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抵押权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抵押权登记制度蔡忠杰《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  相似文献   

2.
屠肖俊 《法治研究》2007,(12):72-73
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两个以上同种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且其效力相互冲突时,构成担保物权的竞合。笔者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提出在《物权法》实施后,由于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情况将不存在,因此《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9条第1款"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于质权人受偿"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同时,笔者结合不同的处理原则,对在同一标的物上动产抵押权与质权、动产浮动抵押权与其他担保物权以及留置权与抵押权或者质权竞合时,其效力位序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标志着一个我国担保法中关于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担保形式的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物权担保制度的核心。然而笔者认为,现行物权担保制度自始就存在着一些矛盾和漏洞,有损于其功能的发挥。一、抵押物登记的效力担保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  相似文献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法律处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问题的提出 法律上的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的产生,各项权利相互间发生冲突的现象。担保物权的竞合,特指在同一财产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各担保物权之间的效力发生冲突。例如,甲将手表抵押于乙,而后又将其出质于丙,乙与丙谁先受偿?至于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数个相同种的物的担保,如《担保法》第54条同一物上之数个抵押权行使的先后顺序一般依抵押权设立的顺序解决之规定,属于同一担保物权的位次或次序问题,因而不发生哪种担保物权应优先的问题,也不存在担保物权的竞合的问题。另…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7,(6):20-33
民法典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编纂之时,应在《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完善其一般规定。承认当事人可依约定突破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为担保物权作为金融投资工具预留空间;明确未经登记的担保范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减少第三人信息归集成本并避免不测的损害;肯定流质(抵)契约以担保物的所有权抵偿债务的效力,但强制性地赋予担保权人以清算义务,完备担保物权私的实行方法;明定担保物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消灭,同时就动产抵押权和应收账款质权,允许当事人就登记有效期间做出约定;明定物上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代位权与求偿权,完善担保人权利保护体系;在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的情形下,赋予债权人自由选择权,同时允许当事人之间就担保权实现顺序或份额做出例外约定,承认担保人之间在没有顺序利益的前提下的内部求偿关系。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对不动产抵押登记作如下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担保法的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引申出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是否应成为抵押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这是担保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本文讨论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公示的重要方式,其意义就在于使抵押权产生公信力,赋予抵押权以对世权和绝对权的效力。而抵押合同是设定抵押权的债权合同,其性质属于债的一种。我国民法…  相似文献   

7.
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是一项全新的尚未开展的业务。我国《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据此规定为公证处办理抵押物登记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这一业务在各公证处之间尚未开展起来,笔者想就此谈点个人看法。一、公证处只办理特定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抵押登记业务首先特定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是指哪些呢?我国《担保法》根据抵押财产的不同属性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登记部门。该法第42条、43条规定.各种…  相似文献   

8.
担保作为一种信用手段,在现代化经济生活中已被广泛采用.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大类.人的担保,就是通常所说的保证;物的担保,即担保物权.在传统民法上,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四种形式.我国《民法通(?)没有规定质押这种担保,而是将质押和抵押合二为一,统一规定为抵押,质押的内容已被包含于抵押之中.而《担保法》将质押从抵押中分离出来,作为一种新的独立的担保方式加以专门规定.那么,它与抵押有哪些异同点呢?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担保物权制度与金融发展关系越来越密切,动产成为现代信用交易中重要的担保资源,发挥动产抵押在抵押贷款上的融资效力,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重要意义。美国是世界上动产担保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动产担保融资已经占到中小企业融资总量的70%以上,这与美国相当成熟并在不断完善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密切相关。美国将动产抵押系统化规定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中。我国对动产抵押制度主要规定在《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中,并在《物权法》中对担保法中的规定予以整合,进一步规定了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主义,还创造性的引入了英美法系的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本文通过阐述美国《统一商法典》动产担保制度,以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草案)的说明》指出:抵押担保的关键是抵押物的范围,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作为抵押物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担保的目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了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范围;担保法更加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在我国可以抵押的财产和禁止抵押的财产.根据这两部法律的规定,笔者认为下列财产可作为房地产抵押的抵押物.  相似文献   

