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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委托、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是相互联系的三个不同的概念.委托,是一方提出的要求他方办理事务的意思表示.委托代理是建立在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由代理人进行的代理.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活动表现的是代理人的意志,而代理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它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授权,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者确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活动.它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也不是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立法将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其区别在于:法定代理的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的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的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在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指的是直接代理,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而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相似文献   

3.
《法学》1991,(5)
笔者在为外向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中,常常被外贸代理制与代理法律制度的冲突引发的矛盾所困扰,对此略陈一孔之见,以期引起经贸界同仁和法律界同仁的关注。一、外贸代理制与代理法律制度的冲突我国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见于《民法通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的代理,其主要法律特征是:(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为民事行为;(3)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说,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签订了合同,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均归属于被代理人,应由被代理人对该合同直接负责,代理人对该合同不承担责任。根据代理的理论,在代理关系中必然涉及两个合同、三种关系。两个合同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  相似文献   

4.
代订经济合同,就是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和要求,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经济合同,由被代理人承受该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代订经济合同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相互之间存在着三方面的法律关系,因而常常出现  相似文献   

5.
名词解释     
《中国卫生法制》1994,2(2):25-25
代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实施意思表示,或者自第三人受领意思表示,其权利义务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被代理人由于特定原因不能承担他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由代理人依法代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代理人:依法律规定或者依法律行为而为他人代实施或者代受领意思表示的人。依法律行为而被授予代理权的,称委托代理人;依法律规定而为代理人的,称法定代理人;由法院指定的,称指定代理人。  相似文献   

6.
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何种身份出现,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1)代理人明确指出被代理人的姓名,并以被代理人为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这种情况在民事代理中最为常见;(2)代理人仅表明是代理他人为民事活动,明确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但并不说明代理何人;(3)不表明自己是代理人,只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对第一种情况,是不会发生争议的。  相似文献   

7.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这是大陆法系公认的代理的概念,又叫作显名代理或直接代理。代理人虽享有代理权,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着想,但不表明自己是代理人,而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行为的效果依法应移转于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称为隐名代理或间接代理。关于隐名代理是否属于民法上的代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观点不同。在英美法系中显名代理  相似文献   

8.
一、委托贷款行为的法律性质由于委托贷款是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利益与第三人订立借款合同,因此与委托代理极为相似。因而有人认为,委托贷款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行为。但我们认为,二者在本质上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其一,委托贷款中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资格要求不同。依据传统民法理论,委托代理的制度价值在于使被代理人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能力,通过代理人的活动,实现与他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目的,取得权利或承担义务,从而不必事必躬亲。因此,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是否具有从事…  相似文献   

9.
入世与我国外贸代理制的进一步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外贸代理制的规定及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原则性规定及其适用于外贸代理时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只是对直接代理做出了规定。该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直接代理中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将这一规定适用于我国对外贸易的业务中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有的国内客户不愿把自己的名称披露出来;有时虽属一笔交易,但客户很多,…  相似文献   

10.
一、房产委托公证的概念和种类 房产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委托人的房产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上海发生了数起律师因执行职务而涉讼成为被告的案件,对此,法学界、舆论界众说纷纭。那么,律师在执行代理职务时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一、接受委托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和代理律师的法律地位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委托代理的产生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把委托人与代理人联系起来的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一经订立,委托代理关系即告成立,代理人就可据此代为进行民事活动。在律师委托代理职务活动中,律师事务所究竟应处于怎样的法律地位,值得探讨。律师事务所是  相似文献   

12.
本文试就为保证行为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略抒浅见。 一、关于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是由合同债权人和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保证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合同债权人担保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由此可见,保证人必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否可以同时充任合同一方的保证人呢?一般来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合同债务人(即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合同债权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代理人不承担其代签合同的法律后果,不是其代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依法也不享有其代签合同的主体资格,完全属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但只要合同代理人具备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就可以成为被代理人或者合同另一方的保证人。  相似文献   

13.
杜颖 《中外法学》2007,(6):757-766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相似文献   

14.
第五讲 代理     
一、什么是代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个定义是认定代理、划分代理与非代理界限的基本依据。例如:甲委托乙代为出卖一台电视机,乙在甲的授权范围内,以甲的名义同丙达成了买卖电视机的协议。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代理活动必然涉及到第三人。如例子中的甲、乙、丙。甲为被代理人(委托人),乙为代理人(受托人),丙为第三人。  相似文献   

15.
隐名代理为大陆法与英美法普遍承认.借鉴比较法上的经验,我国隐名代理应当包括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行为以及代理人既未以自己名义也未以被代理人名义行为两种情形.在前一情形下,相对人知道代理关系方可成立代理;在后一情形下,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关系都可以成立代理.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行为构成隐名代理的情形应当严格限制在几种特定环境...  相似文献   

16.
尹飞 《法律科学》2011,(3):107-114
隐名代理为大陆法与英美法普遍承认。借鉴比较法上的经验,我国隐名代理应当包括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行为以及代理人既未以自己名义也未以被代理人名义行为两种情形。在前一情形下,相对人知道代理关系方可成立代理;在后一情形下,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关系都可以成立代理。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行为构成隐名代理的情形应当严格限制在几种特定环境之下。在当事人明示排除或者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能适用隐名代理的规定。隐名代理的后果应当是代理行为的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相似文献   

17.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比较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董碧仙 《中外法学》1997,(4):127-128
<正> 在民法中,代理是与自理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他人代为办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方式。根据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还是以代理人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本文就这两种代理形式的有关问题进行比较探析,以全面理解和掌握我国代理制度的内涵。  相似文献   

18.
中国外贸代理制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立虎 《法学家》2001,(5):41-44
近十几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实行代理制,我们一般称之为外贸代理制。它是指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进出口业务,并收取约定代理费的法律行为。根据代理人凭借的名义,外贸代理主要可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形式的外贸代理,是指外贸经营者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被代理人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代理从事外贸业...  相似文献   

19.
论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名代理,指享有代理权的代理人,以代理人身份或仅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发生表意行为,而该行为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制度。一般而言,隐名代理是与显名代理相对应,其属于英美法系代理制度的主要分类。在大陆法系的代理制度中,如德国、日本等民法典均强调代理必...  相似文献   

20.
中国内地与香港代理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代理的概念与法律渊源比较 概念不一定能精确地反映事物的性质与全貌,但是各种科学包括法律科学以及立法本身,都离不开概念。明确代理的概念,可以使人对代理法有总体上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个概念性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学者有称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即产生了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基于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直接归被代理人承受。”有的学者从代理法律制度角度阐述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从上述代理的概念可以看出代理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代理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民法通则第四章章名是“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二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三是代理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四是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效果直接归被代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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