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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王璐宁 《法制与社会》2012,(17):190-191
食品安全关系公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公众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改变我国政府监管权力高度集中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食品企业、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机制,加强扩大监管参与程度保障措施的力度,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2.
系统论视角下的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系统论提出之后在中国法学研究中得到有效运用,其理论对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之完善有重要意义.从系统论的整体性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整体性不强;从系统论的开放性分析,食品安全治理主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开放性不足;从系统论的动态性分析,食品安全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不完善.为此,应扩大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提升食品安全法为基本法律,加快配套法规的立法进程,确立统一监管模式,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食品监管的能力建设,统一和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以增强食品安全治理的整体性;应培育食品行业协会,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开放性;应调整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以加强食品治理的动态性.  相似文献   

3.
农村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监管人员不足、检测能力不强、日常监管缺乏、多头监管效率不佳、监管腐败难以杜绝等问题.要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就必须选择多元治理路径,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农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的构建包括完善治理主体结构、明晰治理主体权责、建立契约治理为主的新型法律关系三个方面,而确保该多元治理模式顺利实施,还需有日常监督、利益驱动、考评奖惩、信息公开、争端解决五大机制与之配套.  相似文献   

4.
现行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过分强调国家行政权力的作用,忽视了其背后高昂的行政成本,忽视了民间组织作用的发挥以及非权力治理手段的运用.在公共治理模式下,应该结合农村实际,加强行政指导,建立起非政府组织(机构)参与的"非权力监管"运行机制,以形成政府与民间社会沟通协调、分工合作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5.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体系又包括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履行事先承诺责任.这一责任与平台作为信息撮合方的地位相适应,监管部门不应轻易突破法定的责任限度.落实平台责任的相关配套规定和各地监管实践,在法定框架内积极探索制度创新.但由于平台偏重规模扩张、小微卖家定性有待明确、政府监管数据开放不够等,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应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第三方平台责任制度,具体路径包括:贯彻社会共治理念,承认平台是共治的重要力量;技术法律监管并重,依靠技术手段破解监管难题;线上线下监管同步、建立线上线下治理联动机制.  相似文献   

6.
范晶晶 《法制与社会》2013,(15):158-159
食品是实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保障,是维护社会安定、国家团结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不断出现的有关食品安全的丑闻,不得不使我们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深感担忧。本文从现实角度出发,结合行政法理论,重点分析了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的新构想,以期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刘柳 《法学论坛》2020,(2):24-35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核义务"履行难"困境在法理上源于将食品经营许可等资质资格简单等同于食品安全的理论误解;制度设计上源于立法配套缺乏、立法衔接不到位以及立法规定模糊等问题;技术难题源于大数据运用不足。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核相关案例实证分析表明我国立法科予平台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得到较好履行,立法设计与法的实效相去甚远。破解审核义务困境需要将此公法义务进行技术上形式审核的定位,并构建基于大数据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预警系统、食品监管部门与平台联动治理模式以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监管系统等。  相似文献   

8.
钟筱红 《法学论坛》2015,(3):148-153
随着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行,我国开始建立初具现代化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然而针对进口食品监管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水平仍显得比较滞后.主要是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立法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立法理念滞后、体系架构不合理、国际标准采用率低、监管权责不明,因此应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立法,确立我国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并建立进口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9.
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模式转换与法治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导致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我国政府同样在努力探索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采取独立监管模式和社会性监管模式是近年来各国改革的趋势,我国应当加以借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权设定、变更应当法治化,为此需要健全我国的行政组织法。  相似文献   

10.
韩永红 《法学评论》2014,(3):97-106
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近年来美国做出了重要的立法举措。其《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从预防性控制、应对措施、进口食品的监管及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对美国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行了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该法对美国国内的食品安全治理有重大影响,与现行的食品安全国际法律机制存在潜在冲突。以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为启示,我国应以《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为契机,综合运用行政规制、司法规制和私人规制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通过国际合作提升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利用现行食品安全国际法律机制对抗贸易保护主义。  相似文献   

11.
姜颖鹏 《法制与社会》2013,(25):171-17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愈来愈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齐抓共管,从严治理,从食品生产经营者、政府、社会组织、消费者等多方面明确自身的责任,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各尽其能,各负其责。  相似文献   

