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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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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雷 《法治研究》2013,(12):32-39
追赃国际合作是国际刑事协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相对于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引渡、遣返等而开展的追逃国际合作而言的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方式。它的合作范围仅限于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转移出境的赃款赃物,包括犯罪所得、犯罪收益和犯罪工具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一切涉案物品、资产或资金等。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开展追赃国际合作主要有四种方式:(1)在开展引渡、遣返等追逃国际合作的同时,随附请求移交赃款赃物;(2)由赃款赃物所在国启动国内法追缴程序,尤其是犯罪所得追缴法予以没收并请求返还的追赃国际合作;(3)在赃款赃物的所在国,通过启动民事诉讼方式追回犯罪资产;(4)启动新刑诉法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追回犯罪资产。对我国追赃国际合作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完善等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我国的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找出一条既有效率,又富有成果的路径。  相似文献   

2.
建立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是构筑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程,而直接追回资产机制则是资产追回机制的核心制度。直接追回腐败资产机制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命令犯罪分子向遭受侵害国进行补偿或损害赔偿,一国法院或者主管机关作出没收决定时承认另一缔约国对所转移的腐败财产主张的合法所有权等三项具体制度构成。创立独立的法人手段,协调附带民事诉讼与追缴制度,以建立或完善我国与《公约》相适应的制度。  相似文献   

3.
吴高庆 《河北法学》2005,23(11):77-82
建立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是构筑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程,而直接追回资产机制则是资产追回机制的核心制度.直接追回腐败资产机制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命令犯罪分子向遭受侵害国进行补偿或损害赔偿,一国法院或者主管机关作出没收决定时承认另一缔约国对所转移的腐败财产主张的合法所有权等三项具体制度构成.创立独立的法人手段,协调附带民事诉讼与追缴制度,以建立或完善我国与<公约>相适应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腐败资产追回是侦查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有关人员的合法利益,对犯罪所得的相关财物进行的查找、控制、处理等活动.2013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编”中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一章.作为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该程序对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活动,及时追缴犯罪活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协调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之间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5.
国际反腐败法律机制中的资产追回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雷 《法学》2004,(8):62-71
本文从资产追回的含义与范围、资产追回的方式、没收事宜国际合作、资产的返还和处分原则及预防机制等五个方面对资产追回制度进行研究探讨 ,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提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的资产追回制度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6.
正腐败资产追回是侦查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有关人员的合法利益,对犯罪所得的相关财物进行的查找、控制、处理等活动。2013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编"中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一章。作为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该程序对严厉打击  相似文献   

7.
商浩文 《政法论丛》2023,(4):139-147
反腐败境外追赃法律机制应具备实效性和长效性,立足于解决境外追赃实践难题,着眼于长效法律机制的建立。但是,从境外追赃执法和司法实践来看,资产跨境转移监测法律的实效性不足,境外承认与执行违法所得没收裁判的实践效果不佳,跨境资产返还中资产分享激励作用不明显。腐败资产跨境转移资追踪难、识别难,我国国内法律制度和域外法治缺乏协调性以及资产流入国法律制度差异等是实践困境产生的重要因素。有必要强化资产跨境转移监测法律的适用力度,拓展境外承认与执行违法所得没收裁决的规范依据,建立健全境外追赃资产分享机制,以提升境外追赃法律机制的实践效果。  相似文献   

8.
《政法学刊》2016,(6):67-86
鉴于亚太地区成为贪腐人员转移赃款赃物的主要流向地,借助APEC的国际影响和缔约国之间的共识,不断密切APEC缔约国间的反腐败追赃合作,对中国依法追诉腐败犯罪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以往,囿于法律依据单薄、执法途径溃乏、司法合作低效和重追逃轻追赃思维定势等原因,反腐败境外追赃成效不甚理想。2014年11月,《北京反腐败宣言》出台,对缔约国之间境外追赃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追赃方式的整合有望破解这一难题,成为惩治腐败犯罪的利器。应当说,在对《宣言》的产生背景、涉及追赃举措的变化和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等内容进行梳理后,不难发现:《北京反腐败宣言》对反腐败境外追赃的法治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势必为反腐败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9.
刑事追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刑事法律中,赃是一个语义丰富的综合体,包括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三个有机组成部分。追赃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属于刑事附随性行为。当前由于追赃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部分执法司法机关对其重要性欠缺认识,随意性较大,侵害了合法财产权利人的权益,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我国应当按照刑事诉讼规律和原则科学、严格地规范追赃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建立与对人身的强制措施相应的对物的强制措施体系以及善意取得阻却制度、追赃不当的救济制度,规范发还程序,注意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从而使追赃活动进一步发挥应有的价值功能。  相似文献   

