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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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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附设ADR以其固有的效益诉求性,在当今各国受到广泛的重视,成为诉讼之外的重要的纠纷解决手段。然而作为诉讼的补充性手段,法院附设ADR一旦失败,当事人的纠纷就还得依赖诉讼进行解决。这样,不但其效益诉求没有发挥作用,还造成了双重成本的浪费,这种情况即所谓法院附设ADR的"效益困境"。本文指出走出效益困境的唯一出路,就是在不改变ADR的效益优势和不剥夺当事人的诉权的条件下,提高法院附设ADR对当事人的约束效力,尽量避免ADR的失败。  相似文献   

2.
ADR即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目前在我国越来越多的被介绍和应用,在各个纠纷领域也日益显示出它的独特作用。其中,法院附设ADR是根据主持纠纷解决主体而不同于其他ADR类型的一种纠纷解决形式,这种制度虽然属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但与法院的诉讼程序有一种制度上的联系,尤其是其中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与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两个看似相似,但在内涵上却存在着极大差别的制度。本文通过对海峡两岸法院调解制度的比较,厘清了在制度设计上的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目前,世界上通常把审判以外的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统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这种方式既可以包括诸如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和劳动仲裁等现代 ADR形式,也可以涵盖东方国家历史悠久的调解以及欧洲的商事仲裁等传统形式。在各国,随着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现代社会中被广泛运用,其地位也日益提高,并已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了与民事诉讼制度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改革民事诉讼制度与开发利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也已成为现代司法改革中相辅相承的两个方面。法院附设 ADR 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法院附设 ADR 就是以法院为主持机构,或者受法院  相似文献   

4.
一、引言 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在我国通常翻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或可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指的是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ADR在其产生之初与法院进行的诉讼并没有关系。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在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在美国一些州的法院内附设了仲裁和调解等第三人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5.
美国ADR对中国仲裁资源利用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曾经极力推崇以诉讼作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最佳方式的美国,近几十年来,在“诉讼大爆炸”的压力下,不断在诉讼之外寻求纠纷解决途径-- ADR由此应运而生。美国有两种仲裁方式:一种是传统型仲裁,即由第三者根据仲裁协议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的争端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另一种是近年来兴起的附设在法院的预制性仲裁,它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无需当事人同意,即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强制性地适用。这两种仲裁方式与其它 ADR方式一起为缓解美国法院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起了重大作用。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经济纠纷激增,法院也已日益…  相似文献   

6.
司法性 ADR,又称法院附设 ADR,与法院解决纠纷的传统方法相比,被视为一种非诉讼的、不经审判解决纠纷的程序。作为一种同样以法院为主持机构的程序,司法性 ADR 迥异于诉讼程序却又与之存在一种制度上的联系,兼具 ADR 本质与诉讼程序特征之“双重人格”。在 ADR 发展迅猛的国家如  相似文献   

7.
黄长营 《河北法学》2007,25(1):184-187
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的解决方式,面对日益增长的诉讼案件,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必须解决其效率问题,这是资源的有限性、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所提出的要求.目前我国仲裁制度和调解制度因为多种因素导致效率不高.解决ADR之效率障碍,应采取以下思路:构建效率与公正有机结合模式;劳动仲裁附设法院,原则上-裁终结;仲裁机构归口于法院;确立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8.
美国司法ADR现状的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型 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指相对于传统 ADR,与传统无直接关系的、基于现代社会纠纷解决的实际需要产生发展而来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与中国、日本等具有调解传统的国家相比,西方国家对于 ADR 的利用,其走过的道路和选择的方式显示出一定的逆向性。作为现代型 ADR 发展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将 ADR 以法院附设仲裁,调解,简易陪审团审理,早期中立评价,以及诉讼中和解会议等形式日益融人民事诉讼程序。其最明显的特征在于 ADR 的司法化和制度化。司法对 ADR 的吸纳,使得从合意 ADR 这一广阔领域中区分出法院附设程序成为可能。其多元化机制对于负担过重的法院而言受益颇多,但当 ADR 在司法领域取得一席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纠纷具有高度复杂性、利益保护紧迫性和市场关联性等显著特征,其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构建应坚持注重效率、保密性、市场导向并兼顾消费者的利益.而单一的诉讼机制并不能完全满足当事人的上述解决纠纷需求,基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当事人程序主体性理论,应当不断发展和完善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机制,并建立程序引导、法院附设ADR、司法确认、保障促进、诉讼服务等配套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0.
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莎莎 《法制与社会》2010,(20):118-119
随着民事纠纷的不断加剧,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弊端,机制创新已成为人民法院无法回避的课题。当纠纷已到达法院,在正式进入诉讼阶段之前,探索在法院的主持或参与下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法院附设的诉前调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法院附设的诉前调解制度的理论论证和实证分析,提出了完善与和谐社会相互动的诉前调解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1.
一、 ADR的概念和产生   ADR是英语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常被译为:非诉讼解决机制、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代替性纠纷解决程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审判外纠纷解决方式等等。 ADR具有代替性、选择性和解决纠纷功能等特点。   根据划分标准不同, ADR可以分为不同类型。根据主体划分,可以分为民间 ADR和行政 ADR;根据 ADR程序的启动,可分为合意 ADR和半强制 ADR;按效力划分,可分为终局性 ADR和无终局性 ADR;按 ADR解决纠纷的类型,可分为一般 ADR和特殊 ADR;从 ADR…  相似文献   

