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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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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赟 《河北法学》2006,24(3):93-98
宪政之维的刑法可谓刑法"宪法化"了.刑法的目的不仅保障社会中善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保护犯罪人的权利.刑罚的执行不是给罪犯带来痛苦,而是要注重如何保障罪犯的权利.国家的刑事政策与自由、平等、法治等宪政理念紧密相连,其目的在于个人自由之保护,而不是警察国家模式所追求的刑事政策的惩罚性.刑法"宪法化"最重要的标志是刑法司法必须接受宪法的限制.美国式违宪审查模式与德国式宪法诉愿模式将宪法对刑法的限制加以建制化.  相似文献   

2.
和谐社会构建中之刑法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赟 《政治与法律》2006,33(4):8-14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考量刑法,其目的是人权保障。刑法不仅保障社会中善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保护犯罪人的权利。刑事协商程序可谓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在刑法司法中的具体运用,其为刑事被告平等参与刑法司法提供了程序保障。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刑罚执行不应是惩罚性的,而是预防性的。国家的刑事政策应将个人自由之保护置于其价值核心。刑法司法不仅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而审判,还须接受违宪审查或宪法诉愿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赵秉志  袁彬 《法学杂志》2012,33(10):35-4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依据。但宪法发展与刑法进步之间存在互动关系。1982年至今,我国现行《宪法》历经30年的发展,在理念、制度和规范等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步,指引、带动了刑法的进步。未来,我国应在宪法发展的指引下,提升刑法理念,促进刑法的宪法化、宪法的刑法化和刑法的法典化。  相似文献   

4.
论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1)它体现在刑事立法层面。刑事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凡是违背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定的具体刑事立法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宪法原则为刑事立法确立了边界。(2)它体现在刑事司法层面。刑事司法不能违背宪法原则所体现的价值。这种价值的贯穿主要取决于司法人员对宪法价值的内心崇奉,以及严格适用体现了宪法原则的普通刑事法律。宪法原则不宜成为刑事裁判的直接依据,刑事判决不能以违宪审查的方式被推翻。  相似文献   

5.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宪法的具体制度及其价值目标要通过包括刑法在内的具体法律制度去实现,具体法律制度要在具体内容及实质的精神内涵上与宪法保持高度一致,在宪法发展背景下,我国刑法理念不断更新,实现了在人权保障前提下的秩序维持,在公正理念下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法益,在谦抑观念下的适度犯罪化。但要真正实现宪法发展和刑法理念更新之间的良性互动,应在借鉴世界各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上,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宪法司法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秦颖慧 《河北法学》2002,20(5):141-144
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产物,宪法司法化问题可以分解为两个命题即宪法的司法适用性和违宪审查权。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具有最高的效力。要使宪法成为真正的“法”,就必须发挥宪法的效力,将宪法引入诉讼,并建立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完全可以容纳宪法的司法化。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据此,可尝试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法院有审查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可以直接宣布违宪或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如涉及法律与宪法冲突时,则可提交人大常委会请求解释。这样既与我国的宪法规定不抵触,也实际上将除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另外,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找不到其他法律作根据时,可选择地直接适用宪法规范作为裁判依据。  相似文献   

7.
违宪审查与法院的角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违宪审查的界定 关于违宪审查,学术界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称,违宪审查制度(Reviewofconstitutionality)就是对法律、法令、行政法规、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做出裁决的制度。不少学者是通过将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进行比较而界定其内涵的。有的学者认为,违宪审查是司法审查的另一种说法,它是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①有的学者进一步指出,它可以理解为司法制约立法与行政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维护宪法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8.
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亦称违宪审查,它是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这种制度的理论依据是: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至高无上的,是立法和执法的基础和根据,法律和法令从形式到内容,部不得同宪法条文及其基本原则相抵触;司法机关主要是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被认为是保障宪法的机关,因而一旦产生法律和法令是否合宪的问题,它们就可以宣告该项法律和法令违宪而无效。这种制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实行于美国,战后为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  相似文献   

9.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在我国宪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两种悖论:第一种,一方面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确存在,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一例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第二种,一方面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恰恰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却无相应的司法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违宪审查制度一直是宪法学界较为关注和争论的议题。为了监督和保证宪法的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这已成为我国理论和实践的共识。但宪法基本制度至今未能建立起来。本文仅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一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碍,并提出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0.
再探宪法诉讼的建构之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诉讼是指法院直接适用宪法解决违宪纠纷的诉讼活动。在实质上,宪法诉讼就是违宪审查的司法化,因而宪法诉讼与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适用是一回事,只是认识角度不同。宪法控诉比宪法诉讼的范围要小,而司法审查的范围更广,包括宪法诉讼和行政诉讼两个方面。宪法诉讼是宪法监督最有效的模式,其范围不限于公民基本权利方面,还包括法律文件违宪纠纷、国家机关行为违宪纠纷、选举纠纷等等。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分三步走:由行政审判庭审理少数“准宪法诉讼”案;设立宪法审判庭审理部分宪法诉讼案;设立宪法法院审理全部宪法诉讼案。  相似文献   

