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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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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分析一起某医院伪造病历导致医务人员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对医务人员加强病历书写规范,严格保证病历文书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提高法律保护意识,积极防范医疗纠纷等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病历是医院最常见的文书之一。在法律上,病历也充当着重要的证据作用。在医疗纠纷中,病历是一把双刃剑,高质量的病历可以是医务人员的保护伞,反之则会是其最大的敌人。但是在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篡改病历的现象并不少见。关于篡改的病历的证据作用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国内外学者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周晓蓉  常云峰  邓振华  黄贵琢 《证据科学》2005,12(2):119-122,118
病历是医院最常见的文书之一。在法律上,病历也充当着重要的证据作用。在医疗纠纷中.病历是一把双刃剑,高质量的病历可以是医务人员的保护伞,反之则会是其最大的敌人。但是在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篡改病历的现象并不少见。关于篡改的病历的证据作用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国内外学者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相似文献   

4.
《公证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将公证机构的告知义务专列一条是《公证法》的一大特色,也是当事人知情权的体现,不履行告知义务就违反法定程序.告知不仅是公证员作为法律服务人员的义务,也是公证预防纠纷的直接体现,更是公证员维护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避免责任风险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5.
一个时期以来,笔者在对检察机关部分自侦案卷的抽查中,发现大部分案卷中告知笔录在格式与内容的使用上比较混乱,有的甚至起不到应有的告知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少统一规范性文书所致。   告知笔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格式上混乱。有的办案人专门制作了告知笔录,明确了告知事项;有的办案人则是在讯问笔录后加记了告知事项;有的案卷中则看不到告知内容。二是内容上不统一,不完整。专门制作告知笔录的,一般来说告知事项的内容都比较完整,使人看了能够明白;在讯问笔录后边加记的,告知内容往往比较简单,其意不甚明了。至于犯…  相似文献   

6.
目的: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促进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方法:从病历的概念、形式、内容、作用出发,就患者门诊病历权益的法律基础、患者权利与医疗机构义务、门诊病历的法律属性等作全面研究和探讨。结果:医疗机构认真及时书写门诊病历是其法定的履职义务,不书写或不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监督权和健康保护权。结论:门诊病历不是作品,患者拥有门诊病历的所有权和档案权。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准确书写门诊病历。  相似文献   

7.
行政处罚告知的内容,在实践中存在着告知事项不全、权利告知模糊、义务告知没有法定化、说理性不足等问题。本文结合行政法学理论分析以上问题存在的危害,并建设性地提出了解决的方案及完善告知内容的设想,力求使告知内容法定化、合理化。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资料中如实记录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实施约束、隔离措施等内容,并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其监护人。患者及其监护人可以查阅、复制病历资料;但是,患者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可能对其治疗产生不利影响的除外。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  相似文献   

9.
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姜群 《中国律师》2003,(5):46-47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也呈逐步上升之势,存在于其中的有关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和承担问题尚有理论探讨和研究的必要。2002年4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更将使这一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受到广泛关注。 一、医疗纠纷 关于医疗纠纷的涵义有许多说法,本文认为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亲属认为医疗单位或者医疗人员所提供的诊疗护理服务有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财产、精神损害的后果而与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事故监管鉴定机构之间产生的争执。此定义包括几种特殊情况:一是医务人员的过失与不良后果的因果关系不一定确切存在,有些纠纷是因为患者对医疗行为的不知情或不理解,也有的是因为个别患者的无理取闹;二是纠  相似文献   

10.
法医类司法鉴定行业逐渐将"听证会"的某些形式及内容借鉴于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中,并习惯性将其称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开展程序尚处于摸索、完善阶段,开展形式主要有案件受理前和案件受理后两种.两者在程序设计方面均包括:告知医患双方本案的鉴定人、鉴定可能存在风险等事项;进一步核实鉴定材料、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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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及医疗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也引起了医学、法学及法医学专家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在医疗纠纷中 ,病人及家属常以医务人员误诊误治为理由 ,对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提起诉讼 ,并要求赔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如果误诊误治是由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过失行为直接所致 ,并且由此造成相应的严重后果 ,则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 ,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明确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误诊和误治 ,以及这些误诊和误治是否由于医务人…  相似文献   

