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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民事诉权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通过诉讼来解决民事纠纷的基本权利,其完备与否,是一国法律是否现代化、文明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民事诉权的行使也不是毫无界限的。本文中笔者就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的诉权滥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目次一、引言二、滥用诉权概述三、禁止诉权滥用的法哲学思考四、滥用诉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五、我国规制滥用诉权行为法律体系之构建一、引言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民所享有的诉权被认为是国家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具有“实然性”而设定的“权利救济权”,为“第一制度性权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诉权的存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就不可能成为一种现实的权利。有基于此,世界各文明法制国家皆对  相似文献   

3.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1  
本文认为,“法治”(即依法治国)同“法制”是有区别的。法治概念有其特定的科学内涵和社会作用。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与长治久安,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好的法律制度。作为一项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有良好而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应有极大的权威。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现代意义的法治,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依法治国,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作者运用大量历史资料和事实对上述观点作了论证,还就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五条标准:要建立一个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和现代法精神的完备的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制应建立在民主基础上,实现民主法制化和法制民主化;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要建立完善的司法体制和程序;要建设先进的现代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4.
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架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法制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法学界正在深入研究的重要论题之一。此文对法制现代化的概念内涵作了较为深入的开掘。作者在对现代化、法律与法制的文化品格、法律发展等概念范畴进行辨析的基础上,指出法制现代化是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与跃进过程,这种历史性的跃进,导致整个法律文明价值体系的巨大创新;法制现代化是一个从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过程;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包涵了人类法律思想、行为及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其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法制现代化也是一个法律发展的多样性统一的过程  相似文献   

5.
公诉阶段的刑事和解是指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第三方主持下,被害人与被告人进行和解,检察机关将和解协议及其履行情况作为对被告人从宽处理依据的刑事诉讼制度。我国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责先天就具有法律监督的属性,即检察机关的公诉权不仅表现为一种刑事追诉权,而且具有法律监督的作用和意义。没有完备有效的法律体系,就不可能有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没有检察机关这一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就不可能维护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相似文献   

6.
论完善市场法制与更新法律观念曹海波,东翔建国四十多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否健全与完善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随着社会民主与法制的逐步健全与发展,法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日益广泛和密切。法律既是国家管...  相似文献   

7.
一、当前民行检察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困难之一:立法不完备。 1989年《行政诉讼法》第十条、第六十四条是10年来立法作为法律对民行检察制度的第一次明文规定。它只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对检察机关的行政起诉权、参诉权和上诉程序的抗诉权,都没有作出规定。但这一法律却成为规定民行检察制度的一种定式,在1991年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时候,尽管对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5,(5):183-193
民事诉权滥用不仅是一种违背民事诉讼目的的行为,也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须要承担不同法律责任的行为。认定当事人构成民事诉权滥用,应从当事人诉讼时是否具有主观恶意、诉讼行为的失范和诉的利益的缺失三个方面进行严格的判断,以避免阻却和妨碍当事人行使民事诉权。基于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顶层设计,对于民事诉权滥用者,应根据民事诉权滥用的具体情形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运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多层次地惩治和预防当事人滥用民事诉权,从而更为有效地减少和消除实践中日益增多的民事诉权滥用现象,实现诉讼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9.
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依照表现为法律形式的人民意志治理国家。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以民主为基础,社会主义民主也必须以法制为保障。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的。民主愈发展,法制愈健全。邓小平同志指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①但是,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缺少民主法制传统的国家,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和封建专制主义思想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必须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清除人们头脑中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建…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权作为一项法律上抽象的权利,需要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规则予以具体化。行政诉权的构成要件是标识其作为法律权利属性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是司法个案中判断诉权是否存在的技术性标准。行政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行政纠纷的可诉性、当事人适格与诉的利益。《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除了完善与诉权相关的起诉期限、受案范围、诉讼类型等制度外,还应当修改起诉制度,在立法上明确区分起诉要件与诉权构成要件,同时,合理设置行政诉权构成要件的审查权限与规则。  相似文献   

11.
夏淑云  张巍 《中国公证》2008,(10):31-33
一、法制现代化、司法现代化与陪审制度 法制现代化,按照公丕祥教授的解释,就是法制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历史变革,是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与跃进过程,是一个从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过程.它包含了人类法律思想、行为及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世界各国的法制现代化,以其最初的动力来源为尺度,可以分为内发型、外发型和混合型三种模式。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是指由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内部创新、经历漫长过程的法律变革道路,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权存废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规范的笼统,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寥寥无几。该制度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未得到体现,为此理论界对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权应该存在还是废止存在争议。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权不是法律监督权,检察在机关行使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权过程中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人;该诉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当继续保留该诉权。  相似文献   

