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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科技创新具有正外部性。各国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普遍实施投资抵免、加速折旧、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减免企业(公司)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立法。本文对利用税收优惠促进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及国外的相关税收立法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的不足,并就我国如何发挥税收杠杆促进科技创新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证券税收不仅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同时也是国家调节证券市场的经济杠杆和重要手段。合理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对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今世界证券税收体制正从财政收入中心向宏观调控中心转变,从行为税中心向所得税中心转变,并呈现出宽税基、轻税负的发展趋势,而我国现行证券税制则存在着税收结构不合理、课税规则不合理、证券交易收益课税不合理及宏观调控乏力等问题,难以适应网络经济的需要,应予以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3.
跨国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特殊的结构设计需要各方面的制度支持,其中税收问题是一个尤为突出的方面。税收待遇直接决定着跨国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和可行性。本文试对跨国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所涉及的特有税收问题进行探讨,在比较研究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立法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切实增强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的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着资金、人才、财税、金融政策以及科技基础的瓶颈,因此就有必要在增加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完善我国的科技投融资制度,改善税收、金融优惠政策,提高科技人才素质等方面下功夫,同时要落实国家分类指导制度,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区分管理,防止"一刀切"。  相似文献   

5.
上市公司重整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整是预防企业破产最为积极、有效的法律制度,也是我国新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制度.上市公司的重整是新破产法实施中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本文分析了重整的制度优势,并重点探讨上市公司重整中的债转股、股权与资产重组、股东权益的保护与限制、信息披露及税收优惠等问题,旨在研究如何完善与重整制度相关的立法,解决现行法律间的协调问题,全面构建我国新的重整法律制度,以保障上市公司重整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6.
以往学界关于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内在地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收理念、税法原则、立税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范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研究视角,对税收筹划行为进行系统考察,站在一定的法理高度,以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对特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恰当的分析,得出更加理性的结论,从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并为创新税收筹划规制制度提供新的理论支点。  相似文献   

7.
滕祥志 《北方法学》2017,11(6):52-63
现行《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中行政机关扩权条款增多,而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阙如,相互之间并未形成合理的制度均衡。从税法行政解释权的实际行使出发,讨论开放税收司法问题,需要厘清以下问题脉络,一是税收立法的不完备性,导致税法行政解释扩张和税法不确定性;二是随着交易结构愈益复杂,实践呼唤税务机关提供税法确定性服务,税法确定性服务的法理基础是税法解释权共享原理;三是根据税法解释权共享原理,税法解释权不能由行政机关独享,规制税法行政解释权的逻辑归宿和制度选项是激活税收司法,以落实税收法定。  相似文献   

8.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而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税收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在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目前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法律制度(一)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1、对设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  相似文献   

9.
北京市现行科技立法体系与其在全国科技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并不适应,存在协调性、统一性不足,引领性法规缺位,科技创新规则的制度化程度较低,操作性不强,立法理念落后,对科技伦理和生态问题鲜有关注,具体的制度设计欠缺科学性等诸多问题。由此,明确北京市科技立法的基本任务,更新北京市科技立法理念,出台统领性的科技创新法规,完善具体科技法律制度,使得地方科技立法更好地为地方科技发展服务,都将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当前,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在加紧完善.在现行的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完善中,技术互补占据主导立法理念和台湾地区方面出于对技术转移的防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致使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在保障两岸科技合作的长效性和共赢性方面的效力不足.对此,应遵循共同创新原则和最大效用原则对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马治国  占妮 《知识产权》2024,(2):107-126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中医药的核心内容,兼具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五重资源价值。目前中医药传统知识面临国外不当占有、盗用,国内传承、保护不力的双重困局,现行法律制度无法实现全面、系统保护,建立专门保护制度已成为必然选择。专门保护制度需要解决四个核心问题:对外防御侵占和不当占有,对内保护持有人权利并规范知识的获取与利用,化解持有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处理与现行法律制度的衔接。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的四个机制,即阻却外国不当专利申请的防御机制、持有人权利保护机制、持有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机制、与现行法律制度的衔接机制,以更好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12.
完善科技创新法律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当前我国的科技创新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与科技创新活动有关的法律规范,但仍然存在重政策、轻法律等问题;科技创新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科技创新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动态过程,为其提供保障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创新、完善。  相似文献   

13.
税收司法是税收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存在发生率低、撤诉率高的状况,通过分析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指出这种状况既有必然性,又反映了当前税收立法、司法的不足,建议通过扩大税务司法审查的范围、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衔接模式等措施完善现行税务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税收立法权限横向划分不明确,税收授权立法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具体对策:依法明确划分税收立法权限;国家税收立法权应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授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R&D税收优惠采用以直接优惠为主的政策,这种政策已不能满足我国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这一发展目标的需要.通过借鉴发达国家激励加大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分析论述我国现行R&D税收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关于构建“应援尽援”法律援助体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实行的是最低保障和特例援助的体制,即生活在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公民、并且其法律服务事项必须在法律法规限定的援助范围之内才能获得法律援助。该体制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法律援助的门槛太高,使一些确需法律服务的困难公民不能得  相似文献   

17.
刑事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其实质就是在刑事领域里扶贫助弱,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未成年人比起成年人更需要刑事法律援助。因此,研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基础,剖析法律给予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理论根据,最终真正实现刑事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的特殊照顾和关怀,既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8.
行政公诉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公诉论者所提出的问题的确存在 ,但制度创新有赖于周密的理论论证 ,决非简单地回应现实所提出的挑战。行政公诉制度的构建不仅牵涉现行行政诉讼体制及观念的变革 ,而且还关系到国家权力的重新配置 ,宜持审慎态度。从以下分析来看 ,在我国现阶段不宜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第一 ,行政公诉有悖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公诉制度存在的前提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公诉权的特质在于维护目的的公益性和诉讼地位的优越性。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终极目的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该目的得以实现 ,《行政诉讼法》第 7…  相似文献   

19.
《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学界和实务届人士纷纷建议献策。本文试以税收滞纳金为视角,分析其法律性质,剖析现行税收滞纳金制度在加收率及计算时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完善措施,以期此次立法修订能在其法律性质框架内构建具体制度,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法律科学》2015,33(1)
我国的财政分权制度、地方政府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地方官员的晋升机制,使我国地方政府表现出强烈的利己特征,税收政策和征税行为被地方政府作为策略性工具用于GDP和税收收入的争夺中.地方政府间的税收不当竞争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扭曲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背离了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法定原则,导致非法治赋税模式的生成,并对市场个体的偷漏税行为形成激励.在法治背景下,构建税收协调、税收信息交换等软法治理机制,建立财政民主制度以保障辖区居民“用手投票”权的实现,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保障纳税人“用脚投票”退出机制的运行,通过宪法制度确定财权事权划分,改造现行诉讼制度以实现税收竞争纠纷的公正处理,是治理地方政府税收不当竞争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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