11.
陈斯 《广东法学》2001,(6):20-24
抵押,是物的担保方式之一,是大陆法系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依现行民法理论通说,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不动产之权利、动产的占用,而依照一定的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2项规定抵押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一债务人下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担保法》则在第33条规定了抵押的概念为:“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相似文献   

1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行为的法律性质《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担保法》、《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都规定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相似文献   

13.
刘俊  朱志权 《政治与法律》2007,9(1):160-165
我国《海商法》第19条虽然对已经进行登记的船舶担保物权间的顺序作出了规定,但《海商法》与《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却存在诸多冲突,《海商法》本身的规定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本文从民法基本理论出发,以《海商法》、《担保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为主要研究依据,紧扣海运融资业务中的实际,对比借鉴两大法系主要国家船舶抵押权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研究成果,对船舶担保物权间的效力关系问题进行了整体性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周江洪 《法学》2005,(10):27-32
运用法解释学和比较法学的方法,对物权法草案第195条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了具体分析,指出了对各担保物权的特殊性不加区别统一规定的问题所在以及在法适用上可能引起的混乱,同时也指出了对抵押情形下的利息等不加限制可能导致的重复抵押制度的空洞化的不合理之处。并在此基础上,关于担保物权的被担保债权范围,重新设计草案第195条,明确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保管费用为“债权人为保管担保财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增加了因债权人持有的担保财产的隐蔽瑕疵引起的损害赔偿金,并就抵押情形下的利息等增加了限制性规定,以平衡各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论担保法中的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的登记制度涉及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两大部分 ,共八个条文。在审判实践中正确理解这一制度 ,对准确适用《担保法》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谈谈执行《担保法》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  一、登记的法律性质登记为物权的概念 ,依据物权法理论 ,物权的变动有两大原则 ,即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定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物权的公示方法有两个 :一是交付 ,二是登记。所谓登记 ,即将物权变动的事项 ,登载于特定国家机关的簿册之上。关…  相似文献   

16.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并存时的责任承担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属人的担保、债权担保。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属物的担保、物权担保。当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并存时,如何确定担保人的责任及内部追偿,对此《担保法》与《担保法》司法解释虽已作出规定,但对某些相关法律问题在理论上与具体司法实践中尚有必要进一步研究、探讨。一、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对保证担保与…  相似文献   

17.
传统民法将财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在传统担保制度中,抵押物的范围仅限于不动产,这是因为抵押缺乏物权公示制度,动产抵押会因动产的隐藏转移而使抵押权人根本无法行使抵押权。近代以来,为实现动产的担保功能,随着动产形态的变化和动产登记制度的发展,动产抵押权在各国立法中大抵都得到了承认,但动产作为抵押物的范围仍旧受到很多限制,如德瑞民法典中仅将航空器和船舶等特殊动产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相对来说,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民法可用于抵押的动产范围则广一些;而从我国的《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和《物权法》第180条、第184条可以看出,我国对设立抵押权的财产除法律明文加以禁止的以外,范围极广,不论是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均可  相似文献   

18.
陈洪发  房跃 《中国司法》2003,(11):47-47
现代社会中,抵押担保是财产担保的最主要方式,有“担保之王”之称,我国《民法通则》、 《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抵押担保制度作了相应规定,成为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主要渊源。抵押制度的确立,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的达成、维护市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即将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从该法的起草到正式通过,其立法过程一波三折,在众多法律的立法历程中是较为罕见的。《物权法》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到物权的设立、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对物的支配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其中,《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编同我国早已颁布至今仍然有效的《担保法》在立法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方面均有差异。一、关于担保的适用范围问题《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物权法》第171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四编对担保物权的一般问题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典型担保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我们特约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从事民商法审判和研究的刘贵祥法官,就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创新及审判实务面临的问题进行具体、深入全面的分析。文章内容涉及物权法、担保法的规范冲突与选择适用,担保物权公示的法律效果,物权法定原则与非典型担保,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财团抵押与动产浮动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抵押问题,应收账款质押与账户质押等诸多实务问题。本刊将分上、下篇分别在第8、9期发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