13.
在共同法时代,欧陆法制发展的主线即罗马法的继受和日耳曼法的大幅消亡。日耳曼法上的"诉"虽因败于罗马法上的"诉"而逐渐销声匿迹,但它仍对中世纪的司法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共同法时代对罗马法上的"诉"的不同解读在法学理论上和司法实务中都形成了对立局面。其最终结果是中世纪民法和民事司法制度中形成了诉权思维并一直延续到近代中晚期。这一统治欧陆数百年的法律思维的形成无疑受到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它是中世纪法制发展水平的必然产物。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加以观察,中世纪诉权思维和诉权体系发挥着承载私法规范、维护私权利的积极作用,从而有利于巩固藉由罗马法继受而实现的欧陆社会生活秩序转型的成果。"诉"与诉权思维的确立集中反映出欧陆日耳曼民族在法制文明上的重大转型,具有多方面的法文化意义。  相似文献   

14.
法律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健全完备的法律监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法制。本文拟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概念监督,是一种为实现某种目标而进行的监察、督促和指挥活动。由于目标的不同,监督也分为好多种。在现代社会里,有宪法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等。法律监督是诸种社会监督的一种。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监  相似文献   

15.
一个千古难题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与法官的关系其实就是审判权与诉权关系的外在表现,而若将这一问题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则反映了法律社会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一般来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从而形成政治和法制上的紧张。林肯曾经用最简单明了的语言描述了这种紧张关系:我们是要一个足够强大的以致可能会侵犯公民利益的政府;还是想要一个弱小得连人民的安全都无法保护的政府呢?看来,如何处理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关系,的确是一个千古难题──既要以国家权力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又要防…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权与民事审判权统一于每一个民事诉讼之中,二者之间关系的定位及如何行使是衡量一个国家诉讼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之一。民事诉权作为民事主体所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属于私权利,它是民事诉讼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事诉讼启动、发展和终结的重要动力。而审判权作为国家司法权,属于公权力,是法院行使权力的根据和依托。本文认为我国目前的民事诉权与民事审判权关系方面存在失衡,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结构性缺陷,在此情况下,对我国民事诉权与民事审判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17.
诉权法理研究论纲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诉权被无故侵犯常见于报端,人们早已习以为常;而对诉权的研究则相当薄弱,学界通行的诉权定义存在不周延之处。诉权就是请求法律救济的权利,是启动与延续诉讼的权利。它是一项与诉讼权利、应诉权、公诉权有别的权利。诉权的形式有民事诉权、行政诉权、刑事诉权和宪法诉权。诉权的内容有起诉权、上诉权、反诉权、申请再审权以及申请宪法解释权和刑事自诉权等等。在法治社会,诉权是高于实在法的道德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在社会进化过程中,诉权实质内容不断丰富,诉权形式逐渐多样化,诉权主体走向普及,人们在诉权面前实现了平等,随之诉权地位也从习惯的权利上升为宪法的权利与基本人权。诉权的结构可以从诉权的主体、诉权的对象、诉权的义务人三方的关系中去认识。这一特殊的三角结构使诉权产生了不同于其他权利的特殊的社会功能:保障权利、控制权力、和平解决社会纠纷。  相似文献   

18.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告知管理相对人诉权,是行政执法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行政执法中的告知诉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告知相对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定期限;二是告知相对人享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相对人诉权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适应司法监督的需要。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必须向相对人告知诉权有两种认识:一是认为法律、法规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规定,这个规定不仅只针对行政机关,而且也同时针对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内的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而,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必要专门告知相对人诉权;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诉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诉权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因行政职权的存在和行使发生争议,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提供司法保护和帮助的权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界定了行政诉权的客体的范围,原告资格界定了行政诉权的主体的范围,行政诉权的行使必须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条件,行政诉权包括起诉权、对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权和要求得到裁判权。与民事诉权相比,行政诉权是对事的诉权、公益诉权、恒定的诉权和有限的诉权。  相似文献   

20.
“法制”与“法治”是两个内涵相通、外延不完全重叠的法学基本范畴。法制是一个具有动态和静态双重规定性的概念,它既是对静态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的客观性描述,也是对法律实现过程的客观性描述,它本身不具有内发的价值要求,故而存在于各种形态的社会和国家之中。法治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实证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从价值意义上看,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追求的原则与理想,它是权利、公平、正义、秩序等法价值要素的统一体。法制为法治理想的实现提供了物质载体,法治理想实现最终要落实在具体法制运作之上;法治向具体法制提出了运作的应有目标,符合法治原则的法制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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