11.
宪法至上、基本人权的保障、现代法治国这些观念被普遍认同与接受,是法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重要基础。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法国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着缺陷,表现为宪法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个人不能直接向宪法委员会提出违宪审查的请求,宪法委员会仅对法律实施事先审查等等。宪法在司法诉讼中的适用,打破了宪法委员会对违宪审查的垄断权,同时也引起了新的法律问题。通过改革来完善现有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法国学者的重要研究议题。其中,先行裁决制度由于它的各种优点,对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将起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主要法律障碍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王克稳 《现代法学》2000,22(2):72-74
为了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违宪审查的机构未能建立起来,宪法规范缺少可适用性,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的解释相分离以及宪法监督欠缺相应的启动机制。因而,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3.
来稿摘编     
建议在全国人大设宪法委员会以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蔡荣桥认为:为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及其秩序,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建立各自的违宪审查制度。世界上有四种类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司法审查制、宪法法院审查制、宪法委员会审查制、代表机关审查制。我国确立  相似文献   

14.
试论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并不乐观,甚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宪法并未真正进入司法领域。本文结合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以及宪法诉讼存在的种种不足,指出目前在我国进行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空间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宪法司法适用不等同于违宪审查或宪法诉讼 ,它所涉及的是普通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案件时能否附带进行违宪审查或直接援引宪法条款来裁决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并不意味着我国宪法没有司法适用的空间。事实上 ,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适用宪法 :对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抽象行为的附带性违宪审查、宪法的民事适用和刑事适用。  相似文献   

16.
童之伟  姜光文 《法学评论》2005,23(4):110-117
日本的违宪审查制是战后从美国引进的,属于由普通法院实施的附随性违宪审查类型。日本实行违宪审查制已经五十多年了,其间日本最高法院在审理普通案件上诉审的过程中做出了不少宪法裁判及宪法解释。日本最高法院在运用违宪审查权时,针对审查事项的范围、审查原则、解释方法等问题形成了一些有本国特点的活动准则。在我国,宪政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充分实施宪法,而宪法实施的核心是要形成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要在违宪审查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给予务实的、有弹性的理解,使之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我国,与建设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几乎同样重要的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普适性违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翟国强 《中外法学》2007,(3):379-384
<正> 引言民主政治要求公权力机关最终需对人民负责,而在司法违宪审查制度下,非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法官却可以审查民意机关的立法,如此构成了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的一个悖论。由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是美国宪法保障制度的一大特色,但美国宪法文本中并没有司法审查的明确规定,因此司法审查在宪法秩序中究竟如何定位,一直是美国宪法学界所争论不休的议题。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拉里·D·克莱默(Larry D.Kramer)教授的新作《人民自己:民粹立宪主义与司法审查》一书就是从人民与司法关系的角度论述司法审查宪法地  相似文献   

18.
违宪审查的通行定义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广义)立法或者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裁决.而我国违宪审查工作在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急需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我国复合型违宪审查模式的建构:从基本的违宪审查内涵入手,在分析了目前的现状之后针对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并且论述了构建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之下设立宪法审查庭的复合型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9.
违宪审查对保证宪法的实施,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立法法》对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有所发展和完善,但中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制度缺乏独立的专门机构,缺少相应的违宪审查诉讼程序。因此笔者主张建立相对独立的违宪审查机构,在立法上扩大违宪审查的范围,建立违宪审查诉讼机制和审查程序,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20.
法律的合宪性解释是指法律有两种甚或多种解释可能时,择取其中与宪法不相抵触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是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更是一项法律解释要求。此种解释方法对于维护国家法秩序的统一与稳定不可或缺,其正当性源于权力分立原则下的司法自制理念。合完性解释有其运用上的限制,对于字义本身违宪之法律适用合宪性解释是对此种解释方法的滥用与误用。在美国、德国等实行宪法审查的国家,合宪性解释方法在其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具有实效性的宪法审查制度在我国尚未真正建立,合宪性解释方法在我国的司法裁判中有无适用空间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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