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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非监禁刑制度提出了禁止令这项创新制度,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各地法院纷纷发出了“禁止令”,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禁止令作为一种新制度,对未成年犯的适用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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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和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特定对象刑罚的执行实现社区矫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于2012年1月制定并颁布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如何来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相关立法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因此,探讨和研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的具体措施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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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05年《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再到2009年《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经历了从产生到全国普及的试行阶段。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是涉及主管机关、工作人员、矫正程序等一系列规范构成,仅用一个条文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是远远不够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需要全面而详细的规定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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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在拟适用社区矫正前,需要调查其对居住社区的影响,即对其进行社会涮查评估。目前该制度运行还处在摸索阶段,尚不完善,本文将从该项制度在我区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出发,探讨如何规范和完善该项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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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适用社区矫正的数量不断增加。以上海市嘉定区为例,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人数保持在320人左右,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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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近年来热议的一个问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出了全面的规范,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进行了规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构建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实践表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有待完善,需要综合平衡各方介入因素的优缺点。只有充分考量人道主义与刑罚功能、交叉感染与暴露在危险因子中的问题、标签效应的正作用与副作用、个性化处遇与公正性、有效性与经济性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才能解决社区矫正设置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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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正式在立法层面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扩大对未成年人的缓刑适用,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这些修订使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进一步走向完善。然而,纵观该修正案,还有一些主要层面的问题并未彻底渗入,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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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规范性的法律指引。《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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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近年来,针对假释制度存在的问题,刑事立法对假释的相关规定作了一定的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在法理上更加准确和科学地界定了假释的适用标准,有助于更好地适用假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12年3月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均对假释适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假释制度的不断完善,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假释制度的进一步适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假释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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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日益攀升,如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作用,使一大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人身危险性程度低、悔罪表现明显的未成年人罪犯得以留在社会上接受监督改造,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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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全球性的问题一直广受关注,纵观世界各国法律,无不将关怀和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方面,以法律手段保障培养出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人。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罪犯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及非监禁措施,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特别是2012年3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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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问题,已经日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颁布,对社区矫正的实施确定了以居住地为主的管辖权原则。然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明确,在实践过程中,有关流动人口罪犯社区矫正的管辖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流动人口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现状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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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浙江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数量高位攀升、监管教育任务日益繁重等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精神,坚持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组织职责为抓手;以深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任务,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2004年5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省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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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数量高位攀升、监管教育任务日益繁重等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精神,坚持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组织职责为抓手;以深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任务,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2004年5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