10.
相互承认与执行没收裁决主要内容是赃款流出国与赃款实际所在国依据双边协定、国际公约以及国内法律法规进行司法合作,通过判决或登记等方式承认资产流出国签发的没收令的法律效力,并对所涉资产予以没收。这是国家之间追回外流赃款的一种方式,属于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的范畴。与其他跨国追赃方式相比较,具有通约化、便利性、效率高、成本低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跨国追赃没收裁决承认与执行机制的功能是构建中国特色追赃机制的应有之义。受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以及司法理念的制约,具有中国特色的境外追赃没收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尚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全面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加之相关法律依据不够明晰,实践困境与障碍仍然存在。跨国追赃没收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法治化必然要求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保障机制,我国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更新或重构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王文祖 《河北法学》2004,22(5):139-142
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立法上规定太笼统 ,相关法律规定不统一 ,关于刑事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的法律规定不全面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易被忽视、民事证据规则不能完全适用、审判人员审判观念存有误区等问题 ,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存废成为讨论焦点。在立法上明确程序选择权、解决民事刑事法律在刑事损害赔偿方面的实体法规定、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 ,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得到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与民事权利保护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王福华  李琦 《中国法学》2002,(2):131-139
在我国的诉讼立法和实践中,处理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之间的适用关系时,采纳的是附带诉讼的原则,其基本的理念是公益优先。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注重私权保护的背景下,追诉犯罪与权利保护应被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刑优于民"的解纷格局因利益的变迁而受到冲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为此,有必要强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的独立地位。  相似文献   

13.
证据裁判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原则。受刑事诉讼法理论的影响,证据裁判原则也在民事诉讼中被人们所提及。但基于民事诉讼的特定语境——民事纠纷性质、实体法属性、纠纷当事人关系、民事诉讼规范体系的特定性,证据裁判规范的要求就具有了与刑事诉讼法不同的意义和价值。其例外情形、原因及发生机理也有所不同。基于民事案件事实揭示的机理和民事诉讼法强调"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要求,在民事诉讼中,证据裁判作为原则的意义和地位远不如刑事诉讼。对于如何认识证据裁判的规范地位和意义,无论是民事证据规范文本的规定,还是人们对例外情形的认识,都存在着一些误识。误识的主要原因是脱离了民事纠纷的特性,按照公法思维而非私法思维去认识证据裁判的意义。文章就此进行了澄清和辨析。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事实认定而言,更重要的是自由心证原则。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决定了行政诉讼中民事诉讼规范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在我国,民事诉讼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经历了适用——参照——适用的一个制度史变迁过程。2015年经修正后实施的《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了民事诉讼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其内容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检察监督程序”两部分。在“诉讼程序”中,立法以“等”作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从判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与原告法定代表人资格确定、二审裁判方式等相关的民事诉讼规范,也都在可以“适用”之列。毕竟,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立法目的各异,所以,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民事诉讼规范,应当确立不抵触立法目的和补充性两条规则。  相似文献   

15.
比较:刑事证据开示的基础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梁玉霞 《法律科学》2001,(3):91-101
刑事证据开示因其共同的价值基础而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普遍存在。各国不同的刑事诉讼体制决定了刑事证据开示方式和范围的差异 ,刑事证据开示所依托的程序在多数国家都存在且有所区别。我国现行的刑事证据开示与刑事诉讼体制、庭审方式不相适应 ,因而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16.
论专利无效诉讼中的“循环诉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专利无效诉讼领域长期存在"循环诉讼"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目前主要有民事诉讼途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途径和当事人诉讼途径等几种解决方案。在中国现实法治语境下,当事人诉讼途径与前两种解决途径相比,成本低、效益高,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解决专利无效诉讼中"循环诉讼"问题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7.
论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制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予以法律制裁,是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规定,最新司法解释亦未补充,司法实践中便无法操作,这成为我国证人出庭率偏低的重要原因。文章结合国外立法例,对目前学界提出的几种对拒不出庭证人的制裁措施逐一分析:排除证据使用,符合我国目前审判方式改革潮流及证人证言证据的特点;承担诉讼费用亦符合民事诉讼的本质;罚款是国内外普遍接受的方式;拘传与拘留在我国目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刑罚制裁则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宜采用。  相似文献   

18.
陈文曲 《政法论丛》2020,(2):127-138
纠纷的成因是交往失败,而诉讼是重新交往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将诉讼置于交往视野下,诉讼的沟通性便得以显现。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均渗透着立足言语、实现主体间沟通的理念。诉讼通过外在规范特性保证主体间的沟通顺利进行,没有建制化程序的外在保障,沟通难以成效。诉讼的内在规范性是对诉讼规范性内涵的丰富,是一种内在的交往预设程序。经过对规范价值的内在化,诉讼交往主体形成自我约束,对诉讼规则、交往预设自愿主动承受,促进共识的实现和纠纷的解决。可以说,现代诉讼克服了传统职权主义模式或者当事人主义模式的片面理性,追求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和规范世界相融通的全面理性,保障司法公正、令人信服司法,达到司法真正权威。因此,诉讼区别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大不同,在于诉讼的本质是全面理性的规范沟通。  相似文献   

19.
邵俊武 《河北法学》2007,25(10):119-126
如何对刑事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至今仍是困扰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尚未完全解决的难题.这个问题虽然通过刑事诉讼表现和反映出来,但却不仅仅是刑事诉讼范畴内的问题,也不仅仅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完全克服的.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在完善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赋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行政诉讼的权利,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运用司法审查的手段和途径解决,无疑是一个有益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赵泽君 《现代法学》2008,30(2):108-117
通过民事争点整理程序充实审前程序已成为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上的一个不约而同的选择。这不仅是民事诉讼历史演进的结果,而且有其深刻的法理基础和哲学基础。我国民事争点整理程序尚付阙如的现状,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民事诉讼纠纷解决功能的实现。应在建构我国民事争点整理程序时应从争点整理的主体、客体、范围、时间、地点以及方法和结果几个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兼顾我国法律体系,进行具体的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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