存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为此,文章首次提出了医事法既不调整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调整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调整斜向的医事法律关系的一门独立的法律体系的理论.并根据医患关系的特征,得出了处理医患纠纷案件的特有原则与规则,为指导医患纠纷的公正处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5.
医事法(又称卫生法)究竟是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还是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对此,国内学术界争议很大。本文从医学科学与医疗行为的本质特征入手,揭示了医患关系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及等价有偿互惠互利三大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同时也不存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为此,文章首次提出了医事法既不调整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调整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调整斜向的医事法律关系的一门独立的法律体系的理论。并根据医患关系的特征,得出了处理医患纠纷案件的特有原则与规则,为指导医患纠纷的公正处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6.
民事权益受损者本应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一旦其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违法行为或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会引发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本文采实质诉权说认为,民事权益受损者起诉权的认定应以公法请求权为基础,故需以保护规范理论为工具探寻公法规范中是否包含保护私人利益的指向,而非简单以侵权行为影响论或行政行为影响论判断受害者的行政诉讼原...  相似文献   

17.
实践中,我国民航旅客黑名单形成了三元体系,其制定发布者既可能是国家有关机关即中国民用航空局,也可能是行业协会即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还可能是航空运输企业即航空公司。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设立旅客黑名单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和申诫罚,构成行政法律关系,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航空公司设立旅客黑名单属于企业自主行为,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寻求民商事救济,但其合法性与合理性存疑。我国应通过民航旅客黑名单法律制度创新,赋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制定权、中国民用航空局监督权、航空公司动议权和执行权,赋予旅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相似文献   

18.
行政合同纠纷几个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合同目的是否具有公益性、合同内容是否受公法调整。非行政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具有实体上的请求权,与行政主体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无权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合同起诉期限应当借鉴民事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区分有效和无效行政合同,采取不同的起诉期限计算方法。行政合同违约赔偿,是一种行政赔偿,在赔偿范围上应以原告实际经济损失为限。  相似文献   

19.
以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引发的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为例,分析了案例中的几个焦点问题,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审核民事诉讼中的鉴定行为及鉴定结论、是否可以根据民事审判结果做出行政处罚等。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关系,避免出现行政干预司法的违法行政后果,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几点办案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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