12.
无论是在学术界抑或实务中,就患者对其病历资料所享有的权利,讨论寥寥。然而,患者的这项权利与患者自治权的保护、医患关系的改善及其公共卫生安全事业的发展都紧密相关。患者对病历资料享有的权利可分为两项内容: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和控制病历资料的权利。本文针对这两项分权利,全面分析了它们的学理基础、权利受限情形、行使方式和救济方式。希望藉由本文,患者和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能更加清楚地了解各自就病历资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有的义务。  相似文献   

1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2002 年9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很多医疗机构因医疗文书问题导 致在医疗纠纷中失利,加强医疗文书管理,是当前摆在各级 各类医疗机构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众所周知,医疗文书是 取得资格的医药卫生人员在诊疗、护理、预防、检疫工作过 程中记载并制作的各类文件的总称,任何医疗纠纷的解决都 离不开医疗文书。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对书写医疗文 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规范医疗文书对防范医疗 纠纷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病历作为各类医疗文书中最重 要的原始记录,详细系统的记录了患者接受检查诊断、治 疗、护理以及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的全过程,是重要的  相似文献   

14.
丁春艳 《证据科学》2007,14(4):271-280
无论是在学术界抑或实务中,就患者对其病历资料所享有的权利,讨论寥寥。然而,患者的这项权利与患者自治权的保护、医患关系的改善及其公共卫生安全事业的发展都紧密相关。患者对病历资料享有的权利可分为两项内容: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和控制病历资料的权利。本文针对这两项分权利,全面分析了它们的学理基础、权利受限情形、行使方式和救济方式。希望藉由本文,患者和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能更加清楚地了解各自就病历资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有的义务。  相似文献   

15.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法医思维初探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邱胜冬  吴军 《法医学杂志》2003,19(3):170-172,174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医学、法学知识以及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对司法机关委托的已发生的医疗纠纷,通过调查研究,搜集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查阅书证(病历等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就医者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照有关法定标准,判定医疗纠纷的性质,作出就医者有无医疗损害事实的存在、医院或医务人员有无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事实有无因果关系以及有无医疗服务合同违约等有关的待证事实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属于科学实证活动,其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它是对客观事实的认定,不是单纯地运用临床医学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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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病人疾病发生、发展情况和医院对疾病诊断、检查和治疗情况的载体,一份好的住院病历,能够充分反映病人的疾病情况和医院在病人身上所作的工作,也能够反映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更能够为医院开展科学研究、病历总结提供原始材料,同时,对于日后发生医疗纠纷,也能够成为医院证明无过错的有力证据。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病历在一个医疗机构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医务人员对于病历的书写和医疗材料的完整保留,必须有高度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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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丁某自1985年起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此后经治疗病情曾基本稳定。2001年2月11日晚丁某病情复发,次日其妻史某将其送至某区精神病医院,收治大夫告知史、丁二人“关于精神病患者在住院和治疗中可能发生意外事件的说明签字书”的相关内容,其中包含“如果病人在住院和治疗中,因病情突然变化而发生意外事件,医务人员又尽了最大努力而确实无法挽救时,其后果不能由我院负责”等事项。史、丁  相似文献   

18.
路兴 《人民司法》2005,(11):65-67
因医疗行为引发的纠纷是当今多发的一种民事纠纷,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认为医疗机构没有对医疗行为充分地告知、说明的情形非常多。如何理解告知、说明义务以及未进行告知、说明如何承担责任,是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试通过对告知、说明本质的分析,阐述医疗行为本身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笔者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权作引玉之砖,以期有助于解决这个困扰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问题。一、告知、说明义务的基本理论医疗行为以为患者治疗疾病为目的,且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所以医疗机构应当以足够的勤勉和高度的注意为患者治疗疾病。而医疗行为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身体,每一种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日臻完善,卫生医疗立法工作已摆在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面前。然而由于医学自身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法律本身的严肃性、固定性,如何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医患双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使我们的医疗活动有法可依。则成为卫生医疗立法工作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试图通过承担民事责任的医疗纠纷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问题来谈一谈笔者的个人认识。所谓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上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通过行政的或法律的调解或裁决方可了结的医患纠葛。医疗纠纷必须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医疗纠纷的主体必须是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其家属。如果不是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或者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有偿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或者是非法行医人员,都不能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同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医疗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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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防范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艾尔肯  方博 《北方法学》2011,5(2):23-28
医疗纠纷是因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或提供的医疗服务没有达到其预期的要求而产生的医患矛盾。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医疗纠纷需要从医方、患方、社会和法律法规等多方面进行防范。其中医方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处于主导地位;患者应当了解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积极配合治疗;社会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有效地化解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在法律、法规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是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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