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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陈某,男,64岁。1989年元月17日凌晨2时许,在守渔棚内被人用扁担等物殴打后,4时左右发现该人已例在床上,呼吸十分困难,6时许医生赶来,陈已经死亡。当日下午5时尸检。死者头、颈、胸、双上肢以及阴囊部均高度肿胀,按压似“海绵”状,并有明显“握雪感”。在肿胀部位切开皮肤至皮下,按压周围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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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的行为应定徇私舞弊罪贺俭被告人杨××,男,35岁、原为浚县××乡派出所民警。1992年1月6日7时许,浚县××乡××村民王甲因向邻居王乙家门前路上放水,双方发生口角和厮打。在厮打中,王甲之父的上衣被撕烂,面部受伤五处,王乙受伤12处,王甲头前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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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被告人王甲与被害人王乙系堂兄弟 ,且两家是邻居。 1 998年 8月 1 7日下午 ,王甲见家中跑来一只小母鸡 ,便将之打死。次日 8时左右 ,王乙之妻路过门口时见王甲在杀小鸡 ,并看见地上的鸡毛很像自家昨日丢的小鸡的鸡毛 ,即回家告诉了王乙。随后王乙手持斧头到王甲家中 ,质问王甲杀的小鸡是谁家的 ,从而引起双方发生争执 ,王甲乘王乙不备 ,从家中堂屋大柜子上面拿起一把铁锤朝被害人头部猛砸一锤 ,致其当即倒地 ,接着又朝其头部连砸两锤。后王乙被在场村民送往医院 ,因伤势严重而死亡。经法医鉴定 :王乙系因钝器打击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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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1日晚18时许,蒋某等7人及王甲共同到北京市清河农场宏富饭店吃饭。吃饭时,蒋某等5人同王甲共同饮用了“北大荒”酒(38度,三两瓶装)。期间,李某先行离开宏富饭店。当晚8时30分许,由崔某租车,崔某、王某、吕某及王甲共同搭乘该车离开宏富饭店。途中,王甲自行下车。2006年2月22日6时许,路人在清河农场路边发现王甲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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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死者吴××,男,29岁,农民,1986年1月1,日白天参加劳动,晚饭后与妻同睡一床,次日凌晨五时许发现吴已死亡,并迅速埋葬。因怀疑被其妻所害,于86年3月8日开棺检验。据调查,死者从83年起即出现心悸、心前区不适感,特别是在劳动中尤为明显,至此后很少参加劳动。尸检见:死者全身消瘦,各脏器未见损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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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
1.1简要案情 何某,男,23岁,某年6月7日凌晨2:30许,饮酒后因停车纠纷被人殴打倒地,“120”急救到场后,确认当场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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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死者,男,65岁,农民.某日下午3时许,在纠纷中被推倒后枕部着地,当时脸苍白,手发抖,约十多分钟后自己从地上爬起.3小时后,死者第二次找对方吵打,双手拿着一砖块自砸前额几次,后被人劝拉回家.次日下午出现昏迷,病情渐加重于第4日凌晨死亡(在家中未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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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张某交通肇事案
[基本案情]2010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十)15时5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醉酒后独自驾驶一辆长安奔奔轿车(车牌号冀TDN769),在冀州市时庄村沿村内街面由东向西行驶(车速40km/h左右),行至村子中间位置时,与在街面北边聊天的张甲(男,55岁)、藏某(女,57岁,系张甲的妻子)、张乙(男,72岁),王甲(男,73岁)、王乙(男,80岁)等5人相撞,致其受伤住院,藏某经医治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冀州市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对此无异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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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死者,男,25岁,工人。某日晚10时许,在操纵塑料压缩机时,所穿的上身西服前下部分落入25×20cm~2的进料口内,继而被转速为800转/分的螺旋状机芯所绞缠住,俯位固定于塑料压缩机上,被他人发现时已死亡。尸体勘验于死亡后13小时进行。死者呈跪位前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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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简介2 0 0 3年 1月 2 9日 2 2时某建筑工地民工宿舍 ,王某 ,男 ,2 3岁 ,偷窃同宿舍工友的钱物时被当场抓住 ,其同室工友为惩罚王某于当晚 2 3时将王某的双手、双脚分别捆绑 ,然后腹部缠绕两圈绳索呈俯卧位水平悬吊于屋内横梁上 ,开始王某呼叫救命 ,后来声音渐渐低沉 ,工友以为其喊累了 ,不予理睬。次日凌晨 3时许 ,有人起床上厕所 ,经过王某时拍了一下 ,发现其无反应 ,赶紧叫人一起把王某放下 ,发现王某已死亡。2 尸体检验死者双眼睑结合膜可见散在点状出血 ,鼻腔有少量血液流出 ,口唇及指甲呈青紫色 ,肛周附有多量黄色大便。死者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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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与问题 1、王甲、王乙兄弟俩为其父各投资250O元开店达成协议。王乙的投资额由王甲原小店的投资中冲抵2500元,以冲抵王甲债务,但未记入协议中。后来,王乙以协议为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王甲及父母均向法官反映了事实真相,但王甲不知如何申请举证,导致王甲承担证据失权的后果。 2、2000年8月,张某与梁某将合伙做羊绒生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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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1弹击中两人致颅脑贯通伤死亡的报道罕见。笔者曾遇到一例,其两者的损伤有一定的差异,且又偶见颅脑被击伤未马上失去活动能力,分析本例的成伤因素及死亡原因,对认定枪创、排除多弹形成及判断案件性质等很重要,报告如下:邹某(死者1),男,29岁;李某(死者2),男,19岁,其两人正在山坡上狩猎时,被人用“五六”式7.62mm半自动步枪1弹击中,邹某当即死亡,李某送医院途中死亡。尸检:两死者衣着完好,邹某外衣左肩及左上兜处分别附有1.5cm×0.5cm、0.5cm×0.3cm崩裂的脑组织。李某衣领及外裤前面附血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