12.
彭凤莲 《法学杂志》2018,(2):98-107
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然而对其治理一直主要局限于行政监管领域,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效果。为扭转食品安全形势,我国新《食品安全法》提出了"社会共治"原则,学界通常在管理领域、行政法领域探讨该原则,所以司法机关是否为共治主体尚未进入视野。司法机关作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最后屏障,理应成为共治主体。从刑事法治看,《刑法修正案(八)》修订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罪状、法定刑,并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加大了惩治和监管力度;司法解释明确了对食品安全犯罪可以适用禁止令;《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可以适用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职业禁止。这些均为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更严密且更严厉的法律依据。然而,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仍然存在打击范围偏窄,禁止令偏软,职业禁止期限偏短等不足,需要予以补救。在司法适用上,建议罚金刑数额不要低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职业禁止适用最高期限;在立法上,需延展食品安全犯罪的环节、增加食品安全犯罪的类型。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加强了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品广告的监管,明确了食品安全的事故处置机制,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  相似文献   

14.
食品安全直接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密切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如何落实,恐怕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政府规制性命令所能解决的,不分类别而强制划一的措施也并非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良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必须针对现实问题寻求多元路径进行法治化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公共治理。  相似文献   

15.
与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相同,在食品召回制度中,监管模式是制度核心之一。本文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历时性研究和诸发达国家的共时性研究,反思我国当前的共管模式,站在否定共管论和扬弃折衷论、肯定统一论的立场,结合食品召回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技术性操作的特性,可得出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当采单一部门监管的"统一论"模式的结论。  相似文献   

16.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的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将食品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采用的行政处罚手段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合理性、适当性,以维护健康良性的食品加工生产环境。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症结和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慧 《法律科学》2011,(6):154-162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各地食品安全事故仍旧频繁发生。食品及食品安全相关基础概念界定不明、监管权限划分不清、安全标准不统一等要害问题在法律出台后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通过对食品及相关概念的重新界定,在立法上区分食品、药品和毒物的概念和标准,着重比较分析了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之差异,重新界定和阐释了监管权限、行业自律、社会及公民监督等重大问题,借助制度经济学及规制博弈理论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进行评析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良意见。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第三方机构成为社会性监管领域的重要监管治理主体,但中国的第三方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报告、进行应付式检查等状况时有发生,难以保障监管的有效性.对此,有必要以第三方检测为例,基于共同代理理论,分析第三方监管治理失灵的原因.在讨论了企业委托检测过程中社会公众、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间的共同代理关系后,论文结合调研资料,从"委托方间的异质性"和"代理方需求及其处境"两大方面对第三方监管治理失灵的原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社会公众和生产企业在检测过程中的需求偏好和对检测机构的强势程度方面有明显差异,而面对异质性的委托方,检测机构可能会受营利性身份、行业内恶性竞争状况、造假的成本收益状况、声誉机制的运行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做出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选择,导致监管治理的失灵.最后,基于研究结论提出加强外部审查监管、调整付费模式、进行价格管控、畅通投诉渠道、规范业务受理行为、推进信息公开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陈灿平  韩薇薇 《当代法学》2021,35(4):151-160
食品安全问题不能成为网络订餐行业发展的障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种种乱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资源产权边界不明,第三方平台与餐饮商户的对立割裂.从法律经济学成本理论来看,立法者应该把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尽量配置给能以较低成本保护所有权的一方,即第三方平台负主要食品安全责任,但不能造成双主体在保障食品安全上的对立和割裂.根据主体责任的成本投入基本模型,考虑到威慑的内外影响因素,在确定网络食品安全的共享品属性与平台责任"不可让与"时,第三方平台与商户法律义务内部化,在食品安全履行目标上成为共同当事人,此时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的监管手段与经典理论的融合也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0.
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国久治不愈的问题。立法层面上,我国于2006年制定颁布了《农产品质量法》,明确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链安全管理,将初级农产品列入监管范围。2009年颁布的新《食品安全法》,以食品"安全"替代多年来单一的"卫生"标准,是食品安全观念上的重大转变。行政监督层面上,有关部门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并曝光了一系列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行政"曝光"的法律性质有待研究,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也十分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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