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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从德国法看我国著作权赔偿制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许超 《政治与法律》2004,4(5):74-78
本文对我国著作权损害赔偿的侵权人主观构成要件,如何计算赔偿数额,我国目前实行的赔偿方法等问题作了探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与其他作品的损害赔偿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目前我国著作权侵害赔偿首先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才可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额.在这两种情况无法确定时,才能按法定五十万元限额确定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9,(1):110-124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各单行法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主要有实际损失、非法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以及法定赔偿四项。除此之外,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用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还有约定赔偿、酌定赔偿、综合赔偿(或称裁量性赔偿)等计算标准。通过判例样本采集与统计分析,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审判实践中,我国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比率非常高,超过了判例样本总数的90%。这种做法导致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严重偏低的后果,引起了各界人士的诟病。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修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以增加计算标准、提升损害赔偿额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相似文献   

3.
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必要性探讨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实践中行政精神损害案件存在的事实和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不完善的现状以及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要求,迫切要求应尽快修改、完善《国家赔偿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赔偿范围、方式以及赔偿额确定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马锐 《法制与社会》2010,(16):106-107
损害赔偿制度是知识产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基本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给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立法不统一、侵权赔偿权利人是否具有选择权没有明确规定、法定赔偿方法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赔偿应当包括对知识产权财产权益损失的赔偿及对知识产权人身精神权益损害的赔偿。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数额可以通过如下标准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害、侵权人非法获利以及法定赔偿额。  相似文献   

5.
论法定赔偿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梅雪芳 《山东审判》2005,21(6):111-114
为了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TRIPS协议和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都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定赔偿制度。所谓法定赔偿,是指由知识产权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知识产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幅度)。在人民法院无法查清受害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营利数额,或者受害人直接要求按法定最低赔偿额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确定。①在我国,知识产权损害的法定赔偿是修改后的《商标法》、《著作权法》中确立的一项全新制度。法定赔偿制度的确立,为审判人员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实践操作,可以保证在权利人损失…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法实施二十多年以来,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得到不断完善与发展,但实践中出现了过多适用法定赔偿、赔偿数额较低等亟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损害赔偿过低成为权利人心中的隐痛,如何合理地计算赔偿额也是萦绕于法官心头的难题,更是一个值得关注与讨论的问题。目前讨论大多集中于如何合理适用法定赔偿、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等方面,而较少关注"违法所得"这一基本方法的适用。"违法所得"的适用及其与"实际损失"的协调是解决赔偿额过低的重要方式,更是坚持全面赔偿原则的基本要求。赋予当事人选择适用赔偿计算方式的权利,能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利益。目前的法律中已有遏制侵权行为的制度设计,应严格限制惩罚性赔偿机制的适用,以维护公平合理的法律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7.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不但能够充分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法院在确定人格损害赔偿数额时有了共同的基础,从而体现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人文内涵和价值追求。正因为如此,各国在确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都试图使之客观化和标准化。  相似文献   

8.
邓环宇 《北方法学》2024,(2):141-160
个人信息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计算问题于技术应用和规范适用层面困扰着司法实践。《民法典》第1183条和《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是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基本依据,但其所采的概算法易滋生司法恣意,无法解释裁判的合理性。通过合理区分赔偿额层次,增加类型化的情节酌定因素,建构发展的限额对照表法能够为个人信息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提供明确、科学的标准,于法律技术层面保障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最大化。精神损害赔偿是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内容,《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的三种赔偿额计算方式却仅适用于计算财产损失。于法定的概算法下发展限额对照表法,可有效解决个人信息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额计算难题。  相似文献   

9.
张兆武 《法制与社会》2010,(15):144-144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当民事主体因其特定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或陷入精神痛苦时,要求加害人通过财产赔偿方式予以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确定统一的标准。在民事审判中具体适用赔偿上,应根据个案的性质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0.
船舶油污损害数额的认定存在困难,对此可以损害额酌定制度来解决.从比较法的视角并结合中国现行相关立法、制度及司法实践,对损害额酌定制度如何应用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诉讼做了探讨.认为:损害额酌定兼具证明标准降低和自由裁量双重性质,能适用于诸多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在酌定损害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所排放油类的数量及品质、受污染的海域范围及其污染程度、油污事故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人的偿付能力等因素,并注意规约法院的诉讼行为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以使酌定的损害数额尽量客观化、合理化.  相似文献   

