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目标,近年来,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影响恶劣。笔者通过对已发案件的案件类型、罪名认定和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分析,从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时间、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关系等多个方面总结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要素及特点。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的特殊性,应从该类案件专门办理机构建设、坚持"一站式询问"原则、强化证据初始收集、特殊案件个案参与等方面构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的新型侦诉关系。  相似文献   

2.
证明对象的重叠性、行政程序的先行性、程序运行的保障性决定了行政执法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由于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未予明确、转化的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模糊、审查判断程序缺失等问题,导致该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较大争议和困惑。有必要对行政机关作扩大解释,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双重属性的办案执法部门等纳入行政机关。证据种类并不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关键因素,影响其证据能力的关键因素是行政执法程序。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行政执法证据,不仅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还应包括勘验笔录、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需明确行政执法证据转化的司法审查标准和方式,以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类案件中被害人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性侵儿童案件中,儿童的心智发育水平不成熟及相关取证规则、采信规则的不完善,致使儿童被害人陈述的采信陷入困境。通过对五年来H市X区基层检察院受理该类案件的分析,构建以儿童陈述为核心证据的审查体系,完善被害儿童陈述的取证程序,以达到不放纵性侵儿童犯罪,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命案中的证据收集瑕疵表现为重嫌疑人有罪供述,轻物证、书证;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辩解;勘查现场不及时、不细致;非法取证等。证据固定瑕疵表现为靠重复讯问固定证据;不善于运用录音录像固定证据;物证检验不及时;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明。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瑕疵表现为轻信鉴定结论等科技证据;忽略物证证明的间接性;依赖口供又不会运用口供;不能正确对待嫌疑人的辩解;不能正确认识证据数量和证明力的关系;不善于排除证据矛盾。造成这些瑕疪的原因在于不能准确把握"命案必破"的内涵;办案思维方法不正确;不会把握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等。建议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人权意识;强化证据意识;正确运用有罪口供;建立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相似文献   

5.
自正法 《政法论坛》2023,(2):157-168
电子证据作为网络技术与智慧司法深度融合的产物,在司法个案裁判中具有不可或缺性,司法证明也由传统的“物证”时代走向了电子证据时代。通过对域内外电子证据审查的研究文献梳理可知,国内对于电子证据审查仍旧坚持以真实性为主的相互印证模式,域外对其审查则呈现出以可采性为主的正当程序模式。然而,由于电子证据本身的虚拟性、多重性、技术性、可灭失性、可复制性等属性,以真实性为主的相互印证模式在个案审查中障碍重重。那么,电子证据审查将何去何从?从法律规范与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分析可见,应采取以相关性兼真实性并重的审查模式,相关性是电子证据可采性的前提,而真实性则揭示电子证据的本质,两者共同描述着电子证据的形式与实质,既相互补充、又相互证成,相关性审查起到“过滤”效应;审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则以原始性、同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为“四性一体”的审查标准,衡平相关性与真实性之间的价值冲突,让更多的正当程序条款在电子证据审查中发挥“安全阀”之功效。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具备了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应当被视为证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程序和内容应当根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21条,以及六部门《规定》的相关内容来确定。但一份由矫正部门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否符合刑事证据的要求,是否能够进入刑事诉讼,并最终为人民法院所采信,还应当进行程序审查和实体审查。  相似文献   

7.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具有性侵犯罪隐秘性和被害人低龄化的双重特性,这导致该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面临着证据收集难、证明难度大的困境。U.S. v. Castillo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诉法院对《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14条的正当性和合宪性进行了分析与论证,明确了被告人品格证据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可采性。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办理此类案件,在被告人品格证据运用上,可以在满足“必要性”“关联性”“程序合法性”的情况下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并且将证据分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上述证据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以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文要谈的是言词证据的特点及其审查判断。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15,(6):75-83
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是审查判断证据能力的三个基本点,由于网络证据是在网络条件下存在的证据,对于网络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判断标准,应当通过证据法学理论的形式存在和发展;网络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应遵循拟制真实性规则、推定真实性规则、鉴定真实性规则;网络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判断则应主要关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证据是蕴涵了案件信息的物质载体。证据分为两类,即人证和物证。证据是证据形式和证据内容的统一。证据的形式是稳定的。可以作为识别标志:证据的内容是变化的。不宜作为识别的标志.故证据种类应以证据形式来划分。经过法庭审查采信的案件信息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绝大部分物证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提炼出证据中的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11.
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理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审查判断证据的语词及其内涵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证据学研究重心的转移。审查认定证据的基本范畴包括证据的审查与证据的认定;审查认定证据的主体与客体;审查认定证据的内容与方式。审查认定证据的标准包括采纳证据的标准和采信证据的标准。审查认定证据的规则包括证据的采纳规则和采信规则。不同种类的证据有不同的审查认定路径和方法。审查认定证据的原理包括认识论原理、价值论原理、方法论原理等。  相似文献   

