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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租车诈骗是随着社会生活中租车服务盛行而产生的一种合同诈骗形式。近年来租车诈骗也呈现出多发的趋势,且案情行行色色,不尽相同。给案件审查中被害人的确定、犯罪数额的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的判断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文主要是通过一则案例,综合分析了该案的定性及被害人的界定、涉案数额的具体认定及民法意义上的合同欺诈行为与刑法意义合同诈骗罪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是合同诈骗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最主要区别在于被告人有无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而实施欺骗对方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的故意要以行为人的客观方面的行为进行综合评价,而且要允许被告人举反证。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认定要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其发生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这是它区别于一般诈骗罪的特征。其结果往往导致一方失去对自己财物的控制或是转移财物所有权给对方而无法从对方那获得对待给付。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合同诈骗行为和民事违约行为在外观上均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从对方获取利益却没有向对方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故在认定合同诈骗过程中,往往容易和一般的民事违约行为相混淆。  相似文献   

4.
本文拟就经济活动中,如何界定行为人行为是民事上的欺诈行为,还是刑事上的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提出几点看法。一、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特点及表现形式新修订的《刑法》为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一些特殊领域的诈骗犯罪作了专门规定。如将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从原《刑法》诈骗罪中分离出来,进行分别细化,在新《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第224条)、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贷款诈骗罪(第193条)、保险诈骗罪(第198条)等类犯罪已不是原来诈骗罪意义上的侵犯财产罪了,而是划归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  相似文献   

5.
陶军 《律师世界》2001,(9):37-38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各种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众所周知,犯罪构成是判定具体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模式,每种犯罪行为都有自己独特的犯罪构成。据此,要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需从该罪的必备构成要件上加以分析。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犯罪的故意。故意本身是限制和界定合同诈骗罪的一个要件,是其固有属性之一,过失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认定行为人是否“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主要依据之一…  相似文献   

6.
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把合同诈骗罪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加以规定,目的就是更加有力的打击合同诈骗行为,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虽然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行为人在经济交往活动中防范诈骗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已经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围绕合同诈骗罪中诈骗方法的认定,结合刑法第224条列举的几种情形,就合同诈骗罪的诈骗方法在司法认定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7.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我国诈骗罪中一个显著的特点.为了更有效的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作斗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增设了合同诈骗罪这一新罪名.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在所有以诈骗为手段的犯罪案件中,合同诈骗罪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本文从诈骗罪中的合同认定以及数额认定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试论对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耀洲 《山东审判》2005,21(1):105-109
刑法第224条将合同诈骗罪规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同时以列举方式对具体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形进一步明确。笔者认为,欲在司法实践中对合同诈骗罪作出准确认定,首先必须准确定位合同诈骗,其次是对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为目的"和"签订、履行合同"作具体的研究和准确的把握;最后则是对"合同"概念本身内涵和外延予以清晰的界定。  相似文献   

9.
吴加明 《犯罪研究》2013,(1):63-69,75
引言:背景与问题 针对实践中发生的一起盗卖房屋案例,笔者撰写了《合同诈骗与表见代理之共存及其释论》(以下简称"释论")阐述个人意见,认为本案刑法上应构成合同诈骗罪,民法上符合表见代理要件,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刑法上的合同诈骗与民法上的表见代理可以共存.①后有幸得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兴培老师的指点、商榷,其在《龚某盗卖其父房产一案之我见》一文(以下简称"杨文")中,针对拙文提出了不同见解和及时的批评.  相似文献   

10.
对于合同诈骗罪主观犯意的认定,以及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合同纠纷、普通诈骗、特殊诈骗的相互交织混杂,一直以来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主要问题。合同诈骗与其它相关社会现象一样,它的行为手段和特点具有多样性,行为要素、作案规律和构成要件又有它的内在规定性。解决合同诈骗罪在司法处断上的困惑,需要解构明晰合同诈骗与其它相关行为的差异,准确把握合同诈骗的本质特征,仔细考察多个方面的具体情形和证据状况,在此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加以研判和处断。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罪的难点主要在于与一般合同纠纷的区分上,两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比较难区分。再加上合同诈骗案件中行为人往往对其主观非法占有的故意不予供述,因此审判人员只能通过运用司法推定的方法,从客观行为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刑法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区分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12.
陈少青 《法学家》2020,(2):57-72,192,193
行为人利用虚假的权利外观实施表见行为,第三人对外观产生合理信赖,向行为人给付对价并取得相应财产,根据权利外观理论,民法对第三人财产予以保护,不利后果转由真实权利人承担。但是,刑法的价值取向、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关系强行转换导致的处罚漏洞,阻断了将该理论适用于犯罪认定的现实可能。在规范层面将财产损害分为损害发生与损害分配,刑民对损害发生的认定相互契合,均将第三人作为表见行为的直接被害人;与此同时,刑法对损害分配不作评价,在法律事实的相对性层面,刑民又各自分立。第三人是遭受财产损失的刑事被害人,在善意取得、表见代理的案件中,行为人通过隐瞒自己并非真实权利人的事实,致使第三人陷入认识错误交付财物,成立诈骗罪。  相似文献   

