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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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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客体中统一物的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上的物概念一直呈现扩大化的趋势,在突破了物必有体说之后,出现了统一物的概念缺位的新课题,必须寻找到新的共性,否则物概念将面临解体的危险。物概念在20世纪之前主要受到物理学发展的影响,在20世纪以来则更多受到社会观念、商业活动和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客体分为物和权利两大类,物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物权客体,其范围具有开放性,应当进行类型化;权利是仅具有法律属性的物权客体,具有法律拟制性,其范围具有限定性。  相似文献   

2.
作为近代物权法原则的一物一权主义已经失去了基本原则的地位,虽然其实质层面的意义即物权客体之上不能存在不相容的物权还具有一定意义,但是这种意义是物权法不言自明的内容,不需要一物一权去总结。所谓相对所有权,是对物权客体上价值的一种立体分割,即在同一物权客体上可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容的物权,也可以在不特定的物权客体上成立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物权。  相似文献   

3.
正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物权法》。从此,这部法律开始影响千家万户。什么是物和物权?《物权法》是做什么的?本期我们将一一解答这些问题。《物权法》上的物主要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有体财产,即具有一定物理形态的财产,包括固体、液体、气体等不同形态,如土地、房屋、汽车、手机等。同时,有两种特殊的财产也属于物的范畴:一是一些没有物理形态的无体财产,如光、电、网络虚拟财产等;二是某些法律规定的权利,如支票、债券、存款单上的权利能够成为质押的对象。  相似文献   

4.
秦旺 《广东法学》2007,(5):53-60
虽然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但从司法实践和学理讨论来看,对物权法中各种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关系的研究十分重要。本文以物上请求权为分析主线,全面探悉物权法中与诉讼时效适用有关的各项制度,并分析了司法实务中有关物权请求权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5.
冉璐 《法制与经济》2009,(12):24-25,27
共有之形态是所有权主体复数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性质、内容和效力与单独所有权无异,仅仅在实际行使权利时会受到共有关系的影响。我国物权法第97条规定了共有物的处分,但是如何理解物权法的规定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解读物权法的基础上对共有物处分中涉及的两个主要的问题——即对“处分行为”的界定,和对“擅自处分共有物行为的效力”的定位——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够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对物权法的实施和适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我国物权法草案规定:“本法所指的物权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动产的权利。”我国物权法草案规定的这一概念,作者认为在法理科学上是不完整或者不彻底的,这个概念只包含了物权特性中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主体对物的直接支配性;二是物权的客体为动产和不动产。但是,这个概念缺失了现代物权概念中最基本的一个特性——排除他人干涉性。按照大陆法系(我国现代法律系源于大陆法系即成文法系)主导而普遍的法学概念,“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直接支配不动产、动产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主体要想稳定而直接地支配物或者…  相似文献   

7.
胡绪雨 《法学论坛》2006,21(2):76-83
物权法定主义被视为物权法的首要原则,是物权法强行性的重要表现,在确认物之归属、调整物之利用等方面发挥了其他原则无法替代的作用,在整个物权法结构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可以说,没有大陆法系的物权概念,就没有物权法定主义,没有物权法定主义,就无法建构物权法体系。但物权法定本身有一个度的如何把握问题,法定哪些权利、法定到何种程度,涉及物权法定的宽严限度。即应在不动产的所有者利益、利用者利益和资本金融利益以及生存利益等诸种利益间的矛盾与冲突之中,谋求效益与公平价值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恢复原状请求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国内学界对狭义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历来存有争议,一种认为应属于物上请求权,一种认为应属债权请求权。物权法草案39条规定了恢复原状请求权。从立法技术层面分析,草案明显将其定位于物上请求权。笔者认为草案如此规定值得商榷,笔者以下述些许陋见求教于贤达。  相似文献   

9.
邹亚莎 《法学杂志》2022,43(3):149-158
明清时期,政府及其法典均没有对个人土地所有权做出明确的权利确认和体系化的表达,民众对土地的需求更多的以物之利用、收益为核心。在民间社会自发形成的地权秩序中,各层级的业主共存于同一土地之上,通过时间和功用的划分共享土地利益。传统地权秩序的制度安排保障了资源的共同利用和利益共享,促进了土地多重价值的实现。相较于近代以来物权法对物之私有与独享理念的重视,共享价值是明清时期地权秩序的核心价值。在当代全球共享经济的潮流下,传承传统法中的共享价值,在物权法中引入共享价值和制度,对于当代物权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物上负担制度是美美法勾连合同法和财产法的重要纽带:一方面,物上负担可以显示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从而固定交易双方的合同义务;另一方面,物上负担能够调整原产权人、新产权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财产权利分配.可以说,物上负担制度解决了受限制的财产权的支配和流转问题:既明确静态关系中财产权利的分配,又解决了动态关系中财产权利的效力.配以适当的公示手段,英美财产法建构了以土地为标的的物上负担体系.对于采纳物权法体系的中国而言,物上负担同样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1.
《现代法学》2017,(2):43-60
来自西方的财宝概念与我国本土的埋藏物概念一度契合,所以,最初把财宝翻译为埋藏物是正确的。但随着实践的发展,财宝的概念在客体的范围上、在客体的存在空间上、在客体的古旧度上、在有无所有权前手上,都与埋藏物的概念不同。"财宝"的外延大于"埋藏物",所以,我国在未来制定民法典时,应放弃埋藏物的概念,改采财宝的概念。此外,财宝可分为严格财宝和非严格财宝,后者严格说来是遗忘物,我国立法区分了两者,但我国物权法理论尚未做到这一点,所以,我国学者并不认为严格财宝是无主物,由此发生了不必要地无限寻找藏宝者的继承人的错误判例,因此,要把财宝与遗忘物区分开来。进而应更新我国物权法理论中的财宝构成要件理论,增加"古旧"的要件,把20年作为古旧的标准。并建立准财宝的概念涵盖新的被发现物。  相似文献   