12.
何家弘 《法学研究》2011,(3):138-156
司法人员审查认定证据应该分为两个阶段,即证据的采纳和证据的采信。司法人员审查认定证据的内容应该包括“四性”,即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充分性。采纳证据应该遵循带有一定刚性的规则;采信证据则应该依据带有一定弹性的标准。科学证据的采纳和采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3.
陈玺  宋志军 《证据科学》2009,17(5):597-607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其法律制度也达到了古代封建法制的最高水平。唐代总结其前代王朝刑事证据之经验并有所创新,直接影响着后世。唐代立法和司法实践体现了据证惟实、重视伦理权衡等证据原则,主要证据形式包括口供、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勘验笔录,相应的取证方法主要有取得口供和证言的刑讯、获取实物证据的现场勘验和搜查,司法官员运用经验和逻辑推理综合审查和运用证据。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刑事证据分类模式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雷建昌 《法律科学》2004,22(3):82-89
各国刑事诉讼或证据立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是司法人员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据的重要依据,也是健全和完备证据规则的重要参照。各国的证据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开放型证据形式、半封闭型证据形式和封闭型证据形式等三种模式,不同模式的证据形式在司法效率和探明案件真相方面存在差异,而不同证据分类模式下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侦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主要证据形式及其适用证据规则的异同,对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形式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法庭科学的勃兴,也推动了科学证据采信制度的研究。科学证据采信的难题长期挑战着传统的证明方式。考察美国科学证据采信制度发现:诸如弗赖伊案、多伯特案等判例展现了美国联邦法院对科学证据采信的认识转变。其制度嬗变背后启示人们:重视对科学证据"科学"的实质性把关、通过判例不断调整可采性标准、以证据规则弥合法官采信科学证据的知识鸿沟、强化对抗为法官采信科学证据提供依据。考察我国科学证据采信的现状发现,可采性标准尚不完备,法官对科学证据的采信存有难点而说理少,忽视"科学"的实质性审查,科学证据审查对抗性不足等问题。科学证据采信的完善必须从强化审查鉴定主体、检样提取程序、鉴定原理等环节多管齐下。  相似文献   

16.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其法律制度也达到了古代封建法制的最高水平。唐代总结其前代王朝刑事证据之经验并有所创新,直接影响着后世。唐代立法和司法实践体现了据证惟实、重视伦理权衡等证据原则,主要证据形式包括口供、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勘验笔录,相应的取证方法主要有取得口供和证言的刑讯、获取实物证据的现场勘验和搜查,司法官员运用经验和逻辑推理综合审查和运用证据。  相似文献   

17.
现代刑事证据审查体系是以"证据准入—证据评估相分离"为核心特征,由术语范畴、审查主体、审查标准与程序保障等多个维度构成的一个立体制度结构体系。多层次的立体制度结构体系有利于保障证据准入与证据评估的相对分离,从而确保刑事证据规则的有效实施。我国最新的刑事证据立法已经通过"材料—证据—定案根据"这三个基本范畴确立起证据准入的两道审查门槛。证据审查规范与相关审查范畴的对接彰显了在新形势下对刑事证据审查的进一步强化。我国证据审查制度还仅仅是一种相对扁平化的线性制度构建,审查范畴上的区分缺乏来自主体分离、程序设置和适用标准层面的支撑与保障。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我国刑事证据审查的制度体系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适。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其所指的是实物证据而非言词证据,应包括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这些证据材料欲成为定案证据,需经过关联性、客观性和可采性的审查,尤其是证据的鉴真审查。判断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应与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程序适用不同标准,审慎适用排除规则,对由此带来的侦查机关通过行政机关"借壳"取证的可能性也应有充分的警惕。  相似文献   

19.
张红哲 《中外法学》2023,(3):785-802
监察证据标准是监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所应当达到的标准,属于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证据标准的体系化建设既有利于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也有利于构建符合监察规律的真相发现机制。只有在理论层面厘清监察证据标准的分歧,才能在实践层面正确把握“三类案件”的处理和“四种形态”的运用。在横向层面,可依案件类型将监察证据标准分为违纪案件审查证据标准、职务违法案件调查证据标准与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证据标准;在纵向层面,可依案件处理流程分为初核证据标准、立案证据标准、采取特定审查调查措施的证据标准与结案证据标准。制定科学体系化监察证据标准,需要重点解决抽象标准与具体标准、统一标准与差异标准、强制标准与指引标准之间的关系问题,完成对监察证据标准“四梁八柱”的设置。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展开对某一具体证据标准的构设。  相似文献   

20.
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设计中,检察机关成为非法证据排除的重要主体,但是检察机关多重角色对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带来了一定影响,审查起诉阶段的排除程序规定显得较为单薄,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等的使用不够明确。。应从从完善非法证据发现和审查机制等方面对检察工作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效适用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