13.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来认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形式."虚构主体"包括冒用合法主体或者真实个人的名义和假借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之名义等形式;"票据担保骗财"的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存在交叉情形;对"逃匿骗财"的认定不能陷入只要收受对方相关款物后逃跑的,一律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误区."其他方法"必须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基本要求,且与四种法条巳列明的行为方式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非法占有目的"要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问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之时或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害人交付财物之前.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从被害人处最初骗取的财物数额认定."连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以最后一次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额,加上前几次犯罪人尚未还清的被害人损失额来认定.未完成形态下,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14.
论合同诈骗罪主观目的形成时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国祥 《法学论坛》2004,19(4):69-72
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难点。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分析 ,应注意非法占有目的形成时间的多样性。非法占有目的不仅可以形成于签订合同前或者签订合同时 ,而且可以形成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依据合同先行取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况下 ,不履行合同能否认定合同诈骗 ,应具体分析 ,如果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了使对方当事人债权灭失的行为 ,也应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15.
在罪与非罪的边缘——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实践中对包含有欺骗事实的合同行为的性质认定一直是个难点。长期以来,研究多集中于通过确立非法占有目的有无的标准来把握上述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但实践中的案例反映出的问题不只这些。本文拟通过对三个案例的探讨,表达笔者如下观点:合同诈骗罪的实质是利用合同,违背诚信原则,欺骗对方并致对方财产损失,违背诚信原则、侵犯财产权是合同诈骗的本质,二者缺一不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时要防止惟″标准″倾向;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对财物的占有非法是成立合同诈骗罪的两个方面;刑法的补充性要求在处理类似行为时要慎重,要充分考虑其他途径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6.
论合同诈骗罪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舒洪水 《法治研究》2011,(12):50-55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经济领域的诈骗犯罪愈演愈烈。行为方式的复杂多变使得此类犯罪的认定难度进一步加大。而我们对此类犯罪的办案思想仍然桎梏于传统的诈骗犯罪,因此难以达到有效防治的目的。本文以合同诈骗罪为例,从非法占有目的、数额标准、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上进行了重新解构,以期更好地指导合同诈骗犯罪的审理,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7.
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指合同诈骗行为所特有的区别于其它行为的特征(因合同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故严格说来,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不同于合同诈骗行为的本质特征,但本文为了行文方便,对两者暂不作严格区分)。对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法学界有不同看法,常见有以下观点:观点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非所有合同诈骗罪共有的特征,只有不履行合同义务,即对合同义务的不作为才是合同诈骗罪的本质行为特征。”观点二:“作为合同诈骗罪的任何方法,都不能离该罪在客观上属于‘利用合同诈骗’的本质特性去理解;也可…  相似文献   

18.
单纯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较易认定,然而,实践中有时诈骗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往往交织在一起,两罪在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以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特点。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和处理,就存在着一定难度,成为办案人员研究的一个课题,现笔者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9.
合同诈骗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诈骗犯罪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联系的新的诈骗犯罪形式。它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经济活动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其他单位、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虚假、无效的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危害经济秩序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诈骗犯罪超越了我国刑法第151条规定的诈骗罪范围,已不是传统观念上的诈骗罪了。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合同诈骗犯罪进行深入的研究,对于正确执行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宫瑞 《法制与社会》2010,(31):71-72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合同为掩护、手段狡猾、不易识别、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的诈骗犯罪。在诈骗类犯罪案件中,合同诈骗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已成为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对审查起诉的要求也在逐渐增强。众所周知,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以构成普通诈骗罪为前提,却又与普通诈骗罪有着显著的区别,当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的数额没有达到各合同诈骗罪的要求,而达到了普通诈骗罪的要求,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普通诈骗罪。所以,在对诈骗类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应首先明确各类诈骗罪的认定及定性,从而保证审查起诉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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