11.
马景顺  郑新建 《河北法学》2005,23(3):97-100
近年来,商誉和商誉权法律保护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司法实践中商誉损害赔偿纠纷也越来越多,对商誉提 供全面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将损害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准 确、科学地加以类型化,同时适度扩大对商誉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商誉作为财产类型的一种,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司法实践界都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与之类似的个人职业信誉是否应该单独地予以界定为财产,从而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应该说是一个富有争议的课题。婚姻应为夫妻双方分工合作,互惠共享的一个共同体,婚姻的这种性质决定了个人职业信誉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13.
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应当确立医疗损害赔偿适当限制规则。具体的限制方法:应当限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应当对医疗过失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运用原因力规则合理确定、应当特别强调定期金赔偿在医疗过失损害赔偿中的适用和应当借鉴排除间接来源规则,在医疗过失损害赔偿中实行损益相抵规则。  相似文献   

14.
代量商的商誉损失补偿请求权是为弥补委托合同的缺陷,基于公平合理原则为代理商提供的一项救济制度.当代理商的活动为委托人带来了经济利益,却因代理契约的终止而不能获得报酬时,代理商有权获得补偿.但该项权利的行使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并受最高补偿额和期限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彭学龙 《法律科学》2011,(3):132-141
作为商标这一符号的所指,商誉乃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传统商标转让规则,无论要求商标连同商誉转让抑或允许其单独转让,其表述本身就背离了符号学基本原理,在适用过程中最终都转换为,要求商标连同营业转让或允许其自由转让。不进行这样的转换,上述规则根本就无从适用,更遑论合理与否。历史地看,商标转让制度经历了从连同转让向自由转让的模式转变。在当代,包括我国在内的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实际适用的都是自由转让模式,这也正是巴黎公约和TRIPs协定所持基本立场。在我国,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立法者还为商标受让人设定了品质保证义务。表面看来,上述规定系商标品质保证功能的具体体现,实则违背商标制度的运行机理,理当删除。  相似文献   

16.
张晓为 《行政与法》2004,(11):126-12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其基本理论为:诚实信用原则。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就是对损害信赖利益的赔偿。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存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的前契约义务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7.
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是当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正确理解和认定刑法规定的三种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对于运用刑法惩治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本文认为 ,注册商标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对“明知”的理解应区分存在论意义上和司法推定层面的不同 ;应明确“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各有不同的内涵  相似文献   

18.
论商誉与商标的法律关系——兼谈商标权的自由转让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聪颖 《政法学刊》2010,27(1):52-58
从创建商誉的过程看,商誉具有整体性、依附性、专属性以及流变性等四方面的特性。与商誉的这四方面特性相适应,商誉与商标之间所呈现的是一种彼此独立但又交互影响的关系。尽管在某些情形下,商誉对于商标价值的形成、利用和保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并非是决定商标权确立和保护的根本基础。而在商标权的转让方面,虽然商誉无需与商标权一并发生移转,但其仍对商标权的转让起着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用。  相似文献   

19.
曾洋 《法学研究》2014,36(6):116-131
证券内幕交易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研究,需要借助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并重新审视内幕交易的行为本质。投资者因内幕交易而致权益被侵害是完全被动的,"比较优势论"有助于实现对内幕交易行为及其侵权责任的整体认知。内幕交易侵害其交易对手——"善意同时反向交易者"之"以信息对称为核心的公平交易法益",而非投资者的"知情法益"。内幕交易行为提升了投资者亏损发生的客观可能性,二者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因果关联。依托以原因力、有责性、公平性等若干要素为中心的理论与价值判断体系,并贯彻侵权法之填补及预防损害的补偿性功能,经论证可知内幕交易侵权行为引致的损失限定为对手"交易损失的一半",但应以相当于内幕交易人非法获利(包括所获收益或避免的损失)的投资者损失额为限。  相似文献   

20.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 ,用人单位常常要依照法律规定 ,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关于这种经济补偿规定适用的前提是劳动合同的存在 ,并且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 ,其常常以劳动者工作时的月工资收入为标准来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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