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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呼声日益加强,诉讼中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的案件不断增加。由于以往鉴定人出庭的比例很低,并且大多数鉴定人在出庭经验略显不足。以2009年被山东省高院指定为鉴定人出庭工作试点单位的济南市法院为考察对象,就鉴定人出庭应注意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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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后的审判方式对鉴定人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鉴定人应委托要求的事项做出科学的鉴定;另一方面,鉴定人必要时必须出庭作证。目前,因为各种原因,鉴定人实际出庭的情况在案件审理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为切实保证审判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民主诉讼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鉴定人作为专职鉴定人,应对出庭作证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有一个正确认识和理解。1鉴定人出庭是鉴定人应尽的义务鉴定人出庭是鉴定人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参加案件审理的一项诉讼活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将鉴定人出庭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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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相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经过庭审质证和认证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和裁判的根据,直接影响法官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目前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率低已是个不争的事实。应从明确鉴定人的强制出庭义务,规定鉴定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明确规定鉴定人可以不出庭的法定情形,以及加强鉴定人出庭的人身权利保障和规范鉴定人出庭费用收取制度等方式,构建鉴定人不出庭质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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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出庭在两大法系的国家都很常见,而我国却很少见,本文论述了鉴定人出庭质证的必要性,分析了影响我国鉴定人出庭的主要原因,提出构建我国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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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民事诉讼法》对涉及司法鉴定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对鉴定人地位由法官事实认定的辅助人转向当事人一方的专家证人。为了配合这一角色的转变,《民事诉讼法》从证据失权和返还费用方面对鉴定人的出庭义务进行了规范。应当进一步完善鉴定人出庭的保障机制和鉴定人出庭时的庭审程序细则,使得鉴定人出庭真正能起到提高庭审质量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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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作出了专门规定,出庭接受质询已成为鉴定人的法定义务。笔者就鉴定人出庭浅谈一点看法。1如何面对出庭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以积极的心态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将成为一种常态。鉴定人一定要在思想上树立"出庭作证意识,对于很少或者从未参加过出庭的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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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法学界对司法鉴定人出庭及司法鉴定人出庭率的情况讨论和批判的较多,但缺乏从司法实践角度的客观评价。本文拟通过对现行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的辨析、鉴定人出庭经济成本的计算,以及鉴定人出庭的实际效果三个层面对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方面长期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进行简要辩析,以期促进该领域的研究更加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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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邦达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6,(6)
为强化鉴定意见质证,刑诉法规定了鉴定人出庭的情形,加大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明确拒不出庭的后果,并通过专家辅助人出庭以加强鉴定意见质证。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实施的效果值得研究。鉴定人出庭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有必要出庭”情形的模糊表述造成实践做法不一。鉴定人出庭时控辩质证水平有所提高,但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无法对话影响质证效果。鉴定人出庭的成本较大,出庭费用无保障,影响其积极性。应克服专家证人制度移植的张力,重视鉴定人出庭的实质效果,完善鉴定人出庭保障机制以保护当事人的对质权,以庭审中心变革为契机推动鉴定制度完善,降低鉴定人出庭负担,提高其出庭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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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1月1日起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出庭质证是每一位鉴定人必须面对的事情,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析鉴定人出庭质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鉴定人出庭质证存在的问题(1)心理准备不足。虽然鉴定人出庭质证是鉴定人的一项工作和义务,但实际工作中出庭质证的案件还是少数。在鉴定中没有意识到要出庭质证,故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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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鉴定人出庭制度如何走出实践困境——以民事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近两年的实践看,鉴定人出庭率并未因该制度写入新的《民事诉讼法》而有所提升。选取近两年全国法院千件涉鉴定人出庭案件为分析样,从程序的启动主体、申请方式、申请期限、出庭费用负担、法院和鉴定机构(鉴定人)对出庭申请的裁量态度以及地域经济等要素出发,查找实践中制约鉴定人出庭制度运行的影响因素。在理顺鉴定人出庭制度运行逻辑的基础上,以程序价值定位、证据理念归位、运行规则就位、配套措施同位为框架,对鉴定人出庭程序规则进行设计与完善,以期促进鉴定人出庭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取得立法的预期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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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是法院审查、认定鉴定结论以及克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自身中立性不足和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的必然要求。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程序要体现交叉询问原则,同时,要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制度以构建均衡合理的质证主体结构。质证的内容应该围绕鉴定专家资格.鉴定结论的相关性、科学性、事实材料充分性、证明过程符合逻辑性等来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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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法治意识的逐渐深入,社会公众对于鉴定意见的认知亦趋于理性,申请鉴定人出庭的频次大幅提升。与此同时,由于鉴定意见具有较高的证据价值,往往能左右司法裁判,因此,其在出庭过程中也将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诉讼各方的质疑与挑战,对鉴定人的出庭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为更好地维护原本客观的鉴定意见能够最终被法官所采信,应尽快开展鉴定人出庭能力专项培训,以模拟法庭、"以老带新"的形式培养鉴定人的法庭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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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于2012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其中对鉴定结论作了科学定位,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及拒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作出了有别于普通证人的明确规定。这是由鉴定证据的特殊性和鉴定人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这对司法鉴定机构及从业人员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谋求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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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人应定位成类似于专家证人的法官辅助人。其资质的认定应以鉴定权主义为原则,鉴定人主义为例外。当事人和法院均对鉴定人有选任权,但法院对当事人所选定的不合资质的鉴定人有否决权。其权利义务除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外,宜吸纳英美法系某些关于专家证人的义务规定。其鉴定意见须经法庭质证,由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可采性做出判断。其责任追究应采用过错原则,错鉴责任的过错须是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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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事故鉴定体制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和司法鉴定制度均存在诸多弊端,两种制度并行的状况更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此,应取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司法鉴定体制基础上进行改革,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医学专家库,设立“首席”鉴定人,完善鉴定人员准人机制,改革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及专家辅助人制度,以此达到构建统一的新型医疗鉴定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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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不仅限制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权利,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而且在实践中也不具有可行性。此外,对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从法院与鉴定人的关系,鉴定人强制出庭作证来看,还是从司法拘留的适用性质来看,都不应当强制鉴定人出庭。上述是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司法鉴定的两个重要问题,应当借此次修改的机会,完善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鉴定制度,促进法律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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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是法院审查、认定鉴定结论以及克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自身中立性不足和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的必然要求。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程序要体现交叉询问原则,同时,要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制度以构建均衡合理的质证主体结构。质证的内容应该围绕鉴定专家资格,鉴定结论的相关性、科学性、事实材料充分性、证明过程符合逻辑性等来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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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应经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一刚性规定促使鉴定人必须履行出庭作证义务,从而提高了鉴定意见证据效力对质证程序的依赖程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就格外重要.鉴定人屏蔽作证方式为这一问题的探寻提供了微观视角,我国已经存在证人屏蔽作证的司法实践,但是对于鉴定人屏蔽作证的正当性还存在争议,而这些争议实质上是鉴定人屏蔽作证与传统诉讼法原理的冲突与解决,具体反映在鉴定人屏蔽作证应当遵循的原则、程序设置、配套措施等方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