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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在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方面发挥着其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本文着重阐述公证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公证是一项重要的信用制度公证之所以作为一项信用制度,从本身所具有的内在机制及外在社会对其评价上得以肯定。一是从公证在法律上的地位看,公证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中介机构。公证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项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公证的…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在法律的层面确立了公证这一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公证法》颁布实施之后,公证业务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显现了中国公证制度有其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的特色。同时也显现出制度建立中一些不能回避的问题。笔者拟于以下三个方面作比较研究,试分析我国公证制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3.
公证制度是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是保障实体法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我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可见,公证是提供真实、合法性证明的一种法定的非诉讼程序。公证的主要作用并不在于解决纠纷,而是预防纠纷的发生。公证要发挥预防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中国公证》2007,(4):59-60
2007年2月7日 新华网海南频道 本网讯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作为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与社会生活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成为人们维权的有效途径之一。海南省琼崖公证处12名公证员去年办理了1.8万多宗公证业务,其中不乏非传统“另类”业务。  相似文献   

5.
段伟  李全息 《中国公证》2013,(10):21-25
公证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是公证制度价值得以发挥的重要法律机制。研究公证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必须要认真理清其机理.使公证不仅仅是前置的法律审查手续,也使其能真正发挥后续的救济作用。办理完公证手续并非公证活动的结束而仅仅是其开始,公证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就是这样的后续公证活动。本文拟对公证民事法律责任的性质、作用、特征、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介于法律信用保障下的公证制度,诚信是公证制度的最大特点和价值所在,是保证我国各项经济民事活动公正合法的有力保障。公证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也是建立在诚信之上,作为社会体系的一项重要部分,公证制度的建设应该不断地加以完善,以建立诚信制度为基础,发挥公证行业的真正作用,成为群众信赖的行业。本文从完善公证法律制度出发浅谈如何构筑公证诚信制度,提出完善意见作为参考。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公证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是保证公证制度正确开展的根本所在,对我国经济民事活动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公证法律制度下完善我国公证诚信制度进行实际探讨,建立完善的诚信公证制度,发挥公证行业的真正效能,实现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8.
张艳 《法制与社会》2012,(36):46-47
公证是社会信用的可靠保证,也是市场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基础.目前,信用的缺失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主要障碍,威胁着市场各个信用主体和各个领域.作为一项信用保障法律制度,公证对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保障能够发挥特有的功能和明显的效力,因而具有非常重要和突出的地位.本文首先对我国市场经济信用现状进行了概述;其次,对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我国公证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的保障市场经济信用发表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9.
公证在中国是舶来品.是一种外来法律文化。自1946年哈尔滨成立中国第一家公证处以来.至今仅64年的历史.而我国公证制度全面恢复也是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与法国、德国长达两百年的公证制度历史及崇高的公证核心地位相比.我国公证制度实在是过于年轻.力量也过于薄弱。建立中国公证制度之初.立法者的初衷是博采众家之长,其结果却正如一位公证员在第二十一期中法公证法律交流会议上所提到的:  相似文献   

10.
伴随着依法治国的脚步,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在经历了无数风波和国人的翘首企盼中,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一《物权法》终于浮出水面。《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调整纳入完整的法律体系。对于完善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也必将对以证明民事法律事实和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为主要对象的公证制度带来重大的影响。如何依据《物权法》完善我国公证制度?如何按照《物权法》调整和规范公证工作?如何审视《物权法》后法律服务市场的格局变化?公证行业如何应对“物权法时代”的到来?是每一位公证业内人士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是摆在公证行业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笔者在认真研读《物权法》和总结公证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略书拙见.与业内人士其同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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