12.
共有之形态是所有权主体复数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性质、内容和效力与单独所有权无异,仅仅在实际行使权利时会受到共有关系的影响。我国物权法第97条规定了共有物的处分,但是如何理解物权法的规定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解读物权法的基础上对共有物处分中涉及的两个主要的问题——即对"处分行为"的界定,和对"擅自处分共有物行为的效力"的定位——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够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对物权法的实施和适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的环境保护功能:理念与模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为财产制度的物权法,尤其注重对稀缺的自然资源的保护。在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发展的战略模式、环境保护成为各部门法律关注焦点的时代背景下,物权法不可能也不应该回避其对环境保护的义务,否则,必然显现出基本理念上的偏差,从而最终导致制度上的缺失并留下遗憾。本文所谓物权法的环境保护理念,包括两个层次,首先,是指在物的概念层次上整合物的经济性与物作为环境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的生态性,强调生态义务溶于物权概念之中的做法;其次,是指在物权的行使层次上,强调物权人对于环境保护的义务。这一做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物的概念、功能的反思和物权行使原则的重新理解,试图在物权法之中贯彻环境保护的精神。  相似文献   

14.
在混合双重担保中,即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由于主债务人是最终的责任承担人,因此,混合双重担保人对主债务人均享有求偿权。但是,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混合双重担保人之间不具有求偿关系。通过对法律适用规则的分析,立法原意的探究以及条文的体系化解释,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物权法》第176条否定了混合双重担保人之间的求偿关系。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草案第2条关于物权定义条文设置需要检讨。物权法需要对物权范畴进行定义,而关于物的规定则需要另设条文规定,关于物权法调整对象的规定没有立法上的价值。在对物权下定义的过程中,要注意定义的逻辑和语言表达,把握物权区别于债权的本质特征。建议物权法草案第2条修改为:“法律意义上的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至于物权范畴的外延及其它解释性说明,应该另外规定。  相似文献   

16.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维护物的交易安全,实现物尽其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对此有所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最新颁布的物权法却弥补了这一缺陷。善意取得制度终于在我国得以确立。但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等各方面仍然在学界有很大争议,本文旨在以现行物权法为基础来分析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17.
物的概念与财产权立法构造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吴清旺  贺丹青 《现代法学》2003,25(6):122-126
理解民事财产权利及其立法构造 ,必须厘清民法物的概念。自罗马法以来 ,物的概念之争从未停息 ,物与财产更是纠缠不清。加之 ,现代高科技发展 ,物之形、物之体均呈前所未有之态 ,这不仅为理解民法物带来困惑 ,也造成民事财产权利立法构造的混乱。文章从历史演进、立法比较以及文化学的视角对物与财产界说进行分析比较 ,在此基础上强调民法最根本的属性———可支配性 ,并认为物之立法体系不同乃法律发达之结果。循此思路 ,文章对对《物权法》、以及《民法典》中的物的立法体系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8.
在不同的物合成一物时,只要不悖于交易观念,与其余部分紧密而持续结合的部分为合成物的成分,为了维持物的整体效用最大化,合成物所有权被重新界定,要么是主物所有权扩及物的整体,要么由原所有人共有。这一在物的效用经济功能引导下确定权属的强制性规范,将合成物塑造为整体特定的客体,配合了特定原则和公示原则,在物权法中具有普适性,被称为从附原则。如果成分与主物或其他成分在合成前归不同人所有,从附原则将对成分原所有人不利,为达致利益平衡,法律效果受限的不当得利就成为关联规范。在成分因正当事由从物的整体中分离,从附原则即被突破,成分独立负载所有权,但会受制于主物与从物的一体处分规范。  相似文献   

19.
关于抵押权的追及力的存在与否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如今仍有学者认为立法应承认抵押权的追及力.物权法颁行之后,从其规定可推知物权法实际上没有认可抵押权的追及力,文主要从与抵押权追及力的相关理论及法律规定的抵押物转让和抵押权的物上追及性等内容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20.
贾清林 《法制与社会》2012,(29):281-284
物上代位的客体——代位物,对于担保物权人权利的维护和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物权法》等对其规定的范围过于狭窄,严重损害了担保物权人的合法利益和物权担保制度的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对各国立法例的分析,归纳了代位物范围确定的一般标准,并结合该标准对代位物的主要类别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对代位物的范围的确定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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