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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百事公司、耐克公司诉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作出一审判决,百事公司一案判决“pepsi.com.cn”域名由原告百事公司注册使用;被告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百事公司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06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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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正式受理了原告北京金融城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城公司)诉被告成都财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智公司)侵害着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金融城公司於2000年2月开办了“295”网站,其网址为www.295.net.cn。财智公司在此前开设了财智网,其网址为www.imoney.eom.cn。两个公司所开设的网站中均有关於金融信息服务的内容:原告金融城公司通过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软件开发,对建行北京分行所提供的外汇交易睥价即时行情进行处理,并以曲线图的形式在其网站中的外汇频道中发布。该图在“295”网站上的页面显示状态是一幅独立於页面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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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多来米中文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经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批,取得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获准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站名称为“多来米中文网”和“多来米”,网址为www.comefirst.com.被告谷歌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的Google网站首页注明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为:京ICP证050124,飞翔人公司为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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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是涉案影片Ⅸ恋爱中的宝贝》的合法著作权人。2007年7月,原告发现被告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未经许可,于2005年3月31日在其网站(网址为www.bc165.com)非法上传涉案影片供他人访问观看,认为被告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法院。被告认为,原告所述网站并非被告的网站,该网站上并无被告公司信息的显示,故被告不是侵权责任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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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113发现被告中广亚广播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catv.net)向公众提供歌手黄征演唱的《地铁》《一个人的战役》《野菊花》等10首歌曲以及玉泉组合(hasit》《辛弃疾》《哪一站》等12首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诉称,上述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归其所有,其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曲目。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原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其经营的网站主页及《法制日报》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万元、及其他合理费用3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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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司法解释》出台前受理的原告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诉北京神州通才国际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作出判决,以“神州数码”已属驰名商标为由,判决被告跨类使用该商标构成侵犯“神州数码”商标权,并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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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30日,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www.baidu.com)向公众提供涉及胡彦斌、黑棒组合、许巍和花儿乐队演唱歌曲的MP3下载服务。原告享有以上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认为被告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曲目.侵犯了原告权益,并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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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6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审结原告欧特克加拿大公司(Autodesk Canada Co.)起诉软件最终用户被告北京印迹广告有限公司侵犯“Autodesk Flame 2007”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认定被告侵犯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判决北京印迹广告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欧特克加拿大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120.4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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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某集团有限公司于1986年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了“某某某”商标。1993年7月,原告当时的两个子公司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A)和某通讯工业集团公司(下称B)联合某通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被告公司(某南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经营至1998年,A,B决定将其在被告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另外两家公司。1999年3月,被告公司新董事会决定维持原企业名称。1999年1月,原告的“某某某”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02年9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禁止被告在企业名称及网站域名中使用与原告驰名商标完全相同的“某某某”文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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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网上辱骂记者名誉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由被告殴舒航(网名苏杭)和“西祠胡同”网站主管单位北京艺龙公司在。西祠胡同”网站向原告《大河报》记者郭启朝发表致歉声明,并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1000元的判决。此案的判决结果。对于规范网上言论具有警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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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背后:法律难界定2009年中国互联网的首起不正当竞争案开打,标的额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近日,由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开心网(www.kaixin001.com,以下简称开心网)将www.kaixin.com(中文名称亦为开心网,以下简称千橡开心网)的持有者——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用“开心网”名称,赔偿1000万元并公开道歉。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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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崭新的视界,一片灿烂的阳光,扫除青少年心灵的阴霾,护航蓝天下的童真与纯洁。2006年5月4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www.cqddk.jcy.gov.cn)的“未检之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栏目正式开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