12.
刍议ADR机制在我国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ADR即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英文缩写,意为代替性(替代性,选择性)纠纷解决机制,是一种独立或相对独立于法院诉讼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ADR一词源于美国,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大量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总称。ADR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替代解决方式,与诉讼(或审判)的解决方式形成协调互动的关系,对于社会纠纷的解决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未来发展走向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热切关注,同时,如何发展与完善中国的ADR也是我国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一、ADR概述正…  相似文献   

13.
一、法院调解制度概述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也被西方誉为“东方经验”之美称。我国的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首先是一种民事调解,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活动中,其次,法院调解相对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仲裁程序中的调解等来说,法院调解是一种诉讼中的调解。  相似文献   

14.
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49,自引:0,他引:49  
案件的飞速增长使得近年来学者和法官们越来越关注纠纷的解决方式。ADR、调解一再被我们提起。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相关司法解释是2004年9月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法院附设ADR"引起学者的关注(如2005年1月10日《人民法院报》B1版蒋惠岭著文"法院附设ADR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新发展")。尽管对它的研究已经是热点,但是应多方面、尽可能全面地研究ADR在中国发展中的问题,如制度的具体设计、相互的衔接等等,研究还需更系统、更深入、更具体,一句话:更务实。希望本期特别策划能在这方面给读者以启迪。  相似文献   

15.
ADR与我国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ADR即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是在利益冲突多元化、社会关系复杂化和法院弊端日益显露的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以追 求纠纷的高效率、低成本解决为目标。我国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我国有必要建立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6.
法院调解与法院附设调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与国外及其他地区的法院附设调解是两种形似神异的纠纷解决机制。基于传统法律理念及司法体制的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与弊端,已不能很好地履行新形势下"大调解"格局中的职责,为此,应本着科学精神与理性态度,借鉴和吸收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这些实行非诉式法院附设调解制的典型代表的有益做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7.
ADR即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是在利益冲突多元化、社会关系复杂化和法院弊端日益显露的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以追求纠纷的高效率、低成本解决为目标。本文在分析我国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建立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及其如何构建。  相似文献   

18.
当今社会,社会矛盾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的新型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也促进了各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构建及有效运行。而调解作为现代ADR的主要形式,它的广泛应用,尤其是美国法院附设ADR调解的成功应用经验,对我国调解制度特别是法院调解的改革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我国对法院调解的重新强调实质是对以当事人主义为理念的法院调解的肯定,而要使调解的比较优势在诉讼中充分发挥,则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程序运作方式,这就是非正式开庭。在非正式开庭中的法院调解是集程序保障性与灵活主动性为一体的一种程序装置,其正当性、效率性、经济性的价值则是对我国纠纷解决现状的一种切实应对。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诉讼一直被视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相应地,依法裁决案件也就成为法院和法官解决法律纠纷的主要手段。然而,上世纪70年代以来,法院裁判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在美国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它由于成本低廉、效率高,解决问题快,被美国前总检察长称之为"适宜的纠纷解决方式"。今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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