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 毫秒
1.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与我国台湾地区的乡镇市调解制度同为现代国家依法建立的民间性调解制度,可纳入当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范围。二者具有相同的文化传统、相似的历史背景和相近的制度、程序设计,显示出许多与西方国家调解不同的特征和理念,同时又存在意识形态、社会功能、构成和运作方式等多方面的差异。比较这两种制度,有利于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同时,二者都需要适应当代社会纠纷解决和治理的需要,与时俱进地发展完善,克服自身的局限性和不足,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和程序形成衔接与互补,共同构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
“当判则判”与“调判结合”——基于实务和操作层面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调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调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相似文献
3.
调解的重构(下)——以法院调解的改革为重点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调解作为中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甚至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在现代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采取一种综合各种功能的多元价值论 ,主张客观地认识调解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同时 ,力图通过对于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获取的实证资料的分析 ,提出一种有关我国调解的功能和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或理论框架 ,实现一种对于调解的重构 ,以使其获得现代转型和重生。 相似文献
4.
有关调解法制定的若干问题(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接上期)2.以人民调解法统合各种类型民间社会性调解的方案。这一方案是司法部目前正在论证的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倾向。其要点是:首先,考虑到司法部的权限和立法提案与起草中的实际问题,既不试图通过制定综合性的调解法建构多元化的调解或纠纷解决机制,也不准备拘泥于目前人民调解的制度框架。其目标是通过这一立法,在提高人民调解法律地位的同时,扩展其管辖范围和权限,最终将一切非司法、非行政性的调解都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其次,这一方案将突破原有人民调解以地域性自治性为基点的定位,试图将业已存在的各类符合民间调解特点的跨地区… 相似文献
5.
6.
与自贸区建设相关的纠纷解决机制,既涉及中国与WTO成员国、东盟国家及其他国家地区间的贸易争端,也包括中国设立的自贸区内的各类纠纷的处理.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是自贸区建设中的核心问题.在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应成为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的重点和方向.中国——东盟《争端解决协议》及上海自贸区的经验都显示出这种努力,国际贸易争端处理机制的改革中也正在出现调解发展的新契机和大趋势. 相似文献
7.
经历了一段沉寂甚至衰落之後,进入新世纪,基於社会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和国家治理战略的调整,人民调解得到了全面复兴和发展。然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 相似文献
8.
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49,自引:0,他引:49
案件的飞速增长使得近年来学者和法官们越来越关注纠纷的解决方式。ADR、调解一再被我们提起。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相关司法解释是2004年9月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法院附设ADR"引起学者的关注(如2005年1月10日《人民法院报》B1版蒋惠岭著文"法院附设ADR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新发展")。尽管对它的研究已经是热点,但是应多方面、尽可能全面地研究ADR在中国发展中的问题,如制度的具体设计、相互的衔接等等,研究还需更系统、更深入、更具体,一句话:更务实。希望本期特别策划能在这方面给读者以启迪。 相似文献
9.
追溯从1920—1930年代的法律现实主义流派到“法与社会研究”40年的学术发展史,可以看到今天的法律、政治或社会环境与早期法学现实主义所处的环境已全然不同,在“法与社会研究学会”成立40年之后,新法律现实主义作为社会环境和法律界观念变革的结果应运而生,预示着一种法学研究的新趋势。新法律现实主义将努力克服前辈的局限性和不足,积极倡导一种自下而上的经验研究方法,强调对法律作用的认识和制度的建构应该从事实出发,主张进一步推进法与社会的互动,以及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改革。今天,时代开始转变,更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律是如何运作的,而不是仅仅拘泥于上诉法院的判例和精美的理论。随着社会科学和经验性研究的方法逐步被法学界所接受,法学和法律教育的变革已经开始。 相似文献
10.
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化路径选择——一个比较法社会学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代司法制度尚处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法律职业化的目标不仅需要依赖法律职业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社会条件及公众认同。基于我国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和历史背景,西方社会法律职业及其共同体的历史作用及高度自治不可能在我国重现。针对多层次的法律需求与法律职业单一化、同质化目标的矛盾,需要重新审视我国法律职业化的目标,选择一种接近于大陆法系但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与路径。法律职业在接受国家及社会的监督与规制的同时,应积极回应社会与公众的诉求,注重司法独立与司法民主的共同推进,并不